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东委员:
您提出的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80322号关于“坚持制造业立省,积极引导企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网站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 建立健全制造强省工作机制和规划政策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我省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21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加强制造强省建设合力,先后出台实施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等政策文件,建设制造强省工作体制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得以完善。2017年以来,印发实施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发展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6大产业;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广东省分地市指南,明确各地主攻方向,推动各地制造业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区域联动、错位竞争发展。
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力促制造业健康发展。设立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贴息、事后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对制造业进行支持。主要支持方向包括:开展技术改造、以珠江西岸为龙头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循环经济及绿色发展、研发创新、知识产权保护。2014—2017年技改投资年均增长34.2%,超2万家规上企业实施技改。其中,2017年完成制造业投资1.03万亿元,同比增长7.5%。
3. 大力推进制造业企业降税降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实现纳入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减税总额超过4500亿元(含深圳)。二是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2017年全年为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54.2亿元。三是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贯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宣贯,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知晓并准确适用政策。并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惠办理,为企业节省办理时间成本。
4. 扎实推进各类改革任务。2017年广东启动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项目库、投资、审批制度供给方面发力,设立总规模5500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压减项目审批事项39项,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4.3%,创2010年以来最高增速。大力推动强市放权改革,向各市下放或委托202项省级行政职权,进一步激发地方发展活力。加快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行政类回归政府机关、经营类转企改制或撤并、公益类强化公益属性,完成137家改革任务。制定出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重点推进管理体制、运作模式改革和数据资源整合,倒逼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 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数字政府”,逐步推动各部门涉企数据的公开、共享,搭建全省统一面向企业的政策宣传、咨询、投诉服务平台。一是清理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对新动能、新产业采取包容审慎管理。二是破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推动建设集资质管理、信息发布、竞价交易、监督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倒闭各级政府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流程。四是推进政府机构协同办公,依托“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优化政府各部门间的文电办理、申办流转、业务协同。五是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大力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服用。
2. 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先进制造业。省市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尤其是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对先进制造业的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等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制造业重点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质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等给予补助。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研发、中试、产业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的支持,推动先进制造业关键技术、装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进一步扩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提高财政贡献增量部分中市、县(区)分成部分比例给予事后奖补。
3. 建立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建设制造业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制造业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和完善地市政府与人民银行、银监、保监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
4.优化产业政策扶持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制造业发展的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开展制造强县(区)评估。有条件的地市要率先开展企业质量效益综合评价,应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制造业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加强统筹领导,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地市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未工作不力的地市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二、关于“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重要抓手和平台,着力打造升级版广东先进制造业”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 制造业与互联网加快融合。一是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珠三角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城市带建设,培育40个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举办首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发布首批60家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名单,推动阿里工业云总部、树根互联总部、航天云网等知名企业扎堆落户广东,广州、佛山率先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扩大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培育国家级试点企业245家,省级贯标试点企业1100多家,保持全国第一。二是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召开首届中国服务型制造大会,培育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3个示范平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建设15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数量居全国第一,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汇聚工业设计师超1.6万人。建设28家省级生产服务业功能区,据不完全统计,入园企业超1万家,总投资达15亿元,营业收入超过35亿元,利税总额达3.7亿元。三是推动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15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3个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在全国率先创建“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培育“数据工厂”、“大数据双创”等新模式。惠州引进思科大数据中心、肇庆引进京东云华南总部等项目。
2. 建设产学研共享平台。一是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行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了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佛山市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广东智能制造的发展。省财政从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从新型研发机构进口仪器设备购置相关税收补贴、初创新型研发机构补贴、优秀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费用补贴等三方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跨越发展。二是深入推动产学研协同对接。健全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广东与相关部位签署面向“十三五”的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举办广东省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会、广东国际应用科技交易博览会等推动优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建立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开展多个双边联合资助计划,10项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三是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搭建科研创新信息对接等平台促进科研创新供需双方有效交流与对接。促成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上线,目前已征集重大科技成果9000多项,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搭建“政产学研金介”融合的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发展了34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筹建了全国首个权威创新创业服务总平台——南方双创汇,进一步完善了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在线市场交易功能。
3.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一是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管理方式。构建专利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建设中山灯饰等7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形成集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该工作被国务院列为支持创新改革举措予以推广。二是搭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举办了首届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累计展示知识产权项目9143个,参展产品8223个,涉及专利18855件,促成知识产权交易7.2亿元。重点扶持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特色试点平台、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深圳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省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知识产权运营布局。三是汇桔网、高航网等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迅速崛起。2017年,高航网名列全国知识产权交易前五名,年交易额达10亿元。连续举办七届南海知识产权对接会,累计超过300个项目参会,促成近百个签约项目,涉及合作金额达13.64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 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重点制造业领域的深度应用。优先选择转型意识强、信息化基础好的企业,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面向产业集聚区打造若干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和完善IT基础设施、通用业务系统等基本信息化需求。重点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转型升级;带动广大中小企业上云,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支持平台、网络、安全等工业互联网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建设“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2. 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联盟,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建设一批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推进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发展新型研究机构和众创空间,探索建设大型省属国有孵化器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3.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是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及分析评议,实施高质量专利培育工程,促进国际专利申请和全球布局,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院所,支持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三是加快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海外护航工程。四是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力度,推进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支持地市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鼓励相关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或项目。
三、关于“以绿色循环生产为主要手段,着力构建全省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让绿色成为制造业的普遍形态。一是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标杆,实施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宣传推广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经验。二是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争取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广,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三是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印发实施《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下达2018年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组织开展2017年地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行动。持续推动行业能效对标提升,发布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四是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深化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公布第十批“粤港清洁生产合作”标志企业,对20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国家和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15家。五是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根据初步估算,2017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约7700亿元,珠三角已成为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六是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印发《广东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实施方案》,明确了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设备(产品)目录的申报、遴选和推广。目前已先后公布《广东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九批,积极推进把节能环保产业示范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2.加强先进制造业低碳行为的法律约束与政策引导。一是收严污染物排放标准,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围绕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要求,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发布实施《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收严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完成《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文本编制。一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倒逼制造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构建绿色生产指标体系。二是加强绿色政策引导,完善环境服务市场机制。一方面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重点推进重污染行业、涉重金属企业等行业企业投保。协调指导佛山、东莞等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的建设,重点发展环境金融与贸易、环境技术服务、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等三大主导领域,为先进制造业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做好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送技术服务进企业”系列活动,在多个重点污染行业组织污染治理宣讲会,为700多家企业近1000名代表集中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监管要求、污染治理管理经验。为我省制造业推进污染防治、促进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促进先进制造业低碳技术创新的国际合作。一是组织先进制造业专场招商活动。针对制造业招商需求,举办多场同美国、英国、墨西哥等分行业专场招商活动;举办省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招商对接会;重点协助有产业转移需求的外资企业了解相关地市和园区尤其是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交通装备、新能源装备和石化、新材料、高端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投资政策及投资环境。二是强化与欧美投资长效合作。开展与美国、欧洲有关商协会的常态化合作,聚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七大产业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加强高端推介,策划广东专场推介交流活动,主动对接投资合作项目,推动世界500 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到广东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四是大力推进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发布节能低碳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低碳技术研发,通过碳交易制度体系推动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截至2017 年底,纳入我省碳交易的控排企业80% 的企业都进行了节能低碳技术改造,节能降碳成效显著。创新开展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节能示范,将建成亚洲首个电厂CCUS同时验证的技术示范平台。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关于推行碳强度考核的情况说明。2017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十三五”地级以上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于去年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核。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省级政府考核事项相关工作的精神,目前暂将碳强度考核作为暂缓事项,待省级政府考核事项清理规范后再统筹研究设立或合并。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如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编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对开展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及相关产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 深入开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待国家核定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工作后,编制印发我省实施方案,公布我省“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双控”目标,按要求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2. 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坚决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强化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促进传统高耗能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淘汰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通过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企业等方式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活生产方式。
3. 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政策等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做好相应宣传解读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准确享受优惠;进一步简化享受优惠申报办理流程,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纳税人享受优惠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收集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及社会各界有关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为国家调整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四、关于“依托资本市场、拓展我省制造业的发展壮大之路”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 加大财政金融对制造业的支持引导力度。一是省财政注资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亿元成立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注资广东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71 亿元设立创新创业基金,通过产融结合,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二是构建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2015—2017 年统筹安排66 亿元支持构建以政策性担保体系和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主体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2017—2019 年安排12.9 亿元支持对民营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股权市场融资给予扶持,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2. 加大企业改制上市力度。全方面开展制造业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培训,支持优质企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板块上市融资。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各地市政府建立企业改制上市的“绿色通道”。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对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增资扩股成功进行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按企业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对“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的挂牌企业按照融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截至2018年3月底,广东省境内上市企业576家,新增上市公司超一半以上为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制造业企业占比54%。
3. 以资本运营为核心加快布局先进制造业。一是围绕主业优势寻机布局先进制造业。支持省属企业或其控股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加大并购力度,收购产业链高端资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专门用于产业并购。支持省属企业通过在一级或二级市场投资等方式参股、收购上市公司,加速先进制造业产业资源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二是构建产融结合的资本运营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省属企业吸引非国有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发展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产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省属企业打造省属金融控股板块,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金融支撑。三是推动创业投资私募基金发展。全面落实私募基金监管政策,推动私募机构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督促私募基金规范发展。同时积极培育私募市场,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关注和投资种子期小微创新创业企业,为企业尤其是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截止2017年底,全省已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1305家,基金产品3279只,基金规模4274亿元。2016-2017年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累计投资广东省企业项目4200多个,投资金额约2800亿元,其中90%以上项目为先进制造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早期企业目。
4. 支持制造业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7年辖区共有45家次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实现股权再融资726.9亿元,其中制造业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额占83.34%;有77家次通过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1254.24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分别为32.47%、18.48%。制造业企业发行的债券产品不断丰富,包括可交换债、绿色债券、双创债等。此外,辖区还有298家企业通过新三板定增募集资金98.02亿元,其中由42.49亿元流入制造业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 持续完善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印发实施《关于服务实体经济 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发展直接融资、拓宽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各地市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鼓励企业上市挂牌、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家新出台的扶持境内独角兽企业上市政策,培育指导更多新兴产业领域独角兽企业,快速进入资本市场。积极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综合平台功能,为中小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推介、上市辅导、股权托管转让、私募融资等服务。
2. 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四新”企业的上市储备库,加大对“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先进制造业。充分挖掘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加快培育“隐性冠军”和“单打冠军”。优化私募基金发展环境,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出台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政策细则。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3. 鼓励骨干制造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充分发挥骨干制造业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牌等优势,对运营状况欠佳但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制造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支持骨干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并购,围绕建立健全境内外生产、研发、资源和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全球资源整合配置,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广东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活动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与国家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系统整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信息资源,及时向企业提供战略咨询、政策法规、经验交流、资产评估、业务培训及兼并重组个案等专业咨询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