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1〕199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06-11 15:55:25

张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广东省数据中心布局规划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5G网络、数据中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6月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5G基站和数据中心总体布局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布局规划”),并于9月1日起实施。规划主要重点围绕数据中心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布局依据、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和主要任务等四方面提出要求,科学有序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发展。

  一、数据中心规模情况

  (一)已投产使用的数据中心。据各地工信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投产使用的数据中心达228个,75%集中在珠三角地区,25%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已投产使用数据中心折合标准机架总计约48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41.7万个,占比87%,粤东粤西粤北地区6.3万个,占比13%;全省平均上架率约70.8%,其中珠三角为71.9%,粤东西北为61.5%;全省已投产使用数据中心年耗电量58亿千瓦时,其中珠三角地区55.8亿千瓦时,占比96%,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2亿千瓦时,占比4%。

  (二)在建的数据中心。据各地工信部门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共85个,70%集中在珠三角地区,30%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折合标准机架数总计82.5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55.7万个,占比68%,粤东粤西粤北地区26.8万个,占比32%;全省在建的数据中心预计年耗电量为131亿千瓦时,其中珠三角地区80亿千瓦时,占比61%,粤东粤西粤北地区51亿千瓦时,占比39%。

  二、数据中心能耗和业务情况

  从数据中心的能耗总量来看,数据中心产业和项目建设规模的急速增长给广东省“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带来较大挑战。目前,全省已通过节能审查达到120万个标准机架数,即便50%的项目在“十四五”释放产能,也将新增综合能耗超过300万吨标准煤,对全省能耗双控目标尤其是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完成影响巨大。

  从数据中心的能耗强度来看,数据中心对能耗强度下降影响巨大。由于数据中心能耗强度通常为全省平均能耗强度的3倍以上,尤其是主要服务省外算力业务的数据中心,如拟建的河源阿里巴巴数据中心,能耗强度高达5.25吨标准煤/万元,为全省单位GDP能耗强度0.35吨标准煤/万元的15倍,这类数据中心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完成影响特别大。

  从数据中心的省内业务占比来看,数据中心的业务以云服务为主,在技术上难以完全限制和区分数据中心只服务我省的业务总量。由于我省互联网龙头骨干企业较多,据统计,我省数据中心服务本省的业务总量约占2/3,约1/3业务量是服务华南地区的其他省份,但能耗却由我省承担,导致我省数据中心建设规模超出省内实际业务需求。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优化数据中心布局。一是强化数据中心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协调。强化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的评估,对获批两年后仍未能开工建设的数据中心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节能审查意见续期手续,依法依规取消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审查未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以及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力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二是严把数据中心区域布局关。省内新建、扩建的超大型、大型、中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至9个数据中心集聚区。属国家战略部署的新建项目,应当有国家部(委)书面的项目批复文件。对于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以外的地区,如需建设企业自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广州、深圳市3000个标准机架以上,其他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1000个标准机架以上),需项目所在地市政府提供能耗等量替换方案并承诺能耗由本市统筹解决。三是规范引导非聚集区数据中心建设。广州、深圳市原则上只可新建或扩建不超过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其他非数据中心规划集聚区只可新建或扩建不超过1000个标准机架,基本可满足非数据中心聚集区低时延数据中心业务需求。引导现有数据中心向规划集聚区迁移,推动高时延低附加值数据中心迁移至省外数据中心集群。

  (二)专题座谈研究数据中心发展事宜。为了促进全省数据中心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数据中心空间布局,2021年1月6日,我厅牵头召集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三家省电信运营商、广东铁塔、广电网络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全省数据中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了专项研究。其中,能源主管部门反馈国家“十四五”分配我省的能耗双控指标有限,预计新增能耗除保障居民用能和服务业用能需求外,其他高能耗项目能耗只能通过各市挖掘自身节能潜力解决,并明确表示省级层面不再统筹解决后续上马的数据中心能耗指标。4月25日,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能耗保障相关要求的通知》(粤能新能〔2021〕28号),2021-2022年除支持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及企业建设有边缘计算自用需求的项目(1000个标准机柜以下的小型数据中心)外,原则上全省不再新增数据中心机柜。2023-2025年,如果全省已建数据中心上架率达到70%以上,根据供需情况,在确保全省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可完成的前提下,再考虑支持新建及扩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

  (三)引导数据中心向集聚区发展,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全省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引导现有数据中心向规划集聚区迁移,推动高时延低附加值数据中心迁移至省外数据中心集群。按照“先提后扩”的建设思路,先提高上架率,后扩容与新增,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借机圈占土地和能耗指标等行为。对于分期建设的数据中心,上架率未达到60%的,不得申请新建或扩建。对于PUE(电能使用效率)大于1.3的项目,严控改建,不支持新建、扩建,促进绿色数据中心发展。及时跟踪掌握数据中心建设情况,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和数据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大数据园区、大数据企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四)加强数据中心管理,促进有序发展。开展数据中心能效专项节能监察,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核准合法用能额度,定期核算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具配备情况;依法取缔省内违法用能或超额使用能耗指标的数据中心项目,禁止“矿场”类数据中心项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电力部门不得对违法违规数据中心项目供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全省数据中心规模和算力资源需求,结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统筹集聚区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切实发挥集聚效应。推进及支持珠三角地区现有中高时延数据中心向低时延及边缘计算类业务转型,或向规划集聚区迁移,推动高时延低附加值数据中心迁移至省外数据中心集群。

  (二)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省内在建、拟建、投产运营数据中心项目,形成腾退置换、改造升级清单,强化节能降耗要求。加快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及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数据中心采用高密度集成高效电子信息设备、新型机房精密空调、液冷、机柜模块化、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模式。在满足安全运维的前提下,鼓励选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产品作为储能和备用电源装置。鼓励各地市整合提升全省低、小、散数据中心,加快推动老旧基础设施转型升级。

  (三)推动数据中心能耗置换。鼓励企业自主整合内部或外部现有高能耗、低效益、资源浪费严重的数据中心,提供数据中心能耗总量或数据中心机架数量等量替代方案,当地或异地置换数据中心能耗,推动能耗指标按需有序流动。鼓励省内数据中心能耗指标流转到高附加值的数据中心。

  (三)优先发展高附加值数据中心。从数据中心的能耗强度来看,数据中心能耗强度通常为全省平均能耗强度的3倍以上,对能耗强度下降影响巨大,需优先发展服务高附加值业务的数据中心项目。一是优先支持在省内纳税或注册地在我省且在省内计算GDP的大型企业建设服务省内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中心项目。二是支持5G、边缘计算、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电子支付等高附加值业务的数据中心。三是严禁省内数据中心项目开展涉及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挖矿”业务。四是鼓励现有数据中心向高附加值业务的数据中心的改造,全省新建、扩建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应服务本省或本地区经济为主

  (四)提升能源监测和管理水平。推动重点用能的数据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在线能耗监测平台统一管理,并应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数据中心运行定期(动态)评测机制,加强数据中心单机架功率、经济贡献、亩产税收等指标考核。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潘志斌,020-8313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