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19〕202号B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6-19 17:05:50

马群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实体经济,多措并举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尤其是2018年,聚焦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新热点,对2017年印发的“实体经济十条”进行了修订,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简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工业用地成本、企业社会保险成本、企业用电成本、企业运输成本、企业融资成本、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共10个方面提出61个政策点。各级政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19年一季度,“实体经济十条”及修订版的实施累计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746亿元,其中降低用电成本260.23亿元、交通成本6.32亿元、融资成本超过2.15亿元(仅奖补部分)。

  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

  (一)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18年,我省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8.19分,年降价金额113.14亿元,实现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继续扩大电力市场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全省电力市场交易电量1572.1亿千瓦时,降价金额103亿元,平均每千瓦时降价6.55分。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清退资金30亿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开展2018年度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专项监管,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从2015年至今,我省采用多种措施降低我省工商业企业用电价格,累计年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700亿元,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下来,将继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和一般工商业电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重点抓好用电报装时间监管。关于降低电价的具体幅度,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核定输配电定价成本,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二)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方面

  近年在国家放开气源价格的同时,我省加强天然气中间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出台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完善定价机制,规范定价指标,大力降低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去年以来,省级管网管输价格每方气平均降低了5分钱左右。目前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的管输价格为电厂用户0.1487元/立方米、其他用户0.1982元/立方米,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输价格为0.0496元/立方米,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去年省政府又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天然气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119号),要求各地加强配气价格监管,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市辖区内的城镇管道天然气综合购销总差价(配气价格)最高不得超过1元/立方米。

  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价格一般由气源价格、省级管网管输价格、地方城镇燃气配气价格构成。目前,我省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气源占到了全省天然气消费量的90%左右,这一比例还会继续提高。近两年,因天然气供不应求,气源价格一路走高。据了解,今年中石油和中海油供应我省的天然气合同气价格夏季将比去年上涨20%多,达到2.5元/立方米(不含省级管网管输价格)左右,冬季调峰气量价格将达到2.9元/立方米以上(不含省级管网管输价格)。气源价格约占终端价格的60%多,在气源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大幅降低终端气价将有一定的难度。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贯彻省府1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天然气配气价格核定工作,从严审核定价成本,切实降低中间输配环节价格,减少上游气源上涨对终端用气企业的影响。尽快形成主体多元、适度竞争、稳定可靠、价格合理的天然气资源供应格局,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二、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我省近年来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通行费减免优惠措施,年均优惠减免金额超过通行费收入的10%,对优化和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降低企业运输成本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有关举措及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通行费减免政策。全省收费公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政策,2018年共免收通行费50亿元。

  二是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逐步推进普通公路取消收费。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全省18个地市年票制。2017年12月31日起,取消大型桥隧以外的9个普通公路项目收费。2019年1月1日起,最后一个国道项目(325线阳江段)停止收费。全省普通公路上目前仅剩下5座大型桥梁收费项目。

  三是省、市属高速公路试行货运车辆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根据省政府“实体经济十条”有关要求,为降低企业运输成本,2017年7月1日零时起,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43条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八五折优惠。该项优惠政策实施以后,车辆通行费优惠减免金额和优惠车次不断提升,货车粤通卡发行量也大幅增加。目前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试行八五折优惠的高速公路路段累计达到59条总里程5234公里,共对8115万次货运车辆优惠通行费7.63亿元。

  四是非现金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给予九八折优惠。从2010年10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对采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车辆给予九八折优惠。2015年6月28日我省纳入全国ETC联网后,九八折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非现金支付卡(包括外省发行的支付卡)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均可享受九八折优惠。2018年共优惠通行费5.54亿元,优惠车辆达16.91亿车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通行费减免优惠。为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2014年4月1日起,深圳市通过政府补偿方式取消梅观高速公路梅林至观澜段收费;2016年2月7日起,深圳市政府再次通过政府补偿方式取消南光、盐坝、盐排、龙大4条高速公路收费。2018年10月1日起,广州市对通行南沙港快速路苏十顷至南沙港段的集装箱车辆实行实时全额免收通行费。2018年3月1日起,深圳市通过政府补偿方式对通行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30.9公里)的所有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五折优惠,试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8年5月1日起,深圳市通过政府补偿方式取消清平高速二期南段(13.2公里)收费。通过实施上述各项优惠措施,2018年共减免通行费18.2亿元。

  (二)关于大幅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

  关于我省总体高速公路通行费降低50%的建议,目前在我省暂不能全面实行,主要是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面临行政补偿和法律风险。从依法行政角度出发,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企业合法权益的决策;如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作出相关决策,也应对受损企业的损失作出补偿。为避免法律诉讼风险,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需征得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同意,并对企业经营损失作出行政补偿。

  二是诱发收费公路债务风险。我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2001年就确定的,十几年来,公路造价和维护成本均已大幅提高,对于大部分路段来说,现行收费标准已经无法支撑高速公路实际建设维护与融资成本,收支缺口不断扩大。在此情况下,降低路桥通行费将会进一步降低收费公路还本付息能力。通行费标准降得越低,收费公路的偿债能力就越低,到期的债务本金只能依靠借新还旧往后推移,偿清债务所需的时间也会不断延长。一旦收费标准突破连利息都无法支付的警戒线,需要借新还息时,收费公路债务将失去控制,引发债务危机连锁反应。

  三是影响高速公路建设筹融资。根据国家现行收费公路发展政策,车辆通行费收入是高速公路建设筹融资的主要依托。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激发社会活力,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并通过车辆通行费收入取得合理回报。“十五”以来,由于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养护成本高、财务效益差,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的意愿不断降低。自2015年以来我省省管高速公路项目均无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近年来,由于建设成本高企且日趋提高,高速公路项目的还本付息能力不断削弱,普遍难以达到银行评估项目还本付息能力要求,需要额外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才能筹集银行贷款。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高速公路发展目标和《广东省基础设施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20年我省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要求达到1.1万公里,高速公路建设任务仍然繁重,资金需求仍然较大。如大幅降低通行费,将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效益,更加无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而由于项目还本付息能力进一步恶化,与银行控制风险有关要求的差距将进一步加大,筹集银行贷款也将更加困难,可能导致建设资金难以保障,无法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建设任务。

  四是单纯依靠降低通行费不能解决物流成本问题。除运输成本外,物流成本还包括生产、制造、零售过程中的包装、搬运、装卸、仓储、管理等各环节支出。运输成本占全部物流成本的40%,其中路桥通行费占单车运输成本的比例为30%-40%,占整个物流成本的比例不到20%。因此降低物流成本还需着眼于流通全过程,从物流活动各环节入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控制成本提升流通效率。

  三、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聚焦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提高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2018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18家(总数达588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78家,直接融资额1.16万亿元,险资入粤金额为9000亿元。

  (一)研究制定专项支持政策措施。组织召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座谈会,组织研究《广东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从“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环节,提出了12条政策举措,通过精准施策,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上下游企业融资信用的问题,提升政府扶持政策精准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二)加大力度支持企业信贷融资。一是推进信贷精准投放。组织多种形式的银企融资对接会,推进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提供精准信贷支持。2018年末,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余额7.93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超过3.89万亿元,占企业贷款增量比重高达61.8%。二是创新金融服务。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的情况,省内银行与税务部门加强银税互动,联合创新推出“税融通”项目,向诚信纳税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承诺抵押贷款”等融资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如建设银行广东分行全国首创“云税贷”项目,实现银行系统与纳税系统直连,在了解小微企业纳税情况后,给予小微企业纳税额一定放大倍数的信贷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三是支持各地市设立转贷基金,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目前,佛山、东莞、茂名、潮州、云浮等多个地市建立了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缓解企业贷款过程中“先还后贷”造成的资金周转压力。2018年12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534家,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36.13亿元;全省融资担保机构249家,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约866亿元。

  (三)积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一是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根据企业上市进度在不同阶段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奖励。督导保荐机构支持辖区优质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板块上市融资。截至2018年底,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47家,居全国第一;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有1638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注册挂牌企业达12668家。二是支持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18年底,境内IPO融资额占全国的35%,企业直接融资总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40%、高出江苏约2500亿元;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累计融资额2936.83亿元。三是大力推动创业投资私募基金发展。推动私募机构备案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监管机制,督促辖区私募基金规范发展。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过6200家、管理基金规模2.3万亿元。四是积极筹建设立纾困基金。积极处置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发起了总计规模300亿元的纾困基金,全省纾困基金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协调舒缓30家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

  (四)多措并举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省财政出资设立省、市政府性担保机构。目前我省已建立22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全省覆盖。其中15个地市由省财政安排7.5亿元支持建立,并吸引了约30亿元社会资本参股。截至2019年3月底,省融资再担保公司累计帮助3.16万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2343亿元。二是省财政支持各地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对列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企业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1.3倍的贷款利率,对抵押物充足的企业贷款利率不上浮。目前,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约27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8.3亿元支持了16个地市、28个县区。截至2019年3月底,累计帮助1万多家企业获得贷款578.8亿元。三是通过对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进行补助、对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进行奖励、对民营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进行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2017年以来,累计补助近745家民营企业约4.3亿元。四是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创新。截至2019年3月底,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超过8022家,融资金额4021亿元。累计支持近400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100.31亿元。2019年1季度供应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仅为4.94%,低于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五是印发《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管理办法》,2015-2018年共推动8家银行设立小额票据贴现中心。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累计办理小票贴现业务超过23万笔,贴现金额超过1099亿元。2019年1季度贴现额同比上升290%。

  下来,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民营经济十条”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促进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根本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一是破解融资难。提升政府扶持政策精准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发行定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力度支持开展“政银保”贷款,运用信用保证保险进一步发挥保险融资增信作用,支持地方设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基金,对中小微企业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拓宽企业发债融资渠道。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改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机制,构建新型“银担”合作机制。设立省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为地市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提供风险再补偿。与金融机构合作,适时推出“专精特新”系列融资服务产品。二是破解融资贵。组建省级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为科技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解决融资贵问题。以政策性小贷公司为基础,引入知名外资中小企业银行,探索组建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加快推动设立地方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我省企业扩大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服务。三是破解融资慢。进一步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建,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供全场景服务,解决融资慢问题。支持银行机构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鼓励银行机构加快贷款审批流程。引导银行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在依托政府开放提供大数据和安全可靠运用数据的基础上发展金融科技,提高审批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