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壮喆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欠发达地区县域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人才的引育
一是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特别是县域开展招生,每年招生规模达到10万人,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机会与条件。二是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职业院校支持力度。省级专项资金倾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扶持职业院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2016-2018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7个市成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单位,每市支持创建资金3000万元。三是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人才的扶持力度。落实《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组织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共支持30个市级和135个县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引进51个创新团队,培养126名高层次人才,引进81名紧缺拔尖人才,资助博士后116人次,培养高级技师2115人。先后在清远、汕尾等粤东、粤西、粤北10市设立了“人才驿站”,“科技专家服务团”首批选派68名专业技术人才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挂职服务。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按档次分别给予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免于评审、自动入选并享受该项目资助;对入选“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人才一次性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四是不断健全民营企业培训网络。省中小企业局、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和华南理工大学联合成立了广东民营企业家培训学院,并推动成立了东莞、肇庆、揭阳、顺德、南海等5个区域性分院,四年来6个培训学院共培训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近2万人次。实施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育工程,2015-2017年先后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7600万元支持开展超过450场培训,对欠发达地区县域民营企业家在内的我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其中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400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引导粤东、粤西、粤北职业院校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和深化产教融合,扩大直接面向区域产业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当地企业适用人才;分领域制定重点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定期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推动人才链、技术链、产业链无缝对接;出台《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服务细则》,落实“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继续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人才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微企业人才培训,大力培养各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加强欠发达地区银行机构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省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保证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充足,截至2017年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928.57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478.23亿元,增速10.74%,近5年每年增速均超过10%。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其中,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全省共有20个地市(不含深圳市)及28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2017年和2018年省财政安排给阳江市、韶关乐昌市、汕头潮南区、汕尾市海丰县、汕头市潮阳区、韶关市始兴县、茂名市电白区、潮州市潮安区和云浮市云城区等9个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共6840万元。二是推动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银行建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同时利用广东小票贴现中心业务季监测制度,加强对已建立小票贴现中心的银行机构小票贴现业务的评估和监测。截至2017年12月底,5家广东小票贴现中心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7.2万笔,贴现金额近280亿元,小额票据贴现余额近140亿元。三是大力推广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17年末,累计促成融资对接7464笔,融资金额3572.83亿元。四是充分利用“政银保”模式、商业化模式和服务中心模式三种主要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经营模式,满足不同民营企业群体的融资需求。截至2017年末,全省共确立91个“政银保”模式项目,建立财政担保基金7.89亿元,支持3084家有关企业获得15.37亿元贷款,纯商业性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共为我省25.41万家企业提供411.79亿元贷款。五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创新。推动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服务的组织架构,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中心”“小微支行”“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并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流程,提升授信效率和标准化水平;鼓励银行机构结合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技术,创新“小额信用贷”“税易贷”“创业贷”“科技助保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六是建成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通过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银企对接服务网,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引导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为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辅导、供求信息发布、网上对接等服务。截至2017年末,平台已实现全省覆盖,累计实现融资对接2.56万笔,融资金额6580.8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升对地方金融专业监管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督导银行机构加强小微企业业务创新,引导信贷资源更好地投向欠发达地区企业;推进“政银保(担)”体系建设,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保险、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缓解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三、支持对欠发达地区县域民营企业的用地需求
近年来,我省对欠发达地区县域民营企业的发展采取了多项措施支持其用地需求。一是提供规划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民营企业相关建设项目选址时须使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于确实无法符合规划的,可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并按2013年印发的《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申请规划修改,争取支持项目顺利落地。二是提供指标保障。根据我省最新出台的《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将在未来五年内对粤东、粤西、粤北等欠发达地区下达扶持计划指标。民营企业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的,还可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向国土资源厅另行申请奖励计划指标。三是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三项治理工作,完成留用地历史欠账治理。通过查清各地市欠账数量、压实地市主体责任、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定期通报落实情况等方法,2015年到2017年底,全省用三年时间清理了2012年底前形成的留用地历史欠账13.06万亩。四是保障新增留用地及时落实。2016年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中提出,依法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或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后由省人民政府审核实施方案的,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通过折算货币补偿形式同步兑现;征收土地时需安排的留用地面积少于3亩,且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后与其他留用地累计合并安排的,可延后单独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1年。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可在批准用地后6个月内单独办理留用地的报批手续或折算货币补偿同步兑现。五是大力开展批而未供土地清理。2017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专项行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省2007年至2017年的批而未供土地共减少24888公顷(37.33万亩),下降比例达29.28%。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从全国前列降至中游水平。六是积极支持工业项目提高容积率。2017年,在《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和《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中提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七是稳步探索土地租赁。在粤府〔2017〕90号和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中,提出了规范土地租赁、降低土地租金和完善租赁土地续期使用制度等多项支持政策。在集体土地租赁和入股合营方面,我们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拟定具体政策措施,经省政府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规划保障、指标保障、留用地历史欠账治理、保障新增留用地、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和支持工业项目提高容积率等工作。同时指导相关试点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探索欧壮喆委员所提出的“土地收益共享机制”思路。如能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行的经验和做法,将报请省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推广。
四、优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一)关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粤委办〔2016〕81号)、《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6〕12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省产业园扩能增效资金已到期不再安排,目前重点是开展产业共建工作,计划2017-2023年省市财政统筹约210亿元,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实现高水平产业转移。
建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根据实际需要,充分用好现有产业共建政策,可与我省已设立的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省产业发展基金对接合作,同时也可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开发性金融资金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加快发展。
(二)完善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们积极引导和组织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根据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为全省中小微企业举办服务推广对接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支持示范平台到欠发达地区建立服务机构和开展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省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56家,其中欠发达地区42家。同时,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产品服务功能不断提升,2017年入库服务机构7476家,服务产品9346项,累计年新增服务产品713项、服务全省中小微企业12万家次以上,已逐步形成全省信息畅通、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服务平台网络。
下一步,我们将我们将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新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平台纳入平台网络管理,推动省级示范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4日
(联系人:罗彬,电话:020-831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