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79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1〕266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11-29 14:14:18

谢泽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汕头六合产业园作为省市共建产业园的提案》(第2021079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规划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是落实“1+1+9”工作部署、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的重要战略抓手,是构建与“双区”“两个合作区”联动发展重大平台的重大举措。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以六合产业园为核心的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

  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用地用林用海服务保障    按照资源要素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的理念,统筹各类自然资源,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向大型产业集聚区倾斜配置,省根据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进展情况予以分期专项支持。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省统筹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用林指标,合理确定重大项目用地预留区域。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利用围填海历史存量,对确需新增围填海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支持指导加快申报用海手续。省将积极支持和指导汕头市加强用地用林用海保障工作。

  一是用地指标保障方面省今年安排一定数量用地指标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预支使用。汕头市如引进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但今年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可按规定向省申请预支指标。此外,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精神,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或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产业(应为有特殊选址要求必须在城镇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重大产业项目,如依托资源或有邻避要求)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其他项目用地由各地通过存量土地处置挣取用地指标后统筹保障。
        二是用林指标保障方面省林业局已于2020年初下达汕头市林地定额107公顷基础上追加50公顷,汕头市林地定额增加了46.7%。汕头市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9宗,及时为汕头至汕尾铁路等项目办理了使用林地手续,有力促进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下来,继续指导督促汕头市林业主管部门全力支持汕头六合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安排林地定额,依法加快审核审批。

  三是用海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涉及围填海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的通知》明确指出,涉及新增围填海的必须是国家重大项目,且具体项目名称已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国家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交通、能源、水利、石化等国家级专项规划。省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将汕头六合产业园及拟建项目列入国家级专项规划,为新增围填海报批创造前提条件,省自然资源厅将依法依规、全力以赴做好用海服务保障工作。
        四是预下达建设用地规模。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初步成果,结合国家最新国土调查工作成果,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并已预下达至各地,供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参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并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汕头市要进一步优化汕头六合产业园规划范围,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适当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是省财政在新增债券额度方面对汕头市予以倾斜支持。2020年,安排汕头市新增债券额度132.32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16.32亿元);2021年,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经省政府批准,安排汕头市新增债券额度17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55亿元)。考虑到我省新增债券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且分配并不戴帽到具体项目,对于汕头六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汕头市可根据省财政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合理制定辖区内分配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成熟项目建设。

  是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发展,具体包括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新建大型产业园区等。省财政厅将结合全省新建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情况,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做好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积极支持包括六合产业园在内的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

  三是研究制定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按照马兴瑞省长“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研究提出对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充分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契机,尽量挖掘省里政策空间,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省内外成熟的经验做法,新增提出若干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汕头市要根据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计划,制定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探索多种融资模式,放大大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资金规模。

   四是加大对园区新增投资支持力度。按照十三届省政府常务会第64次会议议定事项,省统筹安排技术改造资金通过设备奖励和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设备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汕头六合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规定申请省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

  (三)支持纳入省重点发展平台

  一是谋划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根据省委十二届第十三次全会、省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谋划在汕头、珠海一江门、湛江等地设立若干个大型产业集聚区,承载大项目、大产业、大集群。地市政府作为规划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的主体,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省予以指导和支持。汕头六合产业园作为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汕头市在编制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方案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加强统筹研究,认真谋划推动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具体方案。同时,按照马兴瑞省长“在规划编制的同时,同步研究提出对大型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我厅会同有关单位赴长三角地区开展专题调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二是推动汕头打造装备制造基地。2020年9月,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按照项目化、体系化的思路建立“五个一”工作体系,将汕头列入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空间布局的重点地市。省有关部门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一群一策”持续优化产业培育与服务,着力推动汕头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持汕头产业园区提质增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机制的意见》,2020-2025年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汕头市1亿元专项帮扶资金,用于支持汕头市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支持转移落户汕头市产业园区的项目享受产业共建奖补政策,引导比亚迪实业、比亚迪电子、上海电气等一批优质企业落户汕头市。省大力支持汕头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印发实施《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汕头六合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汕头市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投资奖励。

  二是指导汕头市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空间规划中保障工业园区空间需求。

  三是做好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省将结合国家最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对重大产业类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同时,继续指导汕头市用好用足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政策红利,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挣取更多指标保障各类产业项目用地。
    四是加大产业用地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实施意见》,以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大力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引导工业项目集聚发展、加强工业用地服务监管等为抓手,切实加大工业园区用地保障力度,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优化汕头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江峰,020-83133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