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办的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来源:法规处发布时间: 2018-08-13 07:46:00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委承办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共计115件,其中主办件(含主办、独办和分办件,下同)38件,会办件68件,参阅件9件。主要涉及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信息化推进、无线电管理、民营经济发展和电子政务等方面,有承办任务的处室共21个。我委承办了1件由省委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和2件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专项意见建议。目前,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结。已答复的38件主办件中,35件答复为A类,1件答复为B类,2件答复为C类。对于已完成的办理答复,我委要求经办人员要做好与办理相关单位及第一提案人的沟通协调,并做好答复后的跟踪落实。38件已答复的主办件征询意见表已反馈20件,19件反馈意见为满意,1件反馈意见为基本满意,暂无不满意的情况。我委已将正式发出的主办件答复内容和会办件会办意见上传至“广东省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以便查阅。在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我委已答复的主办件均已在我委公众网“信息公开”栏目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栏目”正式对外公开。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要求,我委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涂高坤主任亲自布置办理工作、审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形成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全体提案办理工作人员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完善办理机制,推动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我委制定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规定,建立了委主要领导总抓,法规处分管委领导主抓,主办处室分管委领导具体抓的办理机制。在办理程序上,对提案从签收、交办、办理、督办和答复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做到了交办有布置,办理过程有督办,办理结束有总结,确保了整个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在办理规范上,我委接到提案后,及时交给相关处室办理,明确办理要求,并提供办理规定和书面答复参考格式,供承办处室在办理时参考。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办理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办理实效。 

  一是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对每件提案的主办处室、经办人、来文时间、交办时间、要求送审时间、实际送审时间、发文时间、反馈意见和公开情况都进行了及时登记,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实效。 

  二是建立提案办理奖惩机制。对提案办理情况满意率达到100%的主办处室,在委依法行政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奖励;对承办重点提案的主办处室,办理成效明显的,在委依法行政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奖励。 

  (四)做好沟通协商,提升办理质量。 

  在提案办理中,我委要求承办处室加强与办理相关单位和第一提案人的沟通,认真听取第一提案人的意见建议,共商解决办法,积极做好意见建议的跟踪落实和解释说明工作。我委主办的每件提案在正式答复前,主办处室都要将答复草稿征求第一提案人的意见建议。第一提案人初步反馈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主办处室要进一步加强与第一提案人的沟通,采用登门拜访、与代表座谈、邀请第一提案人参与调研等方式,争取第一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五)做好复文公开,回应社会关注。 

  我委将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作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对于主办件,在与会办单位、第一提案人沟通一致的基础上,将复文在我委公众网予以公开。对于会办件,拟定为主动公开的,我委要求主办处室做好与第一提案人和主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并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办理结果公开相关事宜;对于不予主动公开的,在会办意见中注明“不公开”并负责向主办单位解释不公开的理由。 

  三、典型办理成果案例 

  省委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 

  该系列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推动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发展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迫切要求和希望。系列提案所提意见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谋策的能力和水平。 

  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系列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协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出“强力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提案,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亲自审定,牵头督办该系列提案。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委专门成立由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江凌同志和副省长袁宝成同志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主持并制定了办理该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了系列提案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办,确定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等7个牵头单位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27个会办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将8个独立提案归纳为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等8个专题,并形成8个专题办理小组。各办理单位制定了详细办理计划,开展了书面专题调研,邀请提案人参与实地调研,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多方研究探讨,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办理意见。 

  8月17日,江凌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切实推动我省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会后,我委商各办理单位,认真吸纳协调会意见,研究梳理了影响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关键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并对答复稿作了修改。9月20日,胡春华同志主持召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和有关省领导同志,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提案单位代表和提案人等参加会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胡春华同志充分肯定该系列提案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抓住了关系广东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胡春华同志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优势助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加快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智造”“广东创造”转变。会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各办理单位按照汇报会意见,对答复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报胡春华同志审定后,按程序答复了提案人。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我委主要领导均亲自参加了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审定、具体办理工作的督办。 

  对于该系列提案提出的: 

  关于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我省:一是组织编制《广东省卫星导航产业技术路线图》等近40份产业技术路线图。组织实施计算与通信芯片、新型印刷显示、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二是推动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上线运行,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大力发展新型研究机构和众创空间。三是制定实施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推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四是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下一步,我省将:一是增加无人智能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动力系统等重大科技专项和应用型研发专项,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继续实施好重大科技专项。二是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创建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三是落实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四是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是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高价值专利,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 

  关于优化产业格局,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我省:一是出台《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等6大产业为发展重点,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二是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扩产增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出台实施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政策,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支撑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四是扎实推进珠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和粤东西北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推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出台实施《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制造业并带动服务业发展。下一步,我省将:一是重点支持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发展。二是着力打造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沿海石油化工及新材料制造产业带、环珠江口先进轻纺制造及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粤东西北配套产业集聚区等“三带两区”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三是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塑造产业新优势,重点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门槛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继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技术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制定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施方案,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五是以提升制造效能为方向,推进生产制造全流程优化,全面提升制造企业在“微笑曲线”前、中、后端各个环节的附加价值,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六是推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以产业共建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第二轮对口帮扶,提升珠三角产业对粤东西北的辐射带动能力,深化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加强区域联动发展。 

  关于提升制造业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建议:我省:一是深入实施《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主动为骨干企业发展纾难解困,加强和优化对大型骨干企业的服务,增强大型骨干企业实力。二是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单打冠军”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三是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放宽条件、简化流程,高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树立标杆,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下一步,我省将:一是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项目,省市共同实施“一企一策”扶持,进一步推进大型骨干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实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引导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推动中小微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新轨道,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提升竞争力。三是建立稳定持续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机制,制定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四是构建激发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潜能的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 

  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建议:我省:一是推进制造业计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三是加强制造业标准化顶层设计,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下一步,我省将:一是推动质量促进综合领域以及消费品安全、品牌、标准化、计量等专业领域的法规以及规章制修订,推动我省地方立法满足“质量时代”的需求,完善质量政策法规。二是深入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三是推进计量基标准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建立高水平的量值溯源和测量管理体系,夯实品牌技术基础。四是构建广东优质品牌标准认证体系,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加强品牌建设。五是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组建标准创新联盟,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适合产业发展的团体(联盟)标准,打造高端制造业标准高地,提升标准化水平。六是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品牌发展的社会环境。 

  关于促进开放合作,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的建议:我省:一是引导我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从产品输出到产业输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二是支持企业创新国际产能合作方式,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构建集群式走出去平台,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三是在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下分设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粤澳科技合作专责小组,具体推进高新科技领域合作,深化跨区域高技术合作。四是全面贯彻落实CEPA相关协议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签署并落实《粤港共同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合作协议》《粤澳共同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专责小组合作协议》,落实服务贸易自由化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政策。五是推动粤港澳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启动自贸试验区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深化粤港澳金融和信息交流合作。下一步,我省将:一是制定并落实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措施,从加大项目落户支持力度、降低投资运营成本、鼓励总部经济发展、支持研发创新、加强用地保障、支持吸引和留住人才等10个方面提升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二是加强预警机制建设,提升前端防控能力和决策水平,提升国际贸易前端防控和维权能力。三是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各地深化与港澳高技术制造等领域的合作,助推广东制造发展。四是建设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探索建立跨境并购中心、离岸人民币在岸交易结算中心等创新型平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争取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加大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力度。 

  关于加大降成本力度,营造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建议:我省:一是制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强化放水养鱼意识,聚焦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重点提出10条具体政策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出台《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公布省级权责事项、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事项,编制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开“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现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全覆盖。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实现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税负整体只减不增,建立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一是加大《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宣贯力度,指导基层干部和企业家理解、贯彻、用好降成本政策。定期跟踪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适时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三是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五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六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关于打造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的建议:我省:一是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出台加快引进培养制造业人才系列措施,为人才提供住房等基本保障,着力完善制造业人才政策。二是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推进制造业人才培养。三是依托“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深圳高交会”“广州海交会”等国家级交流合作平台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四是推进博士后平台建设,着力创新制造业人才项目平台建设。五是开展南粤技术能手等表彰活动,营造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我省将:一是实施企业家人才培养工程和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提升企业领航能力。二是开展一批“双元制”教育、本硕博贯通式培养试点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制造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引导应用型大学和技师学院提高供给质量。三是支持建设若干所以现代制造业为主体专业的高水平技师学院,扶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规模。四是宣传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塑造弘扬工匠精神。五是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大引进海外制造业高端人才。六是逐步提高技工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按照高职院标准实施生均拨款,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七是制定《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推行人才优粤卡,为来粤工作的国内外高素质制造业行业人才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大力推进制造业人才服务保障,营造人才良好发展环境。 

  关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的建议:我省:一是出台金融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加快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等实施意见或细则方案,加强间接融资支持。二是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联合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和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办)举办多期新三板挂牌业务培训班,支持并指导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努力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三是推动开办“政银保”业务,推动保险参与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为实体经济稳定运行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引导金融机构落户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资源集聚地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下一步,我省将:一是推动地级以上市建立制度化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协助向金融机构推荐经筛选的优质制造业项目。二是继续畅通股市、债市、股权投资、保险四个市场通道。突出抓好直接融资特别是企业上市工作,对在境内申请上市以及在“新三板”“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三是推进地方金融供给侧存量重组,优化结构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四是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十项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绿色制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加强政策储备和统筹协调。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应对处置突发单体机构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