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壮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优势传统中小微企业,推动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第2020006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营造良好竞争环境”的建议
(一)用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全国一张清单”、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的要求,我省于2019年8月废止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确保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2019年12月,我省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制度改革要求,使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领域,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活力。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制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全省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抽查、联合惩戒等信息。截至2020年2月底,公示系统公示了4463.72万条各类企业信息。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和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截至2020年2月,全省有102.46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8.65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深化“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性成本。全省已实现“二十四证合一”,大部分事项通过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自动完成备案。截至2019年12月底,办理“多证合一”商事登记的市场主体达600.2万户,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近6.03亿元。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共办理相关业务23.59万笔,申请材料压减29%,办理时间压减48%,惠及企业19.31万户。三是持续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我省企业开办程序已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四是全面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现“最多跑一次”。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覆盖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以外的所有业务类型,通过无纸化办理模式和“双向快递”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办事“零跑动”。
(三)优化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我省产业发展基金整合设立以来,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眼引导基金政策定位和市场化运作,推动基金规范设立和良性运营,在加快优势产业集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稳定企业杠杆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截至2020年3月31日,省产业发展基金累计投资63个项目和19个多项目SPV,基金拉动社会投资总规模415.5509亿元,实缴总规模255.8272亿元,其中财政注资部分认缴出资74.5987亿元,社会实缴出资44.6713亿元,按照认缴和实缴口径分别实现财政注资部分资金放大5.57倍和5.73倍。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在半导体显示、高端制造、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投资达231.09亿元,占总投资的90.03%。
下一步,我们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推动“照后减证”,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二、关于“减轻传统中小微企业负担”的建议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一是持续主动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019年以来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等。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税达340亿元,较2018年增长82.8%。二是及时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中小企业26条”)。聚焦疫情期间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26条针对性措施,截至6月底已落实减税降费超过1400亿元。三是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适时依据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向社会公布《广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督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经抽查,目前省直各部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省市县三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已建立。四是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关政策。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将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2018年,全省(不含深圳)共有3463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增长29.6%,加计扣除额达1228.7亿元,增长74.7%(2019年度数据需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才能准确核算)。
(二)降低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成本。一是做好科技型企业的认定评价工作,完善申报评审系统,加强数据共享、中介机构监管和专家管理。2019年,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7批次,入库科技型企业超2.8万家,继续居全国第一;组织全省2.5万多家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认定高企1.6万多家,全省高企存量超5万家。二是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后置审查”等方式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改革,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6%以上。
(三)推进检测认证网上公开。我省大力推进检测认证审批信息互联网公开工作,目前已经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网络平台设置了广东省检验检查机构计量认证专栏(查询网站为:http://wsbs.gdqts.gov.cn:8085/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社会公众、各行政管理部门等均可通过网站查询到我省获得计量认证、具备资质对外出具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结果的机构名单,为认证检测结果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采信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尽快修订出台“民营经济十条”2.0版,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扩大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覆盖面,积极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库培育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做好检测认证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减轻传统中小微企业负担。
三、关于“加大对优势传统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的建议
(一)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一是推动银行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联合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展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目前累计在7个地市共建立615个小微科技企业融资业务营业网点,共为7897户小微科技企业发放贷款101.35亿元;推动中国银行推出“八个单独”科技信贷审批机制,为超过1700家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授信支持超130亿元。二是联合金融机构开展“无抵押、低成本、快响应”的“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2020年上半年累计向2051家“专精特新”等企业提供贷款141.49亿元。该做法在湖南、四川、浙江等省(市)迅速推广,并被南方都市报社、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评为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大案例之首。三是建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省市联动投入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总规模达12亿元,引导约15家银行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授信超过200亿元,实际发放贷款超过100亿元。四是探索监管沙盒方式,促进供应链金融平台发展。选取了广州、深圳等七个具有较好产业优势和金融基础的城市开展试点,探索构建供应链金融平台服务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大型核心企业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引入经商业银行筛选的其他核心企业以及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为更多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小票贴现中心建设。推动省内银行机构设立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专门办理中小微企业持有的、面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小额商业汇票贴现业务。2020年上半年,全省8家小票贴现中心办理小票贴现业务9.59万笔,贴现金额387.66亿元。二是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创新。积极推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设计相应产品和服务,2020年上半年累计帮助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134.6亿元。三是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以省财政出资,支持各地市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首次获贷能力。目前全省共有19个地市及29个县区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2020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帮助24159多家企业获得贷款198.67亿元。
(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建设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平台依托广东“数字政府”资源和区块链等先进金融科技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息共享、融资对接、风险补偿等一体化线上智能融资服务。平台设置了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块,鼓励核心制造业企业对接平台、确认对中小企业的账款,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核心制造业企业信用,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没有抵押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目前该平台模块对接核心企业超100家,服务上下游中小企业超1.6万家。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通过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股政策性担保机构,并引入优质商业担保机构的经营团队,实现政府政策资源和市场化机制效率相结合。目前我省已建立了1家省级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和23家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上半年帮助22500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171.32亿元。三是着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公共信用精准监管综合评价模型,将评价结果试点应用到部分行业监管系统。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信易贷”产品,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信用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好“中小融”平台作用,探索供应链金融合作新模式,做好“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发挥作用,加大推进解决“续贷难”、轻资产无抵押等企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加大力度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四、关于“加大传统行业共性技术供给”的建议
(一)推动开展协同创新。一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入落实“科技创新十二条”等政策,我省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保持全国第一,有效发明专利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居全国首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0项、中国专利金奖9项。完成三批共10家省实验室布局,获批建设全国首个中医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双一流”高校建设扎实推进,进入ESI排名前1%的学科达77个。引进第八批44个创新创业团队,全职在粤工作两院院士达89人。二是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建设。扎实抓好工业企业小升规,出台新升规奖励标准提高一倍的新措施,实现2019年新升规企业9275家。遴选822家企业为2020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推荐并有22家入选2019年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居全国第二。三是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技改资金奖励力度,扩大政策普惠面和提高扶持比例,2019年省财政共支持1385家企业1417个技术改造项目。推动8894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2.9%,对工业投资增长贡献率达84%。四是优化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2019年实施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为包括制造业在内的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国际化、创新型高端青年人才,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二)加强创新组织建设。一是加快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整合行业产业链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2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在广州、深圳组建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2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通过产学研为一体的创新载体建设,集聚产业创新资源,加快突破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坚持把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培育和发展企业技术中心。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帮助企业完善创新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企业开展创新能力建设。2019年新认定16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308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7家。
(三)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促进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发展。在全省各地扶持建设一批园区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科技服务平台、行业科技服务平台等,范围涵盖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企业融资、信息资源等中小企业热点服务需求领域。目前,全省共有广州、佛山、东莞等12个地市的100多家相关机构为我省2.8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专业化服务,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超过2亿元。二是推进中小企业综合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综合服务队伍建设,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目前全省共有142个市、县(区、镇)成立或指定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现市级全覆盖,县(区)覆盖率90%以上。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2019年新认定(复核)38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6个国家级、272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引导和支持示范平台为全省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和综合等提供优质服务,全年示范平台累计服务中小微企业39.8万家次,举办各类服务活动8300场次。四是加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服务。建设和上线省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截至2020年7月底访问量超10万次,收到诉求3000多个,诉求办理率达99%。联合省人社厅、教育厅举办多场线上公益招聘活动,确保疫情期间企业招聘不停歇。五是建设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发布平台。目前平台已实现政策发布、权威解读、落地兑现等功能,并及时开通“抗击疫情”专栏,截至2020年7月底发布涉企政策超过1.9万条,访问量达800多万次。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培育,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和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持继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提供条件。
五、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布局。一是我省目前已建成中国(广东)、中国(深圳)、(中国)佛山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产业、深圳新能源和互联网产业、佛山智能制造装备及建材产业,提供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全类别专利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2月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汕头)、中国(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分别面向汕头化工产业和机械制造产业、珠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家电电气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三是全省共建成中山灯饰、东莞家具、顺德家电、广州花都皮革皮具、阳江五金刀剪、汕头玩具、潮州餐具炊具等7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面向区域特色产业布局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
(二)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主导作用。2019年,全省法院公正高效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71万件,居全国首位,纠纷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民事、行政、刑事纠纷,行业遍及电气机械业、纺织业、器材制造业、造纸业、石油加工业等传统产业。二是加大知识产权纠纷损害赔偿力度。针对知识产权案件赔偿低的问题,我省自2013年起开展“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试点工作,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现正开展“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调研。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案件审理中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赔偿数额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三是着力提高传统产业中小微企业诉讼能力。针对我省传统产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外加工贸易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比重较大,坚持妥善处理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问题,依法维护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中小微企业举证能力不强的情况,积极运用律师调查令、协助调查函等司法措施,查明相关事实。四是依法保护传统产业创新成果。大力加强对传统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技术、新业态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意见,强调要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参与公平竞争的正当权益,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传统产业创新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为支撑,全面推行知识产权移动监管,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与信用中国(广东)系统的信息对接,将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侵权代价。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传统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加强对传统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以及商业秘密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拓展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继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的布局建设及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的知识产权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彬 831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