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永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粤西数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积极安排土地利用指标
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223号),预安排湛江市用地指标1100亩,可优先保障近期急需落地的项目用地需求。下达1000亩省指标给湛江市,经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认后,可用于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范围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另外,对于100亿元以上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可由省统筹保障计划指标。
(二)持续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2021-2022年在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97亿元用于支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一是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集成应用,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生态,促进标识解析与本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的协同发展。二是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和集成电路首轮流片项目、超高清视频和信创产业发展等。三是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扶持,推动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网全覆盖。2022年,省财政安排湛江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26亿元,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以及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建设政策
2020年12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陆续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1〕709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742号)、《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发改高技〔2022〕66号)等系列政策文件。文件明确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地区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并要求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对于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新建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不得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能源、通信管理等部门,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指导湛江市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解决重大项目用地。二是积极推动湛江市健全完善激励倒逼机制,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各类项目发展用地需求。三是指导湛江市统筹用好省级财政资金,推进“粤西数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四是指导湛江市按照《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园和特色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园区申报大数据相关方向特色产业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