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3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19〕168号A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6-07 09:42:31

致公党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广东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提案》(第2019043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但随着发展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即将迎来动力蓄电池的大规模退役,如不妥善处置将对环境带来巨大影响。有鉴于此,2018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要求;2018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启动试点工作。我厅积极响应,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我省试点方案,并积极申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的大力支持指导下,2018年7月,我省正式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

    你们的提案符合国家要求,紧贴我省实际,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部分意见已在我省试点方案中得以体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关于尽快出台动力电池相关地方标准或文件规范的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省制定了《广东省电动汽车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11—2015)》,共立项96项电动汽车地方标准(已发布85项),覆盖了电动汽车的整车、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充电设施、充电接口以及环保回收等方面。其中,包括3项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标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DB44/T 1203-201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DB44/T 1371-2014和《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DB44/T 1477-2014)。近两年,我厅积极推动企业、行业组织等试点单位,围绕回收利用的重点环节进行综合研究,参与制定相关评价标准。2018年1月29日,我厅与中国铁塔广东分公司、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广东光华科技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实践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机制与模式,推动形成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成立了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标准化顶层设计、标准制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标准方面,广东邦普、深圳格林美参与起草GB/T《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材料回收要求》、GB/T《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包装运输规范》、GB/T《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三项标准草案。团体标准方面,广东邦普牵头编制《T/ATCRR 01-2018 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深圳市电源技术学会牵头编制《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回收利用技术规范》《磷酸铁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方法》,格林美公司主导参与《梯次利用锂电池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等4项团体标准,华友循环公司参与《“镍、钴湿法冶炼中间品”标准项目》等多项团标编制。

    二、关于加快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全面统筹推动试点工作。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一起谋划、一起部署。2018年8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8〕169号),明确了广东省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统筹推动试点工作。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201811月,我厅公布了第一批45家试点单位,比亚迪、广汽、珠海银隆、比克、亿纬锂能、深圳格林美、广东邦普、光华科技等国内行业龙头企业进入试点名单。明确试点单位责任要求,建立试点单位季度情况报送制定,实施试点名单动态更新。

  同时,我厅积极推动组建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政府与企业间的纽带作用,指导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牵头组建了“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联盟发起单位的共16家企业单位,涉及动力电池生产、新能源汽车生产、汽车拆解、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平台服务等领域,通过联盟加强各环节企业协同创新,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

  (二)引导企业加强回收体系及溯源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回收主体责任,在省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省内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在每个销售城市至少设立一个回收服务网点。比亚迪、广汽丰田、广汽乘用车等省内主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均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回收服务网点信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数据库显示,截至2019年5月12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已在我省设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446个。

  同时,积极引导试点单位完善企业内部溯源管理制度,规范溯源管理流程,比亚迪集团编写发布《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流程》。珠海广通客车有限公司编写公司内部《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制度》。格林美公司升级企业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系统,自主开发上传国家溯源平台的审核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及溯源查询程序。

  (三)推进多层面合作。一是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我厅与广东铁塔、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广东光华科技等三家企业单位签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协议,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机制与模式,并建立四家协议单位不定期磋商制度,通报情况、解决问题。二是推动企业间商业合作。广东铁塔与广汽、比亚迪、东风日产、珠海银隆等展开合作,已在广东省内基站使用近5000组梯次电池,为全国提供示范。广东光华科技与北汽鹏龙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佛山飞驰公司、珠海广通客车分别与赣州市豪鹏科技签订电池回收处理协议,格林美与LG化学开展“废料换原料”商业合作。

  (四)推动示范项目建设。我省在建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重点项目有广东光华科技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退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项目、深圳乾泰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回收产业生态园项目等。其中,广东光华科技退役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设计,设备陆续进场调试;拆解线已开始设计方案完善,设备供应商招标,预计2020年年中将完成投产,投产后将达到4万吨电池拆解能力;无害化再生利用线已开展基础建设,预计一期4万吨处理线将于2020年投产。

  三、关于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与应用的建议

  我省积极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发。2018年,省科技厅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设置开放性课题,拟突破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装备,提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效能。共征集到4个相关申报项目,正组织评审立项。此外,2018年新认定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累计达16家,为保障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广东铁塔公司成立梯级电池应用研究中心,制定了梯级电池及其配套设施的相关规范及管理制度。比克电池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利用工程试验室建设,并组建储能事业中心,开展动力蓄电池拆解、储能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攻关。深圳格林美申请“格林美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等5项商标,“新能源全生命周期价值链”获著作权登记(国作登字-2018-L-00580791)。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废旧锂离子电池负极片上锂资源回收方法》和《废旧锂离子电池正极片回收方法及装置》获发明专利授权。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

  节能宣传月与日常工作中,我厅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公众对动力电池的安全风险和环境危害的认识,引导企业与个人积极参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强化社会责任与义务,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工作格局。2019年1月11日,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成立大会暨2019年动力蓄电池梯级再生利用研讨会在东莞召开。大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贵州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广东省内部分地市工信主管部门领导,科研院校代表,试点单位以及联盟成员代表等约150人出席大会。联盟成员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及再生利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省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和汽车生产企业合作共建报废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报废车辆拆卸的动力蓄电池移交给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并按时在新能源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上传信息,防止报废车辆动力蓄电池流入非法渠道。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2018年,全省共抽查各类市场主体及监管对象近87.5万户,联合抽查3.3万余户,对抽查发现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依法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政府部门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动产抵押、股份出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抽查、联合惩戒等信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院通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企业登记中实施限制或禁止措施;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建立失信企业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至2018年底,全省74.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失信执行人申请办理登记业务11648人次,限制失信市场主体办理变更登记(备案)7.2万人次。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实力雄厚、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报废汽车拆解及综合利用等行业,加大科研投入,研制能够循环使用、低毒、易降解的环保材料,促进全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同时,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合作模式。加强对废旧动力电池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