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木生代表:
您提出的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4号关于加大力度推动政府归还民营企业历史欠款的建议收悉。您所提建议对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给予了很多启发。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对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两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行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清欠工作方案以后,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陈良贤、张虎、覃伟中副省长多次对清欠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清欠工作。12月省政府印发了我省清欠工作方案,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今年2月26日,国务院减负办、省政府先后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清欠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马兴瑞省长,陈良贤、覃伟中、张虎副省长均多次作出批示指示,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清欠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动清欠工作开展。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省财政厅、国资委分别负责省本级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省属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去年12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认真排查梳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组织拖欠账款清偿。目前,我省清欠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22日,包括部分存在争议的拖欠款在内,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共排查拖欠帐款60.30亿元,已清偿拖欠帐款15.76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工程款”、“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等第一阶段优先清理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根据国家要求,对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在今年底前要清偿50%以上,截至5月22日,我省的清偿进度为26.14%,时间进度领先于国家要求。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多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一是召开省、市、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治欠保支工作片区座谈会,专项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二是联合有关单位制订《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同时细化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明确实施步骤,强调工作要求。三是通过实施认真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加大欠薪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实地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案(事)件等强力措施确保打赢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通过各项有力措施,已全部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二)省国资委大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欠款清偿。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及时向下属企业提出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欠,要求各企业细化清欠工作,上报每一笔欠款的详细情况、计划偿还时间、相应责任人等信息,督促国有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逐步清理,合理安排资金优先完成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结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同时要求企业将应付账款控制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避免新增拖欠。截至5月22日,省属国有企业已清偿拖欠账款10.61亿元,使民营企业有了一定获得感。
(三)省住建厅建立政企沟通渠道。省住建厅在官方网站设置领导信箱,公开信访电话,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反馈办理情况。同时,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拖欠行为投诉举报机制。今年在摸查政府工程项目拖欠设计费情况的过程中,组织勘察设计企业填报摸查表格,为企业反映拖欠问题提供了一条直通车道。
(四)省工商联调研摸查拖欠情况,积极宣传清欠工作。省工商联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调研摸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重点企业、书面调研等形式,与各市100多个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和200多位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30多场,深入50家民营企业了解情况。同时,充分利用调研摸查机会,及时向摸查对象传达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工商联对清欠工作的重视、对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视,使各摸查对象感受到来自党委、政府和工商联的温暖和关怀。
(五)深圳、珠海、中山等地积极谋划,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推进清欠工作。深圳市国资委建立追踪整改机制,形成覆盖所有市属国企的清欠账款工作台账,每周按时跟踪付款进度,采取各项措施筹措资金偿还拖欠民营企业款项,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各级市属国企不新增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将清理欠款完成情况纳入2家直管企业201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依法完成清欠工作,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珠海市实行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和工资支付专户制度,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中山市相关部门积极加强与被拖欠企业的沟通,针对因服务方或施工方问题而导致款项未按规定拨付的情况,政府部门主动与企业协商解决支付分歧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款项结算。
(六)积极回应社会和企业关注,推动清欠工作深入开展。完善企业投诉及问题解决机制,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清欠工作投诉电话及网络平台,并在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布。及时受理民营企业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拖欠问题及有关诉求,并限期反馈办理意见。省级投诉电话公布以来,已受理各类投诉200余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工作责任。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检查清欠工作台账、清偿方案执行情况,督促各拖欠账款单位及时偿还欠款。
(二)将清欠工作做实做细。针对每一项欠款建立详细的清欠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计划,落实资金来源,逐月进行调度,对每一项欠款做到应偿尽偿、限时清零,确保完成年度欠款清偿任务。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级政府新增债券优先用于偿还拖欠账款。财政部门加快财政资金审核进度,对拖欠不还的下级地方政府,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还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下级地方政府,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予以支持。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好上下游“三角债”等突出问题,为推动清欠工作提供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严禁政府投资项目要求企业带资承包等行为,从源头防止拖欠账款行为,杜绝边清欠、边拖欠。在正在制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明确对账款拖欠行为实施惩戒,将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