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竹青委员:
广东省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您提出了关于加快中小微企业扶持,减轻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助推广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持中小企业、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搭建融资服务对接平台、构建良好信用环境等方式,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一、主要做法
(一)出台政策,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突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
2015年,省政府召开广东中小微企业工作会议,凝聚全省各地各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从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七个方面提出十八条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15〕48号)。2017年,省政府出台《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包括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十个方面。
(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发挥政策性银行积极作用解决融资贵问题,推动相关产融项目与政策性银行进行对接,利用政策性低利率的资金缓解了部分企业融资贵问题。二是借助省政府签订的“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各签约银行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拓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和低成本的融资支持。如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在原有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的基础上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进一步加强了小微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并对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等经济体内特定小微企业量体裁衣研发的“三专系列贷”个性化融资产品,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支持。三是推动国有大银行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信贷产品,开展业务创新,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如邮储银行广东省分行针对广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活跃的特点,加强担保模式创新、平台合作创新,解决中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或者抵押物不足、传统贷款期限难匹配等问题, 目前有小企业贷款自主创新产品14项;又如建设银行创新推出“科技信用贷”、“云税贷”、“小微快贷”等“小而快”的融资产品,专门为科创及中小微企业服务。四是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支持我省地方经济建设,为广东地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如广州银行紧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出“科技贷”、“知易贷”、“商E贷”、“网商贷”等中小微企业标准化产品,更好支持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五是开展监管约谈,约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落后的银行机构负责人,强化督导执行。六是助推大型银行小微事业部改革,五家大型银行广东省分行先后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有条件的银行还成立了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提升小微信贷服务的专业性。截至2017年末,辖内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990.60亿元,同比增速高于辖内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27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2.48万户,比上年同期户数增加5.45万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5.49%,比上年同期水平高出2.81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完成小微企业 “三个不低于”目标。
(三)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作用。
多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省财政一直安排资金积极鼓励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以2017年为例,省财政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47亿元,在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省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八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3亿元,在上市融资、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做大做强。
二、关于提案建议
(一)关于中小微企业认定。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银监局将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工作部署,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对中小微企业类型进行划型认定。
(二)关于推出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方案。
广东银监局将进一步发挥监管导向引领作用,督导辖内银行机构有效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督导银行机构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最新小微企业工作部署要求,力争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2018年末总体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二是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推进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差别化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政策落地。三是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引入外部机构有益信息,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为支点,努力助推广东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推进立法工作。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新促进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促进法对中小企业工作提出许多新的思路和要求,需要在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予以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贯彻落实新促进法为契机,加快推动省条例的修订工作。一是成立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法规、中小工作的两位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布置开展省条例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制定条例修订工作方案和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处室、负责人员和工作时间表,层层抓好落实。二是着手开展立法调研。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征集省条例的修订意见,系统梳理和总结省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成效、问题,对下一步修改条文提出具体建议。分赴省内有关地市开展实地调研,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部门和企业意见,并赴有关兄弟省份学习先进经验。三是加强立法工作汇报和沟通。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专题汇报,请求部加强对我省立法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的联系与对接,目前已将条例修订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下一步,我委将加快推进《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同步开展立法调研和条文起草,抓紧推动省条例的修订和出台,确保与新促进法有效衔接。
(四)关于成立中小微企业扶持专项基金。
2017年7月,为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控金融风险,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更加注重供给侧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等工作要求,省政府正式开始部署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清理整合工作。经过4个多月的研究和推进,在整合原广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等四支政策性基金的基础上,省产业发展基金正式组建完成。省产业发展基金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的原则,由省财政出资100亿元,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吸引金融资本(银行、保险)、产业资本、地方资金,按照1:4杠杆比例实现基金总规模500亿元,拉动社会资金投资1000亿元。
(五)关于敦促各地市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措施。
加强民营经济大发展政策督查和宣贯,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一是对“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和评估,评估显示,142条政策实施情况总体较好,没有尚未执行的政策。评估为“好”的占95.6%,“较好”的占4.4%。二是牵头与其它8个省直部门组成省政府督查组,对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对21个地市开展了书面督查,对广州等8个地市进了行实地督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