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创新模式加快推进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有关情况
(一)强化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政策支持力度
省政府在推动支持珠海、汕头、佛山等有关地市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时提出,要“改革创新支持举措”“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明确“以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为前提,以市场化为原则,推动各市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探索多种融资。积极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2022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促进有效投资若于措施》,提出“强化政府投资计划和预算安排、专项债申报等工作的衔接,规范有序推进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社会资本投融资对接服务,积极稳妥推进REITs试点,多方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建设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已下达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市共21亿元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此外,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可由地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当地先进制造业发展,包括支持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2022年,省财政安排3. 9亿元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各地市政府可用好该资金支持当地产业园区建设。
(三)安排专项债券支持园区建设
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组织指导各地市做好大型产业聚集区项目在内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需求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额度支持。对市县政府确定纳入发行范围的项目,省财政厅及时组织发行筹集债券资金,加强指导督促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有力支持各地大型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相关地市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内,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符合条件的大型产业聚集区等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
(四)利用债券市场推进产业平台建设
鼓励符合资质主体申报发行创新创业债,募集资金以设立基金、股权投资以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形式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在发债主体担保和利息补贴方面可给予适当支持。联合沪深北交易所举办公司债券品种推介活动,对创新创业债审核政策和要点进行宣讲,邀请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参会培训。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体上市、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2021年全省发行4支公募REITS,合计融资151.63亿元,发行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国第一。
(五)加强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用地保障
加强对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于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下达每市各1000亩的省指标,由各市用于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范围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预安排省指标4万亩,用于保障11类民生基础设施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预安排各市用地指标2. 49万亩,可优先保障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近期急需落地的项目用地需求。
(六)全面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2021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印发《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做好规划统筹、实施综合整治、强化产业导入等方面措施,实现工业用地供给能力明显提升,集聚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打造高水平产业平台提供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大力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一是指导地市用好现有政策,研究制定推动省产业园建设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我省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探索研究我省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的投融资模式。三是视情况预支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允许地市按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简化使用手续,保障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的用地空间需求。四是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落细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3年底,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打造高水平的产业平台腾挪空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