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1〕248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06-30 17:47:03


黄志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埔建设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推动老区苏区全面小康、振兴发展,产业振兴是关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大埔县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特点,建设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指导支持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建设。2015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指导梅州市和大埔县规划建设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主动承接珠三角外溢产业和省内外产业转移,并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同时,推动广州、梅州两市依托对口帮扶关系,以园区为载体开展产业共建,落实管理、人才、资金、项目等帮扶机制和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引导珠三角地区优质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向梅州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梅州产业发展水平。截至2020年底,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已集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约20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8亿元,对促进大埔县工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推动闽粤特色产业合作。201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福建等九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联席会议制度,为泛珠三角九省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常化交流合作搭建了平台,目前已成功举办六次联席会议。其中,粤闽省际边界市县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加强产业交流合作,促进了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三)关于财政资金支持政策。2021年3月,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有关先进制造业项目,具体包括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等。省财政厅建议大埔县积极引进、建设先进制造业,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用于支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用林、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在用林保障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大埔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优先安排林地定额,依法加快审核审批。2020年审核审批大埔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4宗,使用林地面积2450亩,推动项目动工建设。二是在用地保障方面,2021年1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预安排梅州市2021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842亩,可优先用于保障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用地需求。由于2021年国家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尚未确定,经询自然资源部,目前先按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保障项目用地,即:对重点园区内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并以单独选址方式报批的产业等5类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重点园区内的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用地,可直接使用省指标核销;对其他产业项目用地由梅州市通过存量土地处置挣取用地指标后予以统筹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梅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继续指导支持大埔县有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促进闽粤两省的工信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大埔县建设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

   二是根据事权和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县政府的事权,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发挥市县政府的积极性。产业园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应坚持集约、集聚的发展要求,省财政厅建议大埔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制造业发展,促使地方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三是省自然资源厅督促梅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项目建设,倾斜安排林地定额,依法加快审核审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今年我省共1395个重点项目需开工建设,需占用大量的林地定额,国家下达定额远远不能满足全省重点项目对林地的需求,建议梅州市根据项目情况,按照先急后缓、节约集约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四是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梅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大埔闽粤经济合作区重点园区建设。在园区规划方面,积极指导地方优化选址,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将园区用地布局和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在用地规模方面,指导梅州市对园区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予以统筹考虑安排。在用地指标方面,建议梅州市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指标予以保障;对于不符合国家和省保障的产业项目用地,建议梅州市要立足自身,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挣取更多指标保障重点园区项目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国家最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继续做好我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保障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杨斌,电话:020-8313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