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33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2〕264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2-06-29 16:57:15

雷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广东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的提案》(第20220333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司法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多次在不同场合肯定了民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减弱的三重压力,为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您提出五个方面的政策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并积极努力开展相关工作。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从“政策性降成本”转向“改革性降成本”,打破提高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的制度瓶颈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我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通过降低增值税税率、实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等多种方式,多维度释放减税降费红利,稳定市场预期、减轻企业负担。据统计,2019-2021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700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1574亿元,超过53万户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近9万户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超过892万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更多市场主体享受到实惠。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延续实施涉及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11项税费优惠政策、扩大部分已有政策的优惠力度等。我省将坚决按中央要求抓好减税降费落实,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政策相结合,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需要,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同时,注重精准实施,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

  (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突破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提升的要素瓶颈

  一是加强粤企政策通平台运营管理。依托粤企政策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涉企政策信息服务。截止2021年,粤企政策通已汇集政策2.47万余条,访问用户超过286万人次,浏览量超过9096万次,同时开展涉企政策评估并形成2021年惠企政策汇编。二是指导推动企业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促进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评审,我省共有12个项目入选试点示范名单。三是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目前,全省共有19个地市及29个县区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约27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8.3亿元支持了16个地市、28个县区。截至2021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累计帮助56000多家(次)企业获得贷款1806.12亿元。四是完善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再)担保体系。截至2021年底,各地市(不含深圳)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累计帮助企业17000多家,融资担保额843.91亿元;省级再担保机构累计帮助企业63000多家,融资担保额3498.8亿元。

  (三)优化亲清政商关系,构建“清廉”与“亲近”并重的民营经济发展外部环境

  我省以实施“链长制”为抓手,高起点培育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链制度创新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政商关系。出台《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省长为“总链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10位省领导定向联系负责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链长制”,建立完善“五个一”工作体系,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1+20+21”省市集群专班工作机制常态化有效运转,初步形成“省市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规划,编制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招商地图、产业政策地图和投资要素地图。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万亿元,同比增长8.3%,占GDP的39.5%。

  同时,今年我省将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试评估,真实地反映地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情况,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清亲政商关系。

  (四)通过法治改革稳定民营企业预期,激活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国家历来重视用立法手段保障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根本上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法律地位。民营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国家和省先后于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用立法手段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您提出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国家层面立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鉴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属于国家事权,我省将视情适时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

  (五)开展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专项调研,动态追踪提高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的“卡脖子”问题

  今年以来,省有关单位多次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专项调研。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后,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调研、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调研了解中小、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省政府。

  您提出建议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围绕涉及民营企业各类政策的实施绩效进行专业的第三方测评。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专精特新”企业贴息等方向。省财政厅表示将统筹现有资金,适时开展动态追踪调研,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性、及时性与长效性相结合的决策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降成本。实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扩大就业政策。

  (二)聚焦扩需求。支持各市定向发放消费券,精准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就业容量大的文旅、餐饮、住宿、零售等行业;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三)聚焦促增长。支持梯度培育企业发展,加大“小升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力度,通过奖补等方式促进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