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2〕232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2-06-14 17:15:16

韩之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尾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补链延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新能源汽车融汇了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是当前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体系,2021年我省汽车制造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052.1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5%;实现汽车产量338.5万辆,同比增长8.0%,比全国增速高4.6个百分点,占全国同期产量12.8%,创我省汽车产量历史新高;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53.5万辆,同比增长155.6%,占全国同期产量的15.1%。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支持。一是2020年9月,我省出台《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发展壮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鼓励电子信息及新能源领域企业与整车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加强技术联合攻关,推进动力电池、电机、控制系统、高性能车规级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化和产业化。二是围绕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趋势,研究制定广东省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实施方案,引导支持汽车“链主”企业牵头开展包括激光雷达、车身控制通用MCU、电驱IGBT、电池管理MOSFET、电源控制模拟芯片、车内/车间通信芯片、车载显示面板及驱动芯片、智能传感器等国产汽车芯片研发验证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构建应用验证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探索建立国产汽车芯片上车应用金融保险保障机制,确保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三是贯彻落实《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明确将汕尾市纳入政策扶持范围。2018-2020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安排汕尾市7555万元,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方式支持装备制造业项目。

  (二)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创新发展。深汕合作区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8年至2020年,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比亚迪集团所属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了6个科研项目,其中,“乘用车三元动力电池系统主动安全防控技术研究”等项目将技成果转化落地到汕尾市比亚迪有限公司等企业。截止2022年4月,支持汕尾建设广东省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路华电子科技汕尾有限公司)等新能源汽车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汕尾市前瞻高等理工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3家,逐步吸引优秀企业到汕尾地区落户。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既是进一步推动我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下来,着重从三个方面支持推动汕尾新能源汽车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展。

  (一)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技术创新发展。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协调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要素向汕尾地区汇聚,加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建设。鼓励汕尾市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重大专项的申报和项目研发,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争取成为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产业“稳链补链”建设。

  (二)加快推进产业培育。落实好《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完善“五个一”工作体系,建设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向汕尾地区集聚。鼓励电子信息及新能源领域企业与汕尾比亚迪开展合资合作,加强技术联合攻关,推进动力电池、电机、控制系统、高性能车规级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化和产业化。

  (三)坚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依托现有汽车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汕尾市按照“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重点研究引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培育壮大汽车零部件产业,省有关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大力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