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2〕238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2-06-16 08:46:53

吕湖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省财政安排专项债券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在内的项目建设。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加大力度组织指导粤东西北地市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需求申报工作,并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面对相关地市予以倾斜支持。对市县政府确定纳入发行范围的项目,及时组织广东省财政厅发行筹集债券资金,加强指导督促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有力支持相关地市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  

  (二)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等政策,支持带动工业有效投资,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有关先进制造业项目,具体包括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等,其中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可由地市政府统筹用于支持当地先进制造业发展,包括支持产业园发展、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指导汕尾市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推动汕尾市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同时,目前由省里正在研究支持推进我省产业有序对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助力汕尾市产业加快发展。

  同时,建议汕尾市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在省财政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内,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当地产业园区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