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60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经信案函〔2018〕218号A
来源:产业发展处发布时间: 2018-07-23 11:05:00

姜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设立广东自动驾驶路测区域及相关政策法规制订完善”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我委有关处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自动驾驶技术是一种集汽车产业、信息产业与通信产业等多产业跨界融合典型应用,是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我国在车载信息服务、车车通讯、车路通讯等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开展大量的测试工作。因此,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政策法规,符合当前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 

  一、我省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 

  (一)编制《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推动省内汽车制造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联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广州、惠州、肇庆等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区,推进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自动驾驶、智能物流、共享汽车等新型消费。 

  (二)出台《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建设无人驾驶应用试验区和智能网联汽车开放创新平台。加快车载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车辆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化发展,依托珠三角“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 

  二、我省就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下一步工作 

  (一)采用“先示范、后推广”的模式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是基于大数据、算法创新和云计算发展后的一个未来产业方向,智能网联汽车能否顺利落地取决于大数据、算法创新和云计算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大数据、算法创新和云计算三者之间的完美融合,智能网联汽车能否形成产业加于发展还有赖于找到合适的商业模式。因此,对于我省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建议采取“先示范、后推广”的发展模式。 

  (二)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无人驾驶技术接下来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合法地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基于司机人工驾驶的模式设立的,无人驾驶的出现提出了很多新兴的法律问题,传统法律和技术创新之间的矛盾突出。自动驾驶领域政策法规的缺失涉及到法律要求、产品安全、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多个领域,涉及到公安、经信、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我们很荣幸邀请姜捷代表届时出席会议,为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