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惊雷代表:
您提出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科技产业与人才联动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提高我省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充分肯定广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强调要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为我们做好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关心和关注!您就促进粤东西本地区科技产业与人才联动发展提出的分析和意见建议,为进一步规划和推动有关区域产业发展,引进、培育、使用和留住产业人才,缩小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发展差距,提供了很好的启发和帮助,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吸纳。
一、提升粤东西北地区产业集聚和专业化水平方面
(一)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强化区域产业协同发展。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部署调整优化集群发展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集群发展协同匹配,鼓励各地区培育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产业集群。2021年4月2日,我省召开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建立以省长、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总链长”,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链长制”,印发《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在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做好六项重点任务,包括“研究解决战略性产业集群在人才、土地、资金、技术、数据等关键资源要素供给的共性问题,协调解决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强化集群发展的要素保障”。高位推动、高起点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协同推进各地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各保障要素,为粤东西北地区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合理布局产业基础,明晰人才引育模式,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和人才培育投入提供了重要指引。
(二)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构建区域产业共建新格局。一是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引导珠三角核心区外溢产业相关企业或环节优先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转移;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工业园区发展沿海大工业,构建贯穿粤东粤西的世界级沿海产业带;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工业园区产业绿色化,支持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工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二是积极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各市依托对口帮扶关系,以园区为载体开展产业共建,落实管理、人才、资金、项目等帮扶机制和财政扶持政策,有组织地引导珠三角地区优质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一体化发展。目前,相关园区中来自珠三角地区的企业总体约占四成,其中河源、肇庆、惠州三市园区中来自珠三角企业数量占比超过60%。
(三)以财政手段引导支持,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骨干机构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一是我省执行普惠性事后奖补和一次性叠加财政奖补相结合的产业共建奖补政策,2021年省财政安排13.45亿元,引导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对接共建。二是安排粤东西北省实验室资金4亿元,对承建省实验室的粤东西北地市按照省市投入2:1的比例予以同步投入,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市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力度。三是对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为省新型研发机构且评估优秀的,省财政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补;对整体搬迁至粤东西北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大高新区财政资金投入和普惠性支持力度,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对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五是鼓励省创新创业基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设立子基金,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科技型企业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二、多种方式统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面
(一)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强对粤东西北地区人才智力帮扶。在省人才办牵头统筹下,组织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2020年对新一轮“扬帆计划”进行了全面再造和优化提升,支持各地聚焦某一主导支柱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集中优势资源,全方位、全链条打造一支引领支撑该重点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动形成某一细分领域“单打冠军”和人才集聚强磁场效应。
(二)推动“人才驿站”提质增效,发挥柔性引才优势。在实施“扬帆计划”基础上,实施省市共建人才驿站项目建设,对接粤东西北各市当地经济发展需求,支持建设特色人才驿站,创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机制,通过人才驿站平台,灵活采用“顾问指导”“讲座论坛”“人才沙龙”“学术交流”“项目引进”和“邀请考察指导”等方式,邀请、组织高端专业人才为各市产业转型升级、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搭建特色鲜明的柔性引才新平台。目前已在粤东西北13个地级市建成282个市县镇村四级人才驿站,累计组织人才活动3352场,引进团队212个,引才超1.6万人次;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成1200多项成果落地,合作初始金额超100亿元,有力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提速。
(三)建设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集聚高层次人才。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急需、国内一流、交叉融合、特色鲜明、支撑产业”的总体要求,我省先后启动建设三批共10家省实验室及14家分中心,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省实验室及分中心共有11家,并在粤东西北地区围绕材料、化学化工、生物医药、能源、农业等领域共布局建设41家省重点实验室,通过省实验室“平台引才”,促进科技人才加快集聚。初步统计,粤东西北省实验室及其分中心已经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400名。
(四)实施农业科技人才下乡活动。省科技厅重点围绕建档立卡的2277个省定贫困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瞄准基层需求实施农业科技人才下乡行动,推动农业科技下沉。一是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落实广东农村科技特派员对接省定贫困村、少数民族自治县全覆盖,并在湛江市、揭阳市等地举办农村科技特派员专题培训班和线上直播,培训农村科技特派员超过10万人。二是助力建设各类农业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以技术、资金入股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引导科技人才、专业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等下乡和返乡创新创业。
三、建设高水平平台,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提升方面
(一)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培育人才。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推进产教融合工作,支持鼓励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和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共挂牌建设现代产业学院31个,其中,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油-瑞派创新设计学院、广东海洋大学现代滨海畜牧产业学院获评为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试点平台为培育当地钢铁石化、新能源汽车制造、网络安全、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卫生、旅游健康等领域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支持人才能力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每年组织一批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培训。鼓励支持粤东西北地区企业参加培训项目,尤其是支持当地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到省外高校进行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2021年,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共免费培训约6900人次,其中,在粤东西北地区举办21个培训班次,培训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人员约2000人次以上。
(三)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聚焦解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省教育厅牵头将全省公办本科高校以及部分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对应分为“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三类组团,引导粤北地区高校有针对性“补短板”。一是省财政安排2.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粤东西北新建7所高校;统筹安排债券资金支持高校基本建设,安排一般债券资金10.8亿元,支持省属高校粤东西北新建校区等建设项目。二是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等5所省市共建高校调整为省属;支持汕头、湛江建设区域高等教育中心;支持设立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源校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等,规划占地面积近5000亩,规划在校生约4万人;建设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和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新设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由汕头等粤东西北10个地市筹建、迁建一批职业学院。省财政对上述新建、迁建高校均分别给予支持。
(四)整合区域资源,强化人才培养培育平台建设。一是实施“8+8”新建迁建高校建设结对帮扶计划,实施“9+9”省内高校结对帮扶计划,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19+18”计划,加强珠三角地区高校对粤东西北地区高校的结对帮扶,整体帮扶粤东西北高校筹建、学科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培育能力。二是成立粤东西北地区学校联盟,由汕头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韶关学院担任理事长单位,牵头组成地区高校联盟,打造区域内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人才培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强化人才使用激励服务保障有关机制方面
(一)出台专门政策,强化粤东西北地区引才留才能力。2019年12月,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出台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围绕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打造人才集聚载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人才帮扶协作,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培育发展内生动力,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5项重点工作举措,省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粤东西北地区企业发展和人才干事创业提供重点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支持人才在粤东西北地区创新创业,对依托粤东西北地区用人单位获得的省级人才称号、人才项目及相应待遇,明确在支持周期内不得跟随人才向珠三角地区流转。
(二)对粤东西北地区有关人才平台载体给予倾斜支持。一是在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方面,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要求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仅要求不低于10人,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科研条件核算,且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认定综合评分较高的优先认定。截至2020年底,粤东西北地区共建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21家,有效集聚一批优秀人才,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是对在粤东西北地区设立分校、分院或分支机构的高校、科研机构、高水平医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规划用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三是加快创业载体建设,支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整合创建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在创业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四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制定《广东省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围绕特色产业,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培育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粤东西北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三)落实更加实惠的人才支持保障措施。一是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符合条件的可参照高校毕业生申请每人5000元标准的基层就业补贴,带动产业技能人才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二是2021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0622万元,对东西两翼沿海经济带和北部生态区引进的青年博士和博士后发放生活补贴,支持有关地区吸引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人才留在当地创新创业。
五、关于在粤东西北地区探索实行差异化金融税收政策的意见
代表建议的实行高层次人才个税减免、企业人才投入减免税等事项为中央事权,省级以下均没有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权限。省财政厅曾比照海南对高层次人才实施个税优惠政策,就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向财政部税政司进行汇报。财政部税政司反馈:比照海南的政策减按15%税率征收已经超出财政部的权限,属于特殊税制安排的重大问题,需报国务院批准,如向其他地区推广,还需要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难以比照适用。同时,考虑到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对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教育、文化等省部级奖金免税。我们认为,当前粤东西北地区应进一步充分发挥现行税收优惠的政策效应,吸引所需人才。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我省“1+1+9”工作部署,围绕“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制造业“六大工程”,紧密对接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继续加强政策研究,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针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产业需求和人才需求,积极推动各项产业和人才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为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7日
联系人:李海通,联系方式:8313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