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19〕193号A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6-19 16:11:49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民营经济,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的提案》(第20190106号)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改革力度

  (一)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2018年我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制定了2018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地市政府也结合年度工作分工,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全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从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5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其中环保方面关闭3家企业;技术方面淘汰5家企业,另外通过主动提高关停退出标准等措施推动4家企业关停退出。

  (二)继续出台精准政策。一是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2018年,我省先后出台了“民营经济十条”“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促进就业九条”等惠企政策,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缓解招工用工困难等方面,打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组合拳”。2019年,我省又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重点解决中小民营企业反映突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用地问题。二是推进高质量立法,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法制保障。积极推进《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在营商环境、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8大方面进一步厘清工作机制。组织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8年全省共清理出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6件,有违产权保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223件。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改革力度,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一是落实2019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聚焦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重点行业,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以及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二是制定出台《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品质

  (一)举办2018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日活动。以“走进新时代·激发新活力”为主题,省市联动举办了为期6天的“中小微企业日”活动,在广州设立主会场,其余20个地市均设立分会场。主会场的启动仪式上举行了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首发式,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高成长中小企业的授牌活动,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育计划。主会场同步举行了中小微企业服务对接及展示活动、全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座谈会、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行业复赛等专题活动。各地分会场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上门辅导”、“个性定制”、“后续跟进”、《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等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共同营造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2018年新认定9个国家级、44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示范平台41个、省级示范平台307个,形成了覆盖全部地市、90%以上县区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队伍。二是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2018年新认定4个国家级、41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个国家级、139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入驻企业超过1.9万家,从业人员超过45万人,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各地各部门定期举办系列暖企服务活动,建设完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

  三、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构建良好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政府部门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抽查、联合惩戒等信息,社会公众可以免费查询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情况。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了全省110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数据信息,同时收集并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各类涉企信息3747万条,系统累计浏览超过10亿次,成为企业交易、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支撑。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我省组织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共抽查企业443批次,合计23万余户,抽查企业总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为5.76%,超额完成5%的企业抽查任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失信企业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截至2018年底,全省74.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4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失信执行人申请办理登记业务11648人次,限制失信市场主体办理变更登记(备案)7.2万人次。

  (二)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司法厅组织部署在全省开展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截至2018年底,对超过2500家民营企业开展了免费全面法治体检,出具法治体检报告2500多件,帮助企业审查完善规章制度1248项,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2281个,出具法律意见4381条,化解矛盾纠纷1075件。今年初,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签署《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在推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等方面的合作内容,并就建立工作机制达成共识。成立由118名律师组成的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出台《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办法》等,切实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省共有9个地市建立15个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14个地市建立64个商会调解组织。2018年共调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54宗、涉及金额约800万元,共排查化解劳动争议纠纷48807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6395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22412件等。三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重点围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纺织服装、智能穿戴产品、农资、建材、汽车及配件、油品、特种设备等产品开展“质检利剑”行动,201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9574人次,立案查处案件7233宗,涉案货值4834.7万元,下达行政处罚11812.99万元,其中大案要案39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5宗,维护了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对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2018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550件,案值5033.8万元,罚没款5021.9万元。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构建完善联合惩戒和维权援助机制,推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应,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三是继续开展律师进园区进企业等工作,主动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周边单位、居民的矛盾纠纷。

  四、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和链条

  (一)持续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近年来,我省大力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的全孵化链条建设,提高孵化器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先后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质量水平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政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积极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全孵化链条的服务体系日渐完善。截至2018年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962家、众创空间886家,在孵企业超3万家,新增毕业企业3425家,累计毕业企业约1.6万家。

  (二)建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设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向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的“风险准备金”提供注资,分担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促进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和数量。截止2018年底,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3.008亿元,其中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1亿元,省市联动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投入2.008亿元,推动各地市配套风险准备金近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超过100亿元。

  (三)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以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财政部门为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和落实后补助。2015—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科技创新券资金1.8亿元,带动全省各地市、县(区)财政投入近3亿元,共发放科技创新券6.68亿元,兑换2.83亿元,受惠企业(机构)5222家,撬动全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超16亿元。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机制,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一是持续完善创新政策,省市联动加快完善创新型企业普惠性政策,形成全链条、全覆盖企业创新政策体系。二是大力推进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从企业培育向产业培育转变,布局建设专业孵化器。三是加强创新发展服务,构建高质量、专业化的企业创新发展咨询服务体系,增强对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创新体系建设、技术转移转化等服务供给。

  五、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发展动力

  (一)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18年我省11885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87.05亿元,42家国家级孵化器得到税收减免。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38%。稳步推进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全省省级工程中心达5166家,企业类工程中心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全省的50%左右。出台《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针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二是进一步完善创新扶持政策。2018年1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在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强科研用地保障等12个方面提出了精准覆盖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二)进一步科学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一是强化人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深入实施《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博士工作站、管理智慧系统、创新创业基金、成果转化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养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目前全省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98家(企业304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66家(企业252家)。二是帮助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邀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与地市用人单位进行面对面接洽,目前累计已有30多名院士、30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2630多名其他高层次人才与42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接洽,达成合作意向700多个,推动人才与民营企业发展精准对接。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分别围绕互联网+、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等10个专题开展培训,培训完成课程195个,2018年省本级培训1.71万人次,珠海、东莞、阳江等地市均培训超过1万人次。四是打造工匠人才队伍。近年来,我省依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0万人次以上。2018年,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8万人次,有效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一是推进知名品牌建设示范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有41个区域获批筹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其中广州市番禺区、深圳市罗湖区、佛山市南海区等20个区域已完成筹建并获准命名,获批筹建总数和获准命名数均居全国第一。全省有11个区域正在筹建“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二是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全国首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在广州成立以来,成为受理职能最全、服务内容最丰富、商标审查业务量最大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实现足不出省即可接受商标注册便利化服务,2018年承担了全国30%的商标实质审查量,将审查周期压缩至5个月内。三是废止著名商标制度。著名商标制度实行之初,由政府对企业和产品作出评价,并给予一定奖励、扶持和保护,对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培育知名品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其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目标和要求的弊端日益显现。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企业的品牌建设主体地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以及原工商总局、国务院原法制办的工作部署,2017年我省废止了《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并全面清理、废止了涉及著名(知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停止著名(知名)商标认定。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创新发展服务,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聚焦发力商标品牌强省行动。一是贯彻落实《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二是继续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工作站,吸引一批优秀博士来粤创新创业。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为民营经济发展培养和输送更多的技能人才。三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把广东省打造成国家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试验区、全国商标品牌发展和保护的新高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商标品牌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