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养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研发和使用进口替代装备、促进我省高端装备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持续发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一是2021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与落地建设、企业技术改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等,从技术装备的应用端与生产端发力,支持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为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快发展,新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也已发布实施。2022年,省财政已安排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3.9亿元,已安排1.3亿元支持40个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研制与推广应用。二是省科技厅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与装备制造”重大专项中部署支持高端装备制造项目,2019年以来共安排2.7亿元支持高端装备制造项目16个,带动社会投入6.1亿元,吸引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一批省外知名科研院所落地广东建设研发机构,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如高端伺服驱动器、直驱电机、精密电主轴等产品部分技术指标已达国际先进水平,并成功应用于工作母机、精密模具、医疗器械、航天航空等领域。
二、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6年起放宽对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扩充高新技术领域范围;自2018年起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二是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和2022年进一步将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扩大到100%。
三、积极搭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
近年来,省有关单位依托省级装备制造领域行业协会,积极搭建高端装备制造业沟通与交流平台,针对高端装备制造业及其细分领域的需求,组织开展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查找行业发展短板,促进行业间交流与合作。一方面为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政策建议,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另一方面为高端装备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有效对接、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提升竞争力。
四、统筹优先保障高端装备项目用地
一是专项安排10.5万亩建设用地规模,支持7个省大型产业集聚区起步区建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过渡期政策,允许各地将省已经预支的27.25万亩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急需建设的重大工业项目。二是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单独选址且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研发生产高端装备项目,由自然资源部按规定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对固定资产投资额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按规定统筹保障用地指标。此外,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列入当年省重点建设计划、符合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高端装备项目可按规定预支使用。三是指导各地结合实际优化高端装备用地供应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允许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我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继续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快研制与推广应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提高核心关键零部件和高端装备的自给率。指导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重点高端装备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探索在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下设高端装备专家委员会,建立高端装备信息发布和行业沟通平台,组织行业调研,深化行业合作,及时发布高端装备行业发展相关信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