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0180392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8〕211号A
来源:民营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8-07-06 09:58:00

周育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粤东西北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粤东西北区域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为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如2016年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粤发〔2016〕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再如2015年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5〕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5〕4号)等。我们在落实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粤东西北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给予了重点倾斜。如在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方面,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在2016年对粤东西北地区12个示范县各给予100万奖励,2017年继续在粤东西北等15个地市中遴选3个“小升规”示范市并给予500万元奖励,2018年按因素法切块在粤东西北地区选取4个地市、珠三角地区选取2个地市予以支持。又如“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先后安排资金7.5亿元,支持在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以及惠州、江门、肇庆共15个市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研究制定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财税政策 

  一是近年来,省财政按照“压省级,保地方”的思路,不断压缩省本级支出规模,加大对市县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据初步统计,2013-2017年,省财政对粤东西北12市转移支付补助总额(含税收返还)从1177亿元增加到2138亿元,年均增长16.0%,增幅已较大幅度高于提案所建议的10%。二是当前的收入划分体制是有利于增强含汕头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财力的。我省收入划分,是立足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主要是通过收入划分集中发达地区财力,以加大对粤东西北转移支付力度。以汕头市为例,2017年省对汕头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32亿元,是省级分享其税收收入的2.4倍,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达68亿元。汕头市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即使地方收入全部由汕头市分享,其增加的财力也小于省级对其的转移支付规模。同时,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地市统筹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确定是否设立相关专项资金。三是2018年省级财政已安排支持粤东西北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23493万元,体现了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倾斜支持。四是从维护体制统一性来看,不宜对粤东西北地区实行特殊的收入分享比例。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省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省与市县实行统一规范的分成比例。 

  下一步,我们将按中央收入划分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研究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缩小区域间财力水平差距。 

  三、鼓励中小微企业优化升级 

  (一)关于粤东西北各市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2017年,我省将包括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在内的多个基金整合为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500亿元,重点投向我省产业投资及产业转型升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及相关产能合作、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军民融合、外商投资等领域,可统筹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不等同于必须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清理规范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6〕5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预〔2016〕178号)明确“同一行业或领域不得重复设立基金;原则上一个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政府投资基金不得超过一项”,当前省已设立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可统筹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不宜再单独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但鼓励社会资本、地方政府参与基金募资,按规定积极参与省级已设立基金的项目遴选,争取资金支持。 

  (二)加快推进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在推进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试点工作。2017年,实现全省乡镇金融机构网点、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三个100%覆盖”,有效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试点信用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在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基础上,我省配套安排2亿元,设立代偿补偿资金账户,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受托实行专户管理,按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的代偿进行补偿。三是2015-2017年省财政累计安排7.935亿元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我省16个地级以上市(除深圳)及22个县(区)出资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四是2015-2017年推动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5家银行建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同时利用广东小票贴现中心业务季监测制度,加强对5家已建立小票贴现中心的银行机构小票贴现业务的评估和监测。截至2017年12月底,广东小票贴现中心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7.2万笔,贴现金额近280亿元,小额票据贴现余额近140亿元。五是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42条规模供应链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涉及上下游企业242家,融资金额达21.7亿元。六是推动国有大银行利用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如建设银行创新推出“科技信用贷”、“科技助保贷”、“小微快贷”等“小而快”的融资产品,专门为科创及中小微企业服务;又如工商银行对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等经济体内特定小微企业量体裁衣研发的“三专系列贷”个性化融资产品,为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支持。七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全省积极推动“政银保”贷款业务。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有91个项目,各级财政建立担保基金7.89亿元,全年支持3084家小微企业获得15.37亿元贷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平台建设,拓展政银担合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切实加强对粤东西北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三)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 

  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明确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产业带(包括珠海、佛山、韶关、中山、江门、阳江、肇庆、云浮八市)做大做强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化布局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产业;做精做优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产业。2018年4月,我省印发了《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明确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事后奖补等方式对珠西各市符合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发展重点的产业予以扶持。对珠西产业带八市之外的其它地级以上市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优质项目,可纳入本政策措施扶持范围一并扶持。其中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市等地区,参照韶关、江门、阳江、肇庆、云浮市的相关政策扶持门槛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抓好2018年珠西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推动全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四)推动省产业园开展产业共建 

  2013-2017年,我省安排汕头市产业园区扩能增效资金6.9亿余元,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2017-2019年,省继续对汕头市每年给予专项帮扶资金1亿元,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粤委办〔2016〕81号)、《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6〕126号)、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已到期不再安排,目前重点是开展产业共建工作,计划2017-2023年省市财政统筹约210亿元,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实现高水平产业转移。 

  建议各地市根据实际需要,充分用好现有产业共建政策,可与我省已设立的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省产业发展基金对接合作,同时也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加快发展。 

  (五)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 

  2018年3月,我省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包括了《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若干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广泛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以应用带动工业互联网平台、网络、安全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应用推广、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在3年内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升级,推进连接中小企业的网络专线建设,简化专线接入手续,带动20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进一步降低信息化构建成本。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