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经济发达地区村级工业园全面整治提升的提案》(第20190147号)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工作情况
(一)广州、佛山整治升级村级工业园的实践
当前,各地对村级工业园的界定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据调研,提案所称村级工业园主要指珠三角地区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集聚区。
根据我省“三旧”改造的工作部署,佛山市成为村级工业园改造的试点示范地区,率先制定实施《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分类推进的改造方式,根据产业发展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控制线等规划将村级工业园用地按改造类型分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复垦复绿”“功能转变”四大类,建成一批主题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园区,示范引领全市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
佛山市村级工业园主要集中在南海区和顺德区。南海区通过“设立改造专项资金、入市调节金奖励、产业用地扶持、协议流转扶持、企业进驻奖励”等政策措施,从开发建设、产业引进、运营管理等方面推动村级工业园改造升级,总体以连片项目混合开发为主,已探索出“公有资产出资改造、镇村联合改造、村集体与运营企业合作、村集体自主改造、企业自主开发改造”等5种较为成熟的改造模式,形成天富科技城、联东U谷等一批改造示范项目,为优化用地结构、建设产业载体、降低制造业成本提供有效支撑。顺德区通过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厂房搬迁补偿指引、项目入园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环境保护标准、集体资产租赁管控”等措施,从厂房搬迁补偿、土规调整、土地一二级联动、单一主体归宗改造、违法用地处理等方面推进改造升级,总体以政府主导、企业腾挪、拆除重建的形式为主,形成了政府直接征收型、政府挂账收储型、政府统租统管型、企业长租自管型、企业自主改造型、政府生态修复型等6种改造模式,已建成恒鼎工业园、华南机械城等一批示范项目。顺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得到省委的高度关注,今年2月,省委改革办印发了《佛山市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形成“政府引领、市场主导、拆建并举、专业运营”的村级工业园改造整治提升模式。
广州市通过“市区联动、科学规划、分批推进、专业运营、政策保障、试点先行”等措施,从建立全市村级工业园基础数据库、划定全市工业产业区块、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探索推进园区升级改造、市区联动加快整治提升步伐等五个步骤推进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总体以微改造为主,目前已有“唯品同创汇”、“智汇PARK园区”、“纳金大数据产业园”、“粤科华南检测技术装备园”等较为成功的改造案例,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国家和省市创新平台,形成一批产值超十亿元的园区,这些园区逐步成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强化工业用地资源保护
省自然资源部门印发《广东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26号),有序推进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为村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创造有利条件。深圳、佛山、东莞等市近两年已自行建立相关制度且运转良好,如佛山市编制了《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和《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重点明确村级工业园中落实产业保护的范围和边界,将城市棕线(产保区范围界线)纳入控规体系进行管理。全市共划定352个产业发展保护区,保障产业用地规模不少于350平方公里,其中已确定村级工业园中落实产业保护区规模约93平方公里,约占村级工业园总规模的45%。鉴于建立工业用地保护区制度属于市县政府权限,在地市实施一段时间之后,省直有关部门将对相关制度进行总结评估,确需上升为省级政策的,再由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予以规范。
(三)加强对村级工业园的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村级工业园“散乱污”整治作为重点区域,今年又将村级工业园等区域作为“散乱污”综合整治督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村级工业园环境管理。同时,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任务,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相继部署开展了饮用水源、固体废物专项环保执法,水、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督促全省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于今年3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强化环境监管、完善风险防控等措施,促进工业园区的改造升级。
(四)积极推进村级工业园招商引资
省商务厅在招商引资政策、信息、渠道等方面积极向村级工业园倾斜,支持村级工业园发挥生态优势,引进绿色生态高科技产业,尽力把短板酿成“潜力板”,拓展成长空间,加强成长潜力。健全省市和园区联动招商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村级工业园的招商引资计划,并与省市的工作计划进行对接,研究制定联合招商方案。同时加强对村级工业园产业招商的指导,吸引优质项目落户。
(五)促进村级工业园改造的探索
关于推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于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在我省率先推广的建议,由于该项改革试点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开展的改革试点,且国家明确规定试点以外地区不得开展,因此暂不具备向省内其他地区复制推广的条件。
关于集体土地整备制度。省自然资源部门已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粤自然资规〔2019〕1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集体土地整备制度,通过托管方式,对规划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存量土地进行整合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统一招商。
关于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各地积探索“以房促产”联动机制,引入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运作模式,促进商业、房地产业反哺工业发展,撬动社会资金支持村级工业园改造。按照《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的相关规定,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涉及将工业用地等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要将不低于项目用地总面积15%的土地无偿移交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
关于保障村集体及村民利益。关于税收地方留成适当返还给村集体和村民的建议,省财政厅提出为维护体制统一性和严肃性,避免攀比,方式上不宜采取对集体和村民进行税收增量返还的方式,可通过规范的且不违反市场监管要求的方式给予支持。同时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广东省农村的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村级工业园区整治提升过程中,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作开发等重大事项,要做到依法依规,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
关于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明确,对于连片改造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零星土地,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减少耕地保有量且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前提下,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规划统筹
在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指导各地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围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统筹谋划村庄产业发展,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明确产业用地的用途、强度、高度、风貌等要求,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引导工业向县、镇等产业园区集聚,引导村级工业园与周边核心园区一体化发展。
(二)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
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财政奖补、规划修改、利益平衡、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纠纷解决、倒逼促改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形成更加完备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三旧”改造收益分配机制。在“三旧”改造范围内积极探索“异地调整”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为符合条件的村级工业园实施连片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三)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试点工作
指导佛山市南海区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特别是在集体土地整备、集体和国有建设用地混合开发及空间调整、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制度,督促指导全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利用,进一步推动村级工业园全面整治提升。
(四)强化环境保护监管
指导督促地方政府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区域,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指导、服务村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
(五)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产业园区
以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为契机,研究政策措施,支持市(区)政府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用地规模较大、产业特色明显、安全环保和规范高效的工业园区,推动工业集中入园和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