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银企合理解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提案》(第2019086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切实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营商环境,同时注重解决当前阻碍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如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为缓解我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我厅及会办单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一)坚决打破垄断壁垒,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修改不利于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5件,清理取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099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行业、领域、业务。拓宽民间资本经营领域,采取PPP、特许经营模式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底,我省民间资本在建高速公路297公里,总投资约461亿元;省级水利工程PPP项目14宗,总投资约228亿元。积极促进民办教育,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52万所,占全省学校总数的45.2%。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审慎判断罪与非罪,区分创业创新与非法经营、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近三年对16名涉嫌犯罪的企业家依法宣告无罪。通过明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将出于正常经营目的且未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的骗贷行为作非罪化处理,保护企业家投资经营积极性。准确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惩罚犯罪和产权保护相结合,坚决维护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行为,把产权保护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惩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行为。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发展机会平等,审结各类商事纠纷一审案件46.2万件。树立服务实体经济导向,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的融资模式,严格把握利率标准,遏制高利贷化倾向,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依法惩处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行为。稳妥推进涉产权案件甄别纠错工作,截至2018年底,共排查出重大涉产权申诉、再审案件11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2018年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3万件,同比上升40.8%。出台全国首个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判指引,加强新技术背景下著作权保护。
(三)着力减税降负,减轻企业负担
2018年,全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共减免税收2297亿元,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为民营企业受益减税168亿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税76.60亿元。2019年全省税收工作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主题,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在2019年1月前全部从速成立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广东省税务局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方案》,确定24项主要任务和107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起工作联络、问题快速处理等9项工作制度;强化政策梳理,梳理国家2019年初推出的4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和2018年推出的25项税费政策,汇编印发《“4+25”税费政策汇编》。围绕广东省内企业涉及的61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发布《广东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指引》《小规模免税新旧政策对比》《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操作指引》及政策热点问题解答等。强化宣传辅导,累计培训纳税人3,255,672人次;同时通过发送短信、上门辅导、召开行业座谈会等形式精准宣传,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专题解读。优化小微企业的税收征管流程,压减办税时间,全省推广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由原来的7天压缩至2天以内;对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在本省内跨区迁移即时办结。推出477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1134项涉税费业务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一网通办”,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2018年以来累计开具电子发票超6亿份,占比超60%;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推进“银税互动”,截至2019年2月,广东“银税互动”已累计向守信纳税人发放贷款1905.67亿元。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2018年“实体经济十条”的实施为企业减负897亿元,其中主要包括降低社保成本312.9亿元,降低用地成本280.6亿元,降低用电成本216.1亿元。在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方面,出台“就业九条”;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将全省缴费比例上限由15%降至14%,将缴费工资下限由全省社平工资的60%降为各片区社平工资的60%。2018年企业减少缴费84.6亿元,职工减少缴费10.9亿元,合计95.5亿元。目前,我省养老保险费率平均为13.4%,为全国最低。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全省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单位费率0.8%,个人费率0.2%,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平均费率从基准费率0.8%基础上下降到0.6%。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统筹地区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稳岗补贴。2018年,全省共为18.37万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23.42亿元。 降低工伤保险费,2016年7月起,我省各市实施新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政策。2018年7月起,全省各市出台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至0.32%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的0.68%,为全国最低。经测算,与政策调整前的0.63%相比,2018年全年为企业单位减负约40亿元左右。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我省先后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我省平均降低10%;同时继续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和规模,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大到2000亿千瓦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继续推进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加强对中央和我省已出台的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实际,稳定维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争取短期内不变,继续执行分片区确定缴费工资下限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全省在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实施浮动费率基础上,分三类地区实施阶段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下调20%、30%、40%),总体下调比例为30%左右。阶段下调后,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降至0.23%左右,经测算,预计两年将再减少参保单位缴费成本约24亿元左右。挖掘电价空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计划到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省内发电量的60%。
(四)积极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
省工信厅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通过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股政策性担保机构,并引入优质商业担保机构的经营团队,实现政府政策资源和市场化机制效率相结合。目前我省财政共安排7.5亿元支持15个地市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吸引了约30亿元社会资本参股,资金放大效应明显。截至2019年3月底,各地市(不含深圳)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105亿元,在保中小企业户数1900多户,累计帮助4600多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近256亿元。同时,积极发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截至2019年3月底,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中小微企业在保余额406亿元,在保中小微企业4100多户,累计帮助3.1万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2343亿元。
(五)督导银行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广东银保监局大力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先后印发《关于广东银行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关于2019年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推动和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完善考核及内部机制建设,充分调动银行基层“敢贷、愿贷、能贷”的积极性,努力将金融“活水”引灌企业。要求辖内银行机构年初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确保小微信贷服务持续增量扩面。同时,通过监测通报、走访座谈、审慎控制市场准入、纳入监管评级考量因素等多种方式,督导辖内银行机构切实提高重视程度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截至2018年末,辖内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货款余额4013.44亿元,较年初增长38.68%,超出2018年初总行制定的信贷计划;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82.54亿元,同比增速22.12%,比各项贷款同比增速高3.81个百分点;四季度辖内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低于一季度,总体实现“两增两控”目标要求。
(六)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省工信厅以省财政出资,支持各地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有效地提高了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抵押率,增加融资额度,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全省共有19个地市(不含深圳)及29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约27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8.3亿元支持了16个地市、28个县区。截至2019年3月,全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帮助10000多家企业获得贷款579亿元。
二、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广东银保监局督导辖内银行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进一步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贷款容忍制度有机结合。截至2018年末,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1.48个百分点。在2019年的工作要求中,广东银保监局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工作部署,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的资产质量水平,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进步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大大增强了信贷人员拓展普惠客户信贷市场的积极性。引导辖内银行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创新业务模式,紧跟科技金融发展趋勢,积极推动银行机构信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通过运用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提高审批效率和信贷服务便利度。目前,辖内多家银行机构已建立申请、上报、审批、签约、放款、还款的全流程线上作业平台,免去线下人工处理环节,效率大大提升,实现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便捷化、快速化”。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推动债券融资,多渠道加大资金供给;创新技术应用,促进信息整合,有效发挥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一是发挥定向降准导向作用,有效引导银行把降准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定向降准涉及的地方法人银行小微贷款新增287亿元。二是加强再贷款、再贴现工具运用。2018年发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443.5亿元,同比增长86.5%。三是推进债券融资发展。加强定向辅导,支持法人银行发行金融债,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资金供给能力,2018年辖内法人银行发行金融债187亿元,同比增长29.5%。广泛宣传推广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行。2018年10月以来,广东采取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模式发行9个民企债券项目,融资39亿元,平均发行利率比其他民企债券低1.15个百分点;2018年广东民营企业发债融资653亿元,同比增长21%。四是会同省政务服务数据局、省工信厅搭建了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简称“粤信融”),利用政务信用信息为放贷机构开展信用服务,实现了中小微企业能借、银行敢放,部分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整体利率低、不良率低的“两免两低”银企双赢的新局面,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促成银企融资对接1.6万笔、金额1947亿元。五是会同省工信厅大力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重点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促成美的集团、TCL集团等15家大型企业以及众多规模供应链加入平台,推动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与平台对接形成全国首创的政采贷模式。2018年促成融资1866笔、386亿元。
三、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管理、提质增效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主要是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营造氛围,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培育,引导企业提质增效。
(一)不断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服务能力。每年认定一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技术示范平台,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等11类技术服务。目前,全省已经认定109家示范平台,2018年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为超过6万家次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此外,近3年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1亿元以上,企业在公共服务技术示范平台购买的服务,可以申请使用服务券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二)大力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成果转化。每年认定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在转化科技成果、创建名牌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省已经认定198家示范基地,2018年转化创新成果超过1000项。
(三)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氛围。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目前全省共有139个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及惠州仲恺高新区大中小融通型、中山火炬高新区专业资本集聚型等4个创新创业特色载体。2017年、2018年成功举办两届“创客广东”大赛,共吸引2000余个项目参赛,160余家次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逐步形成了“创客广东”品牌活动效应。2018年“双创”活动周全省共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培训及活动61场、展览展示活动35场,参加人数超过38万人次。
(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育。2016年起,我省每年安排3000万元,围绕精益生产、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投融资等专题,在国内外主要面向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免费培训1万人次以上,三年来共培训44012人次,学员总体出勤率92%以上,课程设置、授课质量、后勤保障等的满意度达96.38%以上,达到了提升企业人才素质、强化企业管理能力、推动产品成果转化等目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按照制定出台《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组建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省级政策性银行。二是继续完善我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三是持续探索创新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