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玉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连南县建立省级工业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连南县建设省产业园
2020年10月,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的工作方案》,引导各地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功能定位和省着力培育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布局一批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具备一定开发基础条件、有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的省产业园。下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指导清远市及连南县结合工业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建设省产业园,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申报工作,为连南产业发展打造优质平台载体。
二、关于财政资金支持
今年3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制造业投资十条”),省财政设立500亿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有关先进制造业项目,具体包括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等。省财政厅建议连南县积极引进、建设先进制造业,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用于支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县政府的事权,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发挥市县政府的积极性。产业园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应坚持集约、集聚的发展要求,省财政厅建议连南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制造业发展,促使地方经济良性循环发展。下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落实省的相关政策,指导清远市及连南县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推进省产业园发展。
三、关于用地指标支持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连南县建立省级工业产业园,强化清远市和连南县产业项目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根据2020年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确保真实有效投资项目有地可用,取消各类专项用地指标,明确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类交通、能源、水利、产业等项目,在用地批准时由自然资源部配置计划指标;对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等12类民生项目使用省指标保障;对其他项目用地,由各地通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挣取指标后予以保障。二是预先安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2021年已预安排清远市用地指标2830亩,由清远市统筹用于保障产业项目在内的各类项目用地需求。据统计,目前清远市剩余指标2816亩,连南县可积极协调清远市优先将剩余指标统筹保障连南县相关项目用地。三是强化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落实“制造业投资十条”等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统筹保障用地指标,同时省每年将安排一定用地指标用于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对各地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当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
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指导清远市及连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当地发展改革、商务主管部门,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商务部外资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解决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同时指导清远市及连南县用好用足国家和省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红利,推动清远市及连南县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由“新增为主”向“存量挖潜”转变,健全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指导其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其他各类产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涛 020-8313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