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互联网行业大数据应用健康发展的提案》(第2021058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网信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推动互联网行业大数据应用健康发展的提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增强网络管理能力,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在防范互联网安全风险、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灵活就业综合保障体系。一是出台政策举措,搭建灵活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灵活就业政策服务支持体系。出台《广东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出台《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伤权益。二是实行便捷就业失业登记,将灵活就业纳入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行承诺制便捷就业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仅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失业情况并对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建立就业信息采集制度,定期收集灵活就业人员信息。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统计监测指标,将办理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新增就业、失业再就业等指标统计范畴,为掌握社会就业失业情况提供支撑。三是提高就业创业服务,强化灵活就业政策支持。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共人才就业服务范围,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灵活就业机会。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个体经营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资助等扶持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劳动者通过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等个体经营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有关创业补贴扶持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鼓励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质量。通过建立线上线下结合、时间方式灵活的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体系,开展补贴试点,提高平台企业组织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四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降低养老保险参保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含外省籍)凭身份证件和就业登记证明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持新就业形态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动灵活就业人员获得更好劳动安全保障。完善平台就业劳动关系,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新就业形态人员协商确定基本权益,指导使用非全日制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口头协议。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纠正,确保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纠纷得到及时处置和合理救济。五是大力培育发展新业态,积极拓展灵活就业空间。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发展;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提供低成本、模块化的在线协同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创新生产工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灵活协同;鼓励个体经营发展,优化审批管理服务。在符合法律法规且经利害双方同意,允许个体经营者以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允许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个人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二)加大平台经济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加强平台经济垄断问题的竞争政策理论和市场调查研究,提高平台企业滥用大数据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和方式及其效果的认识,创新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理念思路。探索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高反垄断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反垄断”,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我省平台企业在内企业合规辅导,依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结合阿里巴巴反垄断调查等案件,制定我省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工作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互联网企业反垄断执法监管能力。二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组织电子商务平台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研究,完善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三)多举措加强网络监测。一是充分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同管网。调整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参照市场监管总局文件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7个部门调整为14个部门。二是建设“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进一步提升“以网管网”能力。加快推进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库,打造精准监测,转办线索灵便,取固证据高效,反馈研判及时的信息化平台,目前该项目正组织上线试运行。三是加强网络生态协同治理。推进实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展“粤·清朗”“粤·守护”“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突出问题”“网络直播”“自媒体基础管理”“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遏制群众反映集中的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完成对应用商店、网络直播等平台的备案工作,稳步实施微信公众号、UC大鱼号等公众账号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召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落实推进会,组织13家重点网站平台签署治理承诺书,先后累计培训网络生态治理业务骨干300余人次,指导网站平台自主培训2万余人次。
(四)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肃依法查处网络生态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全省各级网信部门累计约谈网站平台246家(次)、行政处罚10余起,协调对“中华论文网”“潮州人新闻网”等86家违法违规网站采取暂停更新、取消备案、关停等处置措施,指导省内应用商店下架“磅礴新闻”“今周刊”等违法违规移动应用程序1.7万款(次),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894条。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水军、流量造假等问题,坚决打击网络“黑公关”、网红乱象、软色情以及“自媒体”网络音视频等网络乱象。
(五)加强网络法治宣传。组织重点网站开设《宪法进网络》《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专题近10个,发布《南财快评:身负重任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保护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等报道近32万篇次,深入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意义和措施。指导重点网站发布《我国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数量首次超越美国 排名世界第一 广东网络安全产业领跑全国》《广东“智慧应急”大数据平台已覆盖省直24部门,工贸领域连续33个月无重大事故》等大数据应用相关报道近6万篇次,大力宣传大数据建设领域相关成就。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制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研究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制度、抓紧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开展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便利新业态从业人员享受就业政策和服务,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二)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有关要求,强化依法管网治网,引导网络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一是加强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和执法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作和工作联动,深入开展打击大数据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一张网”“一盘棋”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新闻网站、省内重点互联网企业等互联网平台数据监管,分类别、分领域、分行业有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数据应用违法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发布自律倡议,加强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社会组织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成立相关基层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利益,提升互联网行业形象,保障维护好互联网劳动者利益,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同管网。组织召开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按照《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各成员单位监管义务和职责分工,解决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中突出的难点问题,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建立共享共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共享各单位网络交易监管信息,推进“协同管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俊文,电话:020-8313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