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疫情期间中小微民营企业困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妇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建议
(一)关于社保成本负担重。为纾解企业困难,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号)和《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为全省300多万户企业减免、延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970.6亿元。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执行期限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70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浮动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全省平均费率降至约0.64%(企业平均约0.44%、个人0.2%),2020年减少企业缴费成本约11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在一定范围内的,按一定标准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省共向129.75万家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33.38亿元。
(二)关于女职工用工成本大幅度上升。省妇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减轻企业负担。设立了“广东省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让妇女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针对我省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将奖励假由30天延长到80天,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推动将奖励假纳入生育保险津贴范围,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生育险可否企业与政府共同负担,而不是全部由企业负担”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将把您的建议融入我们的工作中,建议相关部门在事权范围内调研中小微企业生育险负担问题,并结合实际,适时出台举措,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促进女性公平就业。
(三)关于工会费成本偏高。企业缴交工会费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属于法定范围之内,但我省企业所缴工会经费的返还比例在全国最高,且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际增加企业负担有限。疫情期间,根据《关于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经认定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四)关于中介服务收费垄断高收费。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34号),推进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阶段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竞争〔2020〕130号),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检查单位数8207家,涉嫌违规案件207宗,涉嫌违规收费3592万元,已实施经济制裁4058万元。减免技术服务收费,2020年,累计为企业减少技术服务收费42289.83万元,为个体户减少技术服务收费581.83万元。强化反垄断执法,开展对印章、屠宰、医保、校服、学生饮用奶等涉及民生、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的反行政权力滥用案件调查工作,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会审、投诉举报相关机制。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力度”建议
(一)关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清欠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联络渠道,设立省、市、县三级企业投诉网络平台和专线电话,积极受理欠款投诉事项,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底,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共排查到拖欠账款54.51亿元,已清偿51.96亿元,清偿进度为95.3%,无分歧拖欠账款已全部清偿。剩余欠款2.55亿元,均为已进入司法程序账款处理,维护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关于民营企业面临的检查负担、资料情况报告负担仍然较重。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既保持监管力度又兼顾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对象36.40万个、部门联合抽查对象2.19万个,其中企业抽查率为4.62%,比去年减少2个百分点,有效减少现场检查。探索监管模式,实施试点分类监管,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起来,形成广东特色经验。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大数据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清税“承诺制”。截至2020年底,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为1个环节,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关于“进一步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建议
(一)关于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难。建立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简称“中小融”平台),截至2021年4月末,平台实现累计服务企业数89万家,发布惠企政策255条,入驻金融机构381家,发布金融产品达1101款,实现融资突破440亿元。“中小融”平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金链”,为上下游超过4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21年4月末,平台智能供应链模块融资企业25,545家,融资24696,融资总金额206亿元。疫情期间,“中小融”平台专设了“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专区”,截至2021年4月末,专区已累计接入111家疫情专区银行,发布130款疫情产品,累计放款9.4亿元,切实为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提供有效金融供给。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2020年底,省财政累计统筹50亿元支持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构建各地级以上市全覆盖、部分地区延伸至县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截至2021年3月底,累计帮助12300多家中小企业获得贷款674.08亿元。支持应收账款融资,2020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397万元,对通过“中小融”平台和“中征”平台在线确认账款、支持我省上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核心企业,按不超过实际年化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
(二)关于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贵。联合印发《助力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粤工信融资函〔2019〕1335号),提供最高300万元、1000万元、4000万元、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一年期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截至2021年3月底,累计为5300多家企业提供融资361.04亿元,综合利率不高于4%。2020-2021年省财政安排资金2.096亿元,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切实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降费奖补和风险补偿。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建议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拓宽受惠企业支持范围,支持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5G模块、智能化传感器、网络设备等关键设备器件更新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将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纳入支持范围,促进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同时,提高奖励比例,将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原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20%提高到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30%予以奖励;提升奖励上限,将单个项目设备更新和贷款贴息补助奖励总额上限由原不超过1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00万元;降低申报条件,将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由珠三角地区工业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业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统一调整为工业企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奖励力度为多年来我省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最高标准,进一步加大了技术改造奖励力度,推动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建议
(一)关于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我省严格按照财政部、工信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据统计,2020年中小企业获得我省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为3025.09亿元,占全省采购规模的60.2%,比2019年增加744.17 亿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为1104.39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6.5%。授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合同金额分别为0.97亿元和0.83亿元。
(二)关于出台相关的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省级财政部门无权制定。2020年,我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推动实现全流程线上融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2020年为144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211笔,贷款金额4.4亿元,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针对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大跟踪服务和督促指导,推动中小微企业平衡健康发展。一是继续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二是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提升服务水平。四是继续推动“中小融”平台发挥作用,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贷款融资环境。五是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友学,020-8313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