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9号关于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搭建融资服务对接平台、构建良好信用环境等方式,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策引导,突出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等薄弱环节。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从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七个方面提出十八条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金融办出台《广东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粤金〔2017〕58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截至2017年末,广东省本外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7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比年初增加4168亿元,同比多增1665亿元。
(二)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工具运用,切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倾斜力度。一是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2017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放支小再贷款28亿元,同比增长16.7%;办理再贴现210亿元,同比增长33.8%,其中投向小微企业占比75.7%。二是不断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开展银行机构小微信贷、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银行业综合评价、宏观审慎管理等政策框架,完善金融机构加强小微企业、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三是推动广东省小票贴现中心加强配套机制建设,支持佛山、珠海等地建立地市级小票贴现中心,不断扩大小票贴现中心的覆盖面。通过再贴现工具激励、业务指导等方式推进小票贴现中心业务发展。截至2017年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支持5家商业银行挂牌建成广东小票贴现中心。2017年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约3.8万笔,贴现金额达157亿元。
(三)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创新,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的组织架构,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中心”“小微支行”“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并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流程,提升授信效率和标准化水平。二是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如创新“云税贷”“小额信用贷” “小微快贷”“税易贷”“创业贷”“科技助保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网商贷”等创新信贷产品,探索“投贷联动”等新型融资模式,扩大多层次融资服务供给。三是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利用直接融资渠道,发行专项金融债券,增加企业资金供给,比如,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全国首批获准发行10亿元创业创新专项金融债券。2017年,珠海农商行成功发行10亿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四)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提升银企融资对接效率。一是加强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运用。根据“统一系统,分市建设”原则,采集覆盖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建成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专用平台向企业展示银行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构建“数据库+服务网”模式,实现银企融资有效对接。截至2017年末,平台已实现全省全面覆盖,累计实现融资对接2.56万笔,融资金额6580亿元。二是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大力推广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17年末,累计促成融资对接7510笔、金额3590亿元。
(五)积极开展信用培育挖掘企业信用价值,全面构建良好信用环境。一是进一步发挥“评级+发现+推介”融资推介的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截至2017年末,“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收录的企业中已有1460家中小微企业与评级机构签订协议,其中,925家企业完成评级,获得贷款289.3亿元,减轻企业利息负担1.07亿元。二是全面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多层级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平台,培育从事中小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采集渠道。充分运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地对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诚信宣传,构建良好信用文化。
(六)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提升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比例。一是积极鼓励辅导优质中小微企业在境内上市。近三年来,会同有沪深交易所构开展优质中小微企业辅导上市培训20余次,动员效果明显。截至2017年末,全省境内已有578家企业发展壮大成为A股上市公司。在上市企业的带动下,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得以迅速发展,示范和集聚效应显现。截至2017年末,我省累计超1900家中小微企业赴“新三板”挂牌,保持全国领先。二是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对中小微企业的基础性孵化培育作用。按照国家监管要求,积极推动我省股权交易中心加大对企业孵化培育、挂牌、股改的扶持力度,吸引中小微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截至2017年底,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已累计注册挂牌企业12000家,比2016年增长了40%以上。通过孵化培育,先后有20家挂牌企业进入IPO程序,有93家挂牌企业转板“新三板”,还有68家挂牌企业停牌待转“新三板”。
(七)综合利用省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担保机构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一是省财政积极支持建立完善省、市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先后注资30.1亿元设立和壮大省融资再担保公司,2015年安排7.5亿元,支持15个地级市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2017年各地市(除深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1200多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金额超过50亿元,年底在保余额约60亿元,在保中小企业1200多户。二是积极试点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在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基础上,我省配套安排2亿元,设立代偿补偿资金账户,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受托实行专户管理,按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进行补偿。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共与24家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签署了代偿补偿资金业务合作协议,累计开展合作业务规模为9.2亿元,累计扶持小微企业278户,其中当年新增122户,在保企业190户。当年未发生代偿补偿支出,整体运营情况良好。三是2015-2017年省财政累计安排6.94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我省16个地市和22个县出资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各地级市、各有关县、区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共计支持1250户企业获得贷款金额达64.5亿元,帮助解决了中小微企业因无足额的抵押物、成立及经营时间短、信用记录不全等问题而带来的融资难问题,缓解了资金周转困难。四是2015-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0.25亿元支持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5家银行设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中小民营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五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积极支持省内民营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研究制定有关奖励措施,并成功纳入2017年8月省政府出台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2017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排专项资金4.3亿元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比例。
二、下一步工作
(一)关于中小企业优化融资内部环境。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正研究制订推动我省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将考虑从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培育企业创新动力、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从而营造更优的企业融资内部环境。
(二)关于银行用创新思维推动业务发展。
结合代表的建议,下一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存货、仓单、货权质押等融资模式,满足中小微企业个性化、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与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政府风险补偿金等加强合作,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四是扎实做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完善及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融资对接效率。五是大力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增强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六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金融债、双创金融债,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主体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七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为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广东银监局将继续发挥监管引领作用,督导辖内银行机构有效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督导银行机构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最新小微企业工作部署要求,力争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2018年末总体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二是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推进尽职免责、差别化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政策落地。三是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引入外部机构有益信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三)关于打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
下一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研究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工作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工作。继续推动市、县(区)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已出资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市、县(区),加强督促和指导其开展相关业务。探索开展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不断推动拓宽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关于以财政注入方式壮大地方商业银行实力,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金融资源属于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范畴,政府应注重着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建立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标准体系及建设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尽量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直接参与和干预。鉴此,建议在壮大地方商业银行实力方面,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宜以财政注入方式为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