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建立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我省一是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信用建设总体规划。2014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专门一章予以安排,提出要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强化政府示范推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加强公益类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健全行政监督体系等任务。二是制定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省政府于2017年出台《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信用广东”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修订省公务员相关管理制度,补充和明确对公务员守信的激励措施和失信的惩戒措施,调整完善各类评优评先办法和各类推选推荐工作,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纳为考量因素;要求规范政务信用信息记录标准,完善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及时、规范、准确记录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以及未守信践诺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未达标等情况。三是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我省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有关失信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四是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省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3万余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行政审批总量压减比例超过50%。大力清理减少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事证明等事项。省、市累计取消1800多项作为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减少各类基层出具的“循环证明”“奇葩证明”500余项。五是全面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大力精简办事环节、流程和材料,压缩办理时限。2015年以来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累计简化优化办理环节700多个,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压缩41.6%,仅2017年就对超过1/3的事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在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领域大力精简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加快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并积极稳妥推动上线应用,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落实好《广东省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诚信。同时紧紧围绕“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这一抓手,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升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关于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
我省一是畅通政商沟通渠道。举办“粤商·省长面对面”座谈会,推动建立政府与企业家直接对话沟通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通车等平台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二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除了采取传统的媒体宣传,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宣传有关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三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粤纪发〔2016〕2号),重点着眼规范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列出了政商交往正反两方面清单,“正面清单”规定机关单位在优化政务服务等9个方面应主动作为,“负面清单”则明令禁止党员干部7个方面的行为,为政商交往明确规矩、划定尺度,使政商关系有规可循。同时明确建立守廉激励和失廉惩戒机制。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于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表彰、鼓励、扶持;对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对不廉洁企业或者有行贿记录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者给予政治安排。并强化监督执行,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意见》出台后一年内,全省涉及政商关系、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财政补贴等信访量同比下降约5%。四是注重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截至目前,我省各级工商联会员中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超7000人,其中,担任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约180多人。同时,在各级妇联换届选举过程中,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女企业家吸纳为妇女代表、妇联执委、常委、兼职副主席,积极发挥女企业家的作用。五是严厉惩治官商勾结行为,净化经济生态。十一届省委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525名厅级干部,其中,涉及官商勾结的158人,占30%。2017年,省纪委共查处162名领导干部,其中,涉及官商勾结的71人,占43.8%。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企对话平台,拓宽政企交往渠道,推动建立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继续落实好《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继续严查官商勾结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斩断官商勾结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对长期“围猎”领导干部的不法老板重点打击。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的“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对企业“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处理亲与清的关系,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三、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我省一是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从落实税收优惠、加大财政支持、加大信贷支持等方面,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2015—2017年,全省共实现“小升规”企业16575家,目标完成率超过200%。2017年,新增规上企业对全省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约为20%,有效地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出台《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工程、工业强基工程、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支撑作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任务,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三是依托孵化器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的实施办法》、《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等政策,2017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777家,国家级孵化器110家;全省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达735家,其中纳入国家孵化器管理体系的众创空间234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5家;实现了孵化器、众创空间21个地市全覆盖,珠三角地区80%以上县区全覆盖;累计在孵企业达到2.8万家,累计毕业企业超1.2万家,为我省培育科技型企业,保障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四是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优惠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截至目前,我省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4222家。五是出台《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发改区域〔2017〕438号)和《广东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粤发改区域〔2018〕262号),将广州番禺沙湾瑰宝小镇等36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示范点列为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左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精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省级特色小镇,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六是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通过优化增量和调整存量,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和集群发展,依托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20个左右特色鲜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跟踪服务,推动更多的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抓好《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落实,推进中小微企业智能化改造、提质增效、绿色化发展;继续推动中小型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企业等创新主体规模培育,帮助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培育新动能。推动中小微企业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四、关于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负担
我省一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2017年,全省地税实际减免税费1965亿元,推出18条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每年减税130亿元;2017年,共为符合优惠条件的广东省(不含深圳)小微企业增值税累计减税90.82亿元,免税销售额累计达3026.07亿元;2018年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管辖的企业中,共有38.02万户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4.74亿元。二是全面推进注册便利化。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放宽住所、经营范围登记,试行名称自主申报,实施简易注销,工商登记门槛大幅降低;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196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或取消,证照关系基本理顺;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银证直通车”等“互联网+”服务;全省开办企业程序从14个压缩为5个,办理时间从35个工作日压减为15.7个工作日,跑动次数从20多次压缩为8.2次,实现了政府零收费,仅有的成本为刻章费用。三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升企业用工效率。建立功能完善、结构优化、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定期将企业用工和市场供求信息通过媒体发布,2017年全省实现100%县(市、区)、乡镇(街道)和96.1%的社区就业信息联网。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举办精准扶贫专场招聘活动,统一发布全省就业资讯和招聘信息,2017年全年发布空缺岗位信息84.78万个;四是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2016、2017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缓解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压力。五是加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地建立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整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各类法律服务主体,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2016年以来,我省在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免费在线法律服务,开通了968115免费律师咨询服务热线,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及法律文书审核,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提供电话咨询52290次,文书审核1000次。六是全面推进实施创业创新培训项目。2017年通过与华南师范大学、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合作举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师和创业基地高管研修班,培训了200名创业辅导师和100家创业基地高管。通过举办“创客广东”创业领头雁集训班,协助对全省60名优秀创客进行创业辅导和开展创业项目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的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减证便民工作;推动各地通过产业链招商加大企业产销配套力度,降低企业寻找市场成本;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继续推进创业创新培训项目;加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继续研究制定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举措,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五、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我省一是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42条规模供应链企业加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涉及上下游企业242家,融资金额达21.7亿元。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其中,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有20个地市(不含深圳)及22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帮助超过4700多家(次)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近370亿元。三是2015-2017年推动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等5家银行建立“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同时利用广东小票贴现中心业务季监测制度,加强对5家已建立小票贴现中心的银行机构小票贴现业务的评估和监测。截至2017年12月底,广东小票贴现中心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7.2万笔,贴现金额近280亿元,小额票据贴现余额近140亿元。四是积极指导和督促省财政已出资支持建立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的地市加快开展相关业务。目前,全省(不含深圳)共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2家。截至2017年12月底,各地市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约60亿元,新增担保额超过50亿元,在保中小企业户数约1100户。同时,积极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截至12月底,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超过410亿元,在保中小微企业超过4500户。五是严格规范银行机构服务收费,加强对银机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督查。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督促银行机构全面开展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自查工作,并重点抽查部分银行机构,2017年我省小微企业贷款综合年化利率呈下降趋势。六是推动银行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利用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服务。如工商银行对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等经济体内特定小微企业量体裁衣研发了“三专系列贷”个性化融资产品;如邮储银行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或者抵押物不足、传统贷款期限难匹配等问题, 推出小企业贷款自主创新产品14项;又如建设银行创新推出“科技信用贷”、“科技助保贷”、“小微快贷”等的融资产品,专门为科创及中小微企业服务。七是建成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通过非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和银企对接服务网,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以信息流带动资金流,引导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为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辅导、供求信息发布、网上对接等服务。截至2017年末,平台已实现全省覆盖,累计实现融资对接2.56万笔,融资金额6580.8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小额票据贴现、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等工作,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快产品创新,优化业务流程,引入外部机构有益信息,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同时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推进尽职免责、差别化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政策落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