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19〕206号A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6-21 14:55:05

何坤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梅州市产业园区(集聚地)建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梅州市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发展情况

  (一)指导支持省产业园规划建设

  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梅州市科学规划工业发展区域,目前梅州市已沿广梅高速、长深高速、广梅汕铁路等主要交通线路布局建设9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产业集聚地,以下简称省产业园),通过交通干线把省产业园与珠三角经济区连接起来,加快推动梅州市产业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体系。2013年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已安排18亿元支持梅州市的省产业园建设。广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口帮扶的工作部署,会同梅州市着力推进共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区县结对,全面落实年度帮扶资金和压实各级各部门帮扶责任,加快完善园区及其依托城镇的环保、供水、供电、消防、通信以及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2018年,广州市、区两级落实对口帮扶梅州财政资金5亿多元,有力保障了园区的建设运营。

  目前,省政府已将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进行规范整合成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及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等四大基金。梅州市还可充分利用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加快推进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此外,省财政2019年还安排了支持技术改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建议梅州市积极用好现有扶持政策,加快融入大湾区发展。

  (二)出台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去年省政府出台实施《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明确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推动市属高速公路路段试行货车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和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费。2016年11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对珠三角地区转移落户省产业园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优质企业项目给予普惠性和叠加性财政奖补。目前,非珠三角地区企业转移落户省产业园也可比照享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2018年,梅州市共有万宝电器、大北农、伊利等8家企业获得产业共建奖补资金2.53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 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和《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的规定,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除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三)深入推进产业共建

  广州、梅州两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引进龙头企业项目转移落户省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广汽集团、广州轻工、广州万宝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产业,以王老吉、科伦药业、珠江啤酒、广州酒家为代表的大健廉产业,以紫晶存储、嘉和电机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等绿色产业集群。同时,两市以每年推动不少于20个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落地建设为目标,积极推动重大工业项目落户省产业园。2018年,广州市和梅州市对口共建省产业园共有3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落地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落实产业园区税收政策。省税务局将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密切关注梅州市各产业园的发展动态,加强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并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我省税收政策诉求。 

  二是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缩小差距”的目标,建立财力均衡机制,完善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含梅州等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梅州有关市县可统筹安排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实施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梅州市立足于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定位,结合特有资源环境和区位条件,发展对接珠三角的高端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高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先进轻纺、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构建与区域发展功能相适应的绿色产业体系和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四是研究编制对口帮扶中长期规划。省发展改革委将从推进区域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出发,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统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研究编制对口帮扶中长期规划,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继续延长对口帮扶和产业共建期限,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