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基建数据中心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317号)提案收悉,经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5G网络、数据中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6月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布局规划”),并于9月1日起实施。规划主要重点围绕数据中心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布局依据、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和主要任务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发展。
一、数据中心基本情况
(一)已投产使用的数据中心。据各地工信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投产使用的数据中心达228个,75%集中在珠三角地区,25%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已投产使用数据中心折合标准机架总计约48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41.7万个,占比87%,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3万个,占比13%;全省平均上架率约70.8%,其中珠三角为71.9%,粤东西北为61.5%;全省已投产使用数据中心年耗电量58亿千瓦时,其中珠三角地区55.8亿千瓦时,占比96%,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2亿千瓦时,占比4%。
(二)在建的数据中心。据各地工信部门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共85个,70%集中在珠三角地区,30%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折合标准机架数总计82.5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55.7万个,占比68%,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6.8万个,占比32%;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预计年耗电量为131亿千瓦时,其中珠三角地区80亿千瓦时,占比6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51亿千瓦时,占比39%。
二、数据中心能耗和业务情况
从数据中心的能耗总量来看,数据中心产业和项目建设规模的急速增长给广东省“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带来较大挑战。目前,全省已通过节能审查达到120万个标准机架数,即便50%的项目在“十四五”释放产能,也将新增综合能耗超过300万吨标准煤,对全省能耗双控目标尤其是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完成影响巨大。
从数据中心的能耗强度来看,数据中心对能耗强度下降影响巨大。由于数据中心能耗强度通常为全省平均能耗强度的3倍以上,尤其是主要服务省外算力业务的数据中心,如拟建的河源阿里巴巴数据中心,能耗强度高达5.25吨标准煤/万元,为全省单位GDP能耗强度0.35吨标准煤/万元的15倍,这类数据中心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完成影响特别大。
从数据中心的省内业务占比来看,数据中心的业务以云服务为主,在技术上难以完全限制和区分数据中心只服务我省的业务总量。由于我省互联网龙头骨干企业较多,据统计,我省数据中心服务本省的业务总量约占2/3,约1/3业务量是服务华南地区的其他省份,但能耗却由我省承担,导致我省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超出省内实际业务需求。
三、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优化数据中心布局。一是强化数据中心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协调。强化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的评估,对获批两年后仍未能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依法依规取消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二是严把数据中心区域布局关。省内新建、扩建的超大型、大型、中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至9个数据中心集聚区。属国家战略部署的新建项目,应当有国家部(委)书面的项目批复文件。对于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以外的地区,如需建设企业自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广州、深圳市3000个标准机架以上,其他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1000个标准机架以上),需项目所在地市政府提供能耗等量替换方案并承诺能耗由本市统筹解决。三是规范引导非聚集区数据中心建设。广州、深圳市原则上只可新建或扩建不超过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其他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只可新建或扩建不超过1000个标准机架,基本可满足非数据中心聚集区低时延数据中心业务需求。引导现有数据中心向规划集聚区迁移,推动高时延低附加值数据中心迁移至省外数据中心集群。
(二)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新上数据中心项目PUE需达到《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要求的1.3以下。同时,鉴于目前我省存在数据中心项目盲目上马投资过热的现象,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办理要求的通知》,明确对两年内未能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不再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
(三)稳步有序推动数据中心建设。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按照“先提后扩”的建设思路,先提高上架率,后扩容与新增,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借机圈占土地和能耗指标等行为。对于分期建设的数据中心,上架率未达到60%的,不得申请新建或扩建。及时跟踪掌握数据中心建设情况,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大数据园区、大数据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及时跟踪掌握数据中心建设情况,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大数据园区、大数据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四)开展价格政策探索。召集省市有关部门及数据中心项目单位对运用电价市场调节机制解决珠三角地区数据中心能耗指标问题进行研究。
(五)积极推动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开展广东省数据中心能效标准制定工作,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监察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力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在数据中心项目的应用,持续推动包括数据中心在内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能耗在线监测范围。
四、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全省数据中心规模和算力资源需求,结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统筹集聚区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切实发挥集聚效应。推进及支持珠三角地区现有中高时延数据中心向低时延及边缘计算类业务转型,或向规划集聚区迁移,推动高时延低附加值数据中心迁移至省外数据中心集群。
(二)细化规划执行要求。充分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数据中心项目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产品,有效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和实现提质降本增效。加强产业项目与区域资源的有效联动,鼓励采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技术产品目录,支持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站、垃圾发电站、LNG站的电源和冷源,锂电池储能电站,以及工业园区余热资源(溴化锂废热非电空调制冷)落地投资新建项目,促进高能耗老旧数据中心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进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绿色产业链建设,提升全省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
(三)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在省内纳税或注册地在我省且在省内计算GDP的大型企业,优先建设服务省内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中心项目,把省内能耗转换为实际的经济收益,有利于降低能耗强度。优先支持5G、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高附加值业务的数据中心在我省建设,逐步将能耗大、附加值低、高时延类业务的数据中心迁至省外。引导对超过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两年有效期但仍未开工项目,引导该部分机架数指标转换为更适应5G传输需求的“边缘云计算分布式微型数据中心”多联机柜、一体机。鼓励各地市整合提升全省低、小、散数据中心,加快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贯彻国家关于绿色数据中心的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全省绿色数据中心项目技术规范。加大力度推广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目录》重点技术应用,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推广广东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目录,数据中心绿色等级评估,推广数据中心相关产品能效等性能第三方测试。鼓励数据中心创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采用绿色设计及绿色采购,开展能源资源绿色管理和设备绿色管理,高效利用能源资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IT设备负荷使用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率、水资源使用率等。加强产业项目与区域资源的有效联动,结合可再生能源发电站、垃圾发电站、LNG站的电源和冷源,锂电池储能电站,以及工业园区余热资源(溴化锂废热非电空调制冷)落地投资新建项目。
(五)探索制定数据中心用电政策。全面摸查、清理数据中心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区分规划集聚区和非规划集聚区、高能耗和低能耗数据中心用电情况,探索制定数据中心用电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脱离项目属地的运营公司(高附加值主体),进一步加大电价梯差。
(六)推动数据中心能耗置换。鼓励企业自主整合内部或外部现有高能耗、低效益、资源浪费严重的数据中心,提供数据中心能耗总量或数据中心机架数量等量替代方案,当地或异地置换数据中心能耗,推动能耗指标按需有序流动。鼓励数据中心能耗指标流转到高附加值的数据中心。
(七)提升能源监测和管理水平。全推动重点用能的数据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在线能耗监测平台统一管理,并应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数据中心运行定期(动态)评测机制,加强数据中心单机架功率、经济贡献、亩产税收等指标考核。推动出台广东省绿色数据中心能效评价和监测地方标准,对新建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项目申报前,加强其可行性和各要素充分必要条件的论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鼓励采用预制模块化等装配式建筑模式、鼓励大型及上数据中心应设置废旧产品回收场所,应集中处理对项目严格定期分析能耗使用情况,定期分析与监测能耗数据,动态优化能耗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潘志斌,020-8313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