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京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推动汕头产业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汕头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多措并举推动汕头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支持汕头市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支持广东省智能化超声成像技术装备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创新中心研发平台已正常运转,完成二期场地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汕头市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认定,截至目前,共在汕头市培育建设3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二是积极支持汕头市引进建设制造业项目。先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对汕头市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总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省财政按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的比例,分年度对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奖励,由地市政府统筹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目前2022年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计划已下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建议汕头市用好省普惠性投资奖励资金,积极吸引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汕头。三是大力支持汕头市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印发《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实施海工装备重点工程,将海上风电装备、海工装备等纳入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来抓,打造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并建立“五个一”工作体系,将汕头市列入我省海工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空间布局的重点地市。印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以汕头等市为依托, 建设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重点支持汕头发展海上风电开发和设计、设备加工和制造、建设施工和安装、风场运营和维护。四是支持汕头市5G建设。支持汕头市制定印发《汕头市促进5G网络建设及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对5G基站建设、制造业5G技术改造、5G垂直行业应用示范、市级5G产业园区示范、引进5G产业龙头企业、5G公共服务或创新平台建设、5G产品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5G产业生态构建等给予支持,打造良好的5G发展环境。大力推进5G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G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跟踪服务。五是推动汕头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支持汕头搭建数字经济产业交流对接平台,举办“抖音电商澄海产业带商家对接会”等活动,整合直播、内容创作平台资源,扩大“汕货”玩具电商影响力。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发挥国际海缆登陆站及卫星地面接收站优势,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六是在《广东省发展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中将汕头列为纺织服装和玩具产业的重点地市,支持汕头纺织服装、玩具等重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动汕头市大型产业集聚区和省产业园建设发展。一是大力支持汕头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制定关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动形成若干大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汕头等地市规划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2022年以来省累计下达10亿元财政资金、预安排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大型产业集聚区启动建设,为大型产业集聚区启动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工信园区〔2020〕83号),从构建工业园区发展新格局、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空间、提高工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推进园区产业提质增效、建立工业园区发展长效机制和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推动各地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汕头创建省级特色产业园,汕头市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现代纺织印染)成功入选首批省特色产业园。四是支持汕头市制定印发《汕头市5G产业园建设方案》,加快推进5G产业园建设,支持汕头市加快园区建设进度,高起点高标准启动园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创新资源集聚。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大力支持汕头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指导汕头市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推动汕头市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同时,目前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我厅与省财政厅以及其他省直部门共同研究支持推进我省产业有序对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助力汕头市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指导支持汕头市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挖掘节能降碳潜力,为优质工业项目上马腾出用能空间。建议汕头市聚焦“双碳”目标,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减少碳排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