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进行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的建议
2017年8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即“实体经济十条”。2018年9月,省政府又出台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即“实体经济新十条”)。其中,对企业上市、在“新三板”挂牌、在省内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等,都安排有相应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政策出台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广东证监局加强资本市场融资政策宣传,及时通报企业上市、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面向企业开展上市专题培训。2018年,广东省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208家次,直接融资总额1239.59亿元。省工信厅及时下达企业上市奖补资金,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共补助672家企业约5.4亿元,其中向梅州下达资金2672万元。
5月1日和6月12日,马兴瑞省长相继召开两次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两次研究省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中提出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将实施降低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股权投资和并购重组、丰富债券融资品种等多条措施,都将您的有关建议采纳吸收。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实施相关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利用资本市场,更好的服务于企业股东及地区经济发展。
二、关于引导省政府投资基金介入投资企业的建议
2018年,广东省通过规范基金组建架构、基金投资领域、基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政策性基金管理,省级政策性基金从24项清理整合为4项,包括1项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以及3项政府注资省属企业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目前,4只省级基金已办理设立手续,进入实质性运营。
接下来,我省将会强化各地市与上述基金的对接,形成长效机制,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引荐给投资基金,一方面,通过注入资金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与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企业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形成良性循环。
三、关于协调监管部门再融资审批便利的建议
目前,上市及挂牌公司再融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公开增发配股、优先股、定向增发)与债权融资,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再融资审核。在企业再融资申请过程中,省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将积极配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企业更多的审批便利。
四、关于倾斜支持梅州在内的苏区老区企业的建议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全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今年5月10日在梅州市大埔县召开了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会上,省委书记李希同志作了讲话,对推动全省老区苏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振兴发展作了具体部署。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会议精神,我厅还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工作安排方案》,通过出实招、求实效,推动包括梅州在内的老区苏区民营经济的发展。
一是支持梅州市完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省工信厅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通过省级财政出资支持梅州设立政府性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股,并引入优质商业担保机构的经营团队,实现政府政策资源和市场化机制效率相结合。2015年,省财政对梅州市安排5000万元作为其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股本。截至2019年3月底,梅州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4.38亿元,在保中小企业户数70多户,累计帮助190多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约14.78亿元。
二是支持梅州市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省工信厅以省财政出资,支持梅州市及其县(县级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有效地提高了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抵押率,增加融资额度,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省财政已出资8705万元,支持梅州市及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五华县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拉动以上市县财政出资1.7亿元。截至2019年3月底,相关市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帮助33家企业获得贷款1.67亿元。
三是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倾斜支持梅州市。我厅在制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时,突出重点,向包括梅州市在内的欠发达地区倾斜,着重支持该地区加快发展。如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2019年省财政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梅州市分配系数均为1.5,比珠三角地区高50%,分别下达846万元和44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精神,继续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发挥作用,聚焦支小支农主业,降低担保费。改进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运作机制,支持梅州市积极发挥资金对企业贷款融资的增信支持作用,切实支持梅州苏区民营经济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