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026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19〕225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19-09-25 15:08:36

顾作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提案》(第20190026号)收悉。经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现状

  工业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载着工业文明的历史发展进程,具有历史、科技、社会、建筑和科学价值。广东作为较早开放的沿海省份,在中国近代工业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存了大量工业遗存,在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上也开展了一些工作,如广州TIT创意园、佛山“南风古灶”等充分利用工业遗产,开发成为集文化创意、商务办公、游览休闲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平台,为我省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从之前开展的工业遗产摸底调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情况来看,我省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政府主导的工业遗产项目向公共设施转型。典型案例为中山岐江公园项目。该项目是由原粤中造船厂旧址改建而成的一个主题公园,通过引入生态恢复及城市更新的设计理念,作为工业旧址保护和再利用的一种尝试,为周边群众提供了具有独特工业景观的户外休闲活动场所。项目曾获中国建筑艺术奖、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年度荣誉设计奖、全国美术作品金奖等奖项。

  二是国有企业导入民间机构进驻的开发和运营。如广州轻工集团以广州印刷厂原有厂房、设备为基础,引入专业团队以商业运营的形式,改造建成广印创意园,在吸引文创产业入驻的同时,保留了印刷厂原有的建筑环境布局,并利用厂区设备以及图文档案,建成了印刷博物馆。典型案例还有广州红砖厂(罐头厂)、羊城创意产业园(化学纤维厂)、信义会馆(水力水电厂)等创意产业集聚区。

  三是政府支持、民营企业运营的工业遗迹保护性开发。如佛山“南风古灶”,市、区、街道三级政府出资,引入民营资本组建专门的运营机构,将其开发为以龙窑遗迹为本体,以旅游观光为手段,通过吸引文创产业集聚销售,打造成集陶瓷工业博物馆、现代艺术馆、展会活动、文创产品售卖、休闲饮食于一体的城市旅游区综合体。

  四是企业自发的以公益为主的遗产保护行为。一些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相关领域做大做强后,通过对整个行业的研究和对已成为遗产的工业文化进行整理,以公益事业的方式开展保护工作。其中在佛山地区表现较为突出,比如企业设立的白酒博物馆、陶瓷博物馆、纺织博物馆、家具博物馆、香云纱博物馆等。

  二、开展保护利用的相关情况

  (一)提升工业遗产文物保护级别。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省登记的工业建筑及附属物130多处,其中,顺德糖厂早期建筑、广九铁路石龙南桥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为文物后直接推荐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宁铁路北街火车站旧址、石龙公园史迹、长岗坡渡槽、红梨渡槽、洋东瓦窑亦陆续被认定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开始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工作中,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将新宁铁路北街火车站旧址、长岗坡渡槽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单位,同时将汕头邮政总局旧址、松江大酒店旧址等列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单位。

  (二)加强培育建设。一是培育特色小镇。2016至2018年,经报省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全省遴选3批共30家“互联网+”小镇,同时安排扶持资金6000万多元支持其发展,为传承工业技术和行业文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建立项目台账。为促进工业遗产保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8年2月开展了工业遗产的第一轮摸底调查工作,共汇总梳理工业博物馆35家和工业遗产18处,初步建立了项目台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三是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的推荐工作,盘活利用省内工业遗产。结合督导工业遗产项目普查和工业旅游资源调查工作,赴广州、佛山、中山等重点地区进行调研,解读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市工信部门做好遗产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指导遗产产权单位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共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10个工业遗产项目,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目前佛山“南风古灶”已顺利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场核查名单,有望实现我省国家工业遗产项目认定数量零的突破。四是实行工艺美术大师认定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工艺美术大师的培育认定,全省现有工艺美术行业从业人员22.55万人,认定省级工艺美术大师320人,为传承我省工业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推动工业旅游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于5月5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认定工业旅游精品线路的通知》(粤文旅资〔2019〕47号),部署开展工业遗产项目普查和工业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共收集汇总工业旅游资源项目127个,其中工业遗产景观22处,工业博物馆52个,现代观光工厂39个,现代工程景观2个,工商旅综合体12个,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目前,已有36个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项目导入了旅游业务,年均旅游收入约129万元,吸引游客约8.3万人次,共带动就业5600多人。下一步将打造一批涵盖工业遗产在内的工业旅游精品路线,强化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三、存在问题

  广东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还属于起步阶段,很多工作开展源于企业和民间,更多是基于商业价值的再利用,政策引导和政府投入相对不足。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即使是我省部分传统工业城市,尚未将工业遗产保护纳入文化遗产保护范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工业遗产价值认识不足。受限于传统思维观念,人们习惯把寺庙、自然景观等文化遗存作为重要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对近现代工业文明时期形成的物质遗产包括工业遗产认同感并不强烈,参与意识薄弱,政府、企业对保护利用重视不够,导致大部分工业遗产的价值未被深入发掘利用。

  二是保护法规和机制不健全。一直以来,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既缺乏专门的法规或规章,亦缺乏明确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缺少统一规划,导致相关部门和相关保护主体无法采取相应措施,遗产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以致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工业遗产比例过低,一些工业遗产被推倒用来建设商业中心或办公楼等,导致遗产遗存价值被破坏或灭失。

  三是产权不明确限制了开发利用。因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土地政策不同时期的变化调整,我省部分工业遗产的产权归属较为复杂,往往成为发开利用的直接障碍,部分工业遗产的产权变迁复杂,时间跨度长,产权归属不清且缺乏历史证据,制约了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是保护利用的模式单一。目前,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以商业地产形式的园区较为常见,模式较为单一,实际上商业价值(厂房出租)成为主要目的,产业融合度不高,特色不够鲜明,保护利用缺乏可持续规划,停留在保护建筑风格的初级阶段,遗产蕴含的文化、精神等深层次价值被忽视以致流失。

  四、关于有关问题的建议

  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提案,是一件非常有价值的提案,提案立足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涉及体制机制,涉及多个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提请张少康副主席协调解决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制定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的建议。据了解,目前我省立法资源较为紧张,每年安排到政府部门的立法数量极为有限。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规范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建议由少康副主席推动,适时制定出台我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政府规章。规章的制定可由我厅牵头,联合文旅、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等部门共同研究,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二)关于划定工业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的建议。鉴于该项工作涉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多个部门的职责,主要涉及土地资源性质及规划使用等问题,建议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先进行前期调研,摸清情况后再会商相关职能部门,后期作跟进反馈。

  (三)关于在工业用地更新和功能置换中,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及对土壤、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污染治理的建议。考虑到该项工作主要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建议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办理,我厅积极配合并作跟进反馈。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摆在重要议事议程,以办理本提案为契机,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举办全省工业旅游新闻发布会。拟于今年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全省工业旅游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工业遗产项目和工业旅游资源项目的摸底调查情况,总结我省工业旅游发展情况,宣贯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工业旅游的政策措施,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和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建设工作。

  (二)加大投入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省级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的同时,推动各地出台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配套政策;加大对相关企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参与到工业遗产的保护开发,推动我省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根据《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在全省文物重点工作经费中向欠发达地区的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倾斜。 

  (三)推动出台政府规章。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联合文旅、自然资源、住建、国资等部门,加快推动出台我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文件,明确责任主体和部门职责,指导规范我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建立完善登记制度。进一步做好以工业历史遗存、工业主题博物馆等为主要对象的工业遗产项目的摸底调查。充分运用调查成果,研究确定登记标准,并对符合登记标准的遗产发现一例,登记一例,建立和完善遗产登记项目库,将项目纳入工作管理和支持范畴,力争遗产保护全面覆盖。

  (五)强化保护规划。强化工业遗产的整体保护利用,对被列入文物保护的工业遗产,完善遗产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划定工业遗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标志说明和记录档案,指定专人负责,加快工业遗产保护的规划编制和审核进度,筑牢保护基础。

  (六)深化开发利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工业博物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鼓励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小镇(街区)、创新创业基地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

  (七)培育标杆项目(企业)。在前期开展工业遗产项目普查和工业旅游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公布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项目和工业旅游精品线路的契机,树立一批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标杆项目(企业),通过复制推广,扩大典型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重视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推动企业加大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投入。

  (八)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推广,在新闻媒体、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版和专栏普及深化工业遗产的认识,培育工业旅游消费市场。支持鼓励企业进一步挖掘工业遗产内涵,讲好遗产背后的故事,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形成主题化系统化的展示内容,集中展现广东工业发展历程和文化传承,推广本地工业品牌,宣扬广东工业精神,培育广东现代工业文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