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一次会议第20180493号关于持续加大要素保障和降成本力度,进一步推动广东制造强省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制造强省建设合力
历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加快推动制造强省建设相关工作,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建立制造强省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成立“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级21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制造强省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我省制造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先后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发展先进制造业、“实体经济十条”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制造强省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规上制造业增加值3万亿元,居全国第3位;31个制造业行业中有16个行业销售产值居全国前3位;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规上工业的28.8%、53.2%。
二、关于着力打造制造业发展成本洼地
(一)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收负担。按照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在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主动作为,大幅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一是将制造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由最高可15%统一调整为最低的5%;二是对纳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在办理注销时无力清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困难减免手续,给予全额减免;三是对纳税人因政府建设规划、环境治理等特殊原因,导致土地不能使用的,可按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四是房产税(从值计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后三个月。五是将全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到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前;六是统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降低符合条件的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七是降低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2018年1月1日起,我省车辆车船税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总体减幅为25%左右,特别是与制造企业有关的货车、挂车、作业车、机械车等,减幅超过80%。八是将全省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统一调整为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惠及全省11万户企业,每年将减轻企业资金成本5064万元,减轻人工负担1.9亿元。九是推行“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业企业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制定实施《广东省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已完成广东铁塔、中海油等900多户总分支机构纳税人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工作。
(二)多管齐下降低企业社保费用负担。通过采取将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合理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地市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适度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等制度,推动我省五大险种单位缴费总费率21.48%,为全国最低水平,全年为企业和职工减负约200亿元。稳步提升职工社保待遇水平,2017年调整后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水平达2704元/月,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7%,全省失业保险金、工伤伤残津贴月人均水平达1295元和3270元。
三、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建设一批重大项目
(一)积极推进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密切跟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知名企业动态,跟进落实省主要领导出访北美、欧洲等期间达成的高端制造业合作项目意向,积极跟踪推进美国特斯拉电动汽车制造工厂项目、美国思科万物互联智慧城项目、美国高通华南总部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推促意向投资项目加快入驻落户。
(二)加强对欧美发达经济体和跨国公司招商。一是坚持开展“跨国公司总部行”活动。每年联系走访20家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世界500强企业,加强对世界500强及大型跨国公司到粤投资和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重点推介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的优质合作项目。二是与欧美发达经济体驻我国使领馆、商协会、专业机构联合举办对接洽谈活动。定期与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驻我使领馆、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交流,获取投资信息。每年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地举办招商推介会、产业研讨会。三是组织招商活动。加强与境内外权威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合作,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省市联合行业优势地区,赴欧美、日韩以印等重点国家以及京沪等境外投资企业较集中地区开展产业小分队招商对接活动。
(三)积极推进我省中外合作开放载体建设。积极推进中德工业服务区(佛山)、中德金属生态城(揭阳)、中德(茂名)精细化工园、中韩(惠州)产业园等一批高水平合作载体建设。支持揭阳市举办第三届中德(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会,大力推进中德金属生态城(揭阳)引进德国高新科技成果和先进设备,推进中德(欧)中小企业实现全方位合作创新。
(四)面向东盟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合作。建立和完善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特别是东盟、印度、以色列等)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驻粤机构的联系,充分利用“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开展双向投资推介活动,推动更多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来粤开展企业对接、开拓市场及投资发展。
四、关于强化制造业用地用海保障
(一)强化制造业用地保障。一是加强用地规划计划保障,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增强计划指标投放的差别化和精准化,取消“旱涝保收”的普通指标,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实行奖励制,项目落地越多,奖励指标越多。二是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出台《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提出降低优先发展产业用地的出让底价、实行弹性出让年期政策、允许租赁企业优先受让、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免缴出让金等多项重大用地支持政策。三是促进产业用地供应和利用。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用地出让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提出关联条件部门应当要求土地竞得人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用地达不到约定要求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对不符合享受政策的,要及时终止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下放用海权限和简化用海审批。一是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委托广州、深圳市行使省级海域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另将省管项目前期工作下放地级以上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围填海成陆土地利用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凭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围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材料可直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极大地减少了围填海成陆土地后续审批环节。
五、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力度
(一)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广东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广东银监局关于广东银行业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广东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金融支持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指导设计和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
(二)积极调控引导,加大金融资源供给。一是开展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小再贷款试点。东莞、江门、佛山、珠海和中山等地市中心支行先后与当地法人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科技创业企业信贷投放。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显著、风控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在市场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考核等方面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开展科技信贷服务评价,“以评促贷”,全面助推科技信贷提质增效。三是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有市场发展前景、代表现代科技发展方向的智能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如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在该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授信政策指引》中明确提出,择优支持未来市场前景较好的高端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智能自动化成套设备等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四是搭建平台机制,加强产融信息对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广汽集团、TCL集团、韶钢集团、塔牌集团、德豪润达、浩源皮业等6家核心企业与平台进行系统对接。
(三)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融资便利化。一是制造业企业挂牌上市保持良好态势。2017年以来,广东银监局加强制造业企业上市资源培育,督导保荐机构扎实做好上市辅导保荐工作,支持辖区优质制造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核实的板块上市融资。二是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截至2017年底,我省境内上市公司56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878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注册挂牌企业近3万家。加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省财政2015-2017年统筹安排66亿元支持构建“以信贷风险补偿和政策性担保体系为主体,政策性基金、融资租赁、小额票据贴现为补充”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切实缓解中小民营制造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8年安排资金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产融合作。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多方位满足融资需求。一是积极创新信用贷款产品。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的情况,辖内银行与税务部门加强银税互动,联合创新推出“税融通”项目,向诚信纳税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承诺抵押贷款”等融资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政府引导基金、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江门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佛山市创新创业产业引导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智能制造、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初创期企业。三是推动保险创新服务制造业发展。2015年起推动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2017年前三季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9%。出台《广东省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7年机器人保费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工业机器人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创新工业机器人保险产品,从保障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风险方面支持广东工业机器人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
六、关于加强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完善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创新我省人才引进模式。优化提升“珠江人才计划”,启动实施海外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和海外专家来粤短期工作资助计划。创新实施“粤海智桥计划”,完善11个海外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功能。全面实施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新政,进一步简化来粤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相关办理程序,直接由外专部门签发邀请函,极大吸引和方便外籍制造业人才到我省创新创业。截至目前,“广东特支计划”实施以来共评选出杰出人才(南粤百杰)93人,其中制造业5人。“扬帆计划”实施以来,共评选出高层次人才126人,其中制造业人才30人;引进紧缺拔尖人才81人,其中制造业人才22人;培养高级技师2115人。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实施职称评价制度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优化评价体系,突出业绩能力评价导向,将解决重大学科问题或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专利、成果转化、技术突破、标准制定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研究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职业贯通办法,打造高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职业发展双向贯通通道。二是稳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在我省“装备制造”等12大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等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岗位培项目培训计划293项,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0万名。三是深化博士和博士后制度改革。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意见立足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体现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导向,对重点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进行大力倾斜,积极引导人才向产业一线和粤东西北地区流动,以人才撬动我省产业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建设。2017年,累计25所学校的32个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被列为重点和特色专业,获得了资金扶持,对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向作用。二是深化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深入实践和创新共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2017年成立由38家技工院校、14家行业协会、18家知名企业参与的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通过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实现学校教学与企业岗位需要精准对接。
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大力清理减少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事证明等事项。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全省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3万余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行政审批总量压减比例超过50%。省、市累计取消1800多项作为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减少各类基层出具的“循环证明”“奇葩证明”500余项。
(二)率先全面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大力精简办事环节、流程和材料,压缩办理时限。2015年以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累计简化优化办理环节700多个,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压缩41.6%,仅2017年就对超过1/3的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企事业和群众办事的透明度、便利度和可预期性不断提高。
(三)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已在全省推广应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正加快建设。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出“异地通办”服务、“主题式”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等系列创新举措,探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允许“容缺办理”,实行首问负责、首席服务官等制度,政务服务体验不断提升。
八、下一步工作
(一)着力完善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研究出台推动我省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探索建立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制造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实施财政差别化扶持政策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引导社会资源向优质制造业企业和产品集中。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要素向制造业聚集。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创新制造业人才供给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制造业用地供给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制造业效能。搭建建设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咨询、投诉的服务平台,创新政府服务制造业机制。
(二)着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一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水平。继续大力推行省内跨地区制造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宣讲力度,持续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切实降低制造企业税负水平。二是进一步降低涉企费用。对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高的统筹地区,适度降低单位缴费费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费率降到0.5%以内,已降到0.5%的进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施费率下浮,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针对大型制造业企业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或院校择优给予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特殊优惠政策问题等国家部委权限事宜,我省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企业等各方诉求,争取相关政策优惠,降低企业成本。
(三)着力加大实体经济招商引资力度。以招引重大项目和产业链的补链强链为重点,推动我省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引进落户一批重大龙头项目,推动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产业链,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我省制造强省建设。
(四)着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一是推动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加强规划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控制。进一步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创新用地保障机制。二是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等转化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允许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三是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四是推动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所需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五是实施“三旧改造”,可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需要搬迁的制造业项目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建立制造业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五)进一步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动完善制度安排。落实各大金融机构与省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行业产业的金融支持。推动地市建立制度化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协助向金融机构推荐经筛选的优质制造业项目。深化与各证券交易所和大型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积极引入大型金融机构为我省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服务。加强与大型保险机构合作,做好项目推介,鼓励“险资入粤”。二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向制造业企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融资,推动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发展。支持各种类型的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培育、融资服务、股改推介等服务。支持我省的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加强政策储备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和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清理整合归并省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贴息、补贴项目,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策协调性和宣传工作,促进各部门涉及支持企业融资政策的协调性,提高惠企政策的企业知晓度和覆盖面。
(六)着力加强实体经济发展人才供给。一是优化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将制造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在实施过程中予以重点考量。二是强化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推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两站一基地”和企业科技创新“四平台”,以及博士工作站协同发展。三是加强制造业人才队伍发展。积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联盟建设,依托校企协合作平台,深化技工院校与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层次和合作领域。
(七)着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服务水平。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在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领域大力精简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深入推进强市放权、证照分离、减证便民工作,并以建设广东“数字政府”为契机,推进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按照投资、建设工程、技术改造等主题探索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