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森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省数字经济的提案》(第20220431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两会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2〕23号)、《关于试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合并交办集成办理的工作方案》(案号〔2021〕1640)要求,我厅对第0081、0167、0221、0264、0431号政协提案进行了合并办理,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转型系列提案合并办理工作方案》,并据此方案开展了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相关工作。
一、有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把数字经济作为引领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您提出的几个领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一是完善数字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广州、深圳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围绕构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体系,提出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深入挖掘社会数据价值、构建数据要素流通顺畅的数字大湾区等意见措施。在《广东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数据要素顺畅流通等列为我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推动率先形成数据要素高效配置机制。二是构建全省统一的制度体系。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不断健全数字化领域法规体系。印发广东省首部数据层面的政府规章《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两级数据要素市场机制。构建以政府行政机制为主的一级市场。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全国首创首席数据官制度,在13个省级部门和11个地级以上市探索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数据共享、治理与业务协同公共数据管理组织体系。试点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登记与评估,试点公共数据资产凭证。构建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的二级市场。开展数据经纪人试点,探索设立社会性数据经纪机构,开展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中介服务。开展数据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南山区已完成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理论研究和技术设计,为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奠定基础。四是推进各领域数据要素赋能。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以企业和群众对公共数据需求迫切的46个应用场景为切入点,在广州等10个地级以上市和省公安厅等11个省有关单位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长效工作机制。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推进产业领域数字化发展,构建农业、工业、服务业全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流通。推进深圳先行示范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开展“数据海关”试点,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
(二)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印发实施《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统筹规划“十四五”时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二是分类推动大中小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按照“先典型引路、后全面推广”的实施路径,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分类施策,引导企业“因企制宜”,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探索数字化转型路径。打造“灯塔型”标杆示范。面向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其围绕行业典型应用场景,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累计培育了300多个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其中100多个项目入选各类国家级标杆示范,为行业企业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引导中小型企业积极“上云上平台”。创新实施“企业出一点,平台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普惠性支持政策,聚焦解决中小企业生产制造环节的痛点难点问题,在研发管理协同、生产设备状态监控等领域提供了超过400项应用服务,累计推动2.2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转型,带动65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让广大工业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三是创新探索产业集聚区整体升级。针对我省产业集聚的特色情况,提出“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以产业集聚区为切入点,着眼于实现产业链协同制造与产业集聚区整体数字化升级,以特定行业、特定领域服务商为牵头方组建联合体,从解决集聚区企业关键问题、打通关键应用场景出发,为产业集聚区提供优秀解决方案,逐步推动集聚区上下游、产供销企业整体实施数字化转型,累计开展了16个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四是充分发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带头作用。近年来,坚持以智能制造主要抓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共组织实施403个国家和省试点示范项目、34个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在制造业主要行业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推荐我省13家企业入选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11家企业入选国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名单;在智能制造领域布局建设机器人等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五是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行动计划。组织遴选了第一批303家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单位,开展了若干场智能制造进产业集群专场交流活动。统筹用好各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成果,深入推动智能制造在细分领域渗透。
(三)营造良好氛围,激发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创业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培育了包括数字经济领域在内的22家国家级、93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推荐珠海大横琴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作为国家级示范基地,全年新增省级示范基地20个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创”活动,营造浓厚“双创”氛围。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我省共举办各类数字赋能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等活动171场,参加人数超2.4万人次。二是举办第五届“创客广东”大赛。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研究性设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机器人等11个专题赛和11个地市赛,成功吸引3677个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数量创历史新高,赛事期间总计邀请超过300家次龙头企业、300家次投资机构、400名专家评委深度介入、全程参与,力推龙头企业与创业者之间深度交流、相互嵌入式合作,实现实体产业与创新项目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基于数字经济的创新创业氛围,推动打造“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发展,小企业促进大企业创新”的开放型合作产业新业态。
(四)多措并举,打造数字经济人才聚集高地。一是积极开展产业人才工作。把握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关键重点,强化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推动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产教融合城市、企业培育试点等,以产业创新平台吸引知名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团队和专业人才参与研发建设,汇聚战略性产业集群优秀人才,初步建立起省市县和相关部门“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大数字经济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学科建设,大力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建设,在2021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中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专项,立项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领域科研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截至目前,我省有37所普通本科高校开设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支持各类高校结合专业特点及发展需要,完善课程体系设置,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开放课程联盟”。深化人才培育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依托产业集群协同开展高校实验实践基地建设,拓宽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实战的平台,涌现出订单班、学徒制班等新型教学实体。2021年组织20所高职院校与63家单位在相关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鼓励高校建设加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目前全省共建有18个现代产业学院,有力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加大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在线面试服务等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拓展服务市场,吸引、汇聚全省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拓寻访、猎头、测评等高端业态,协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构建各类人才库。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目录,覆盖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涵盖57720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涉及316类岗位和403类专业,为大湾区内地9市引进人才提供参考。着力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部署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10项专项行动。四是加快建设数字经济领域专技人才队伍。加强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信息通信工程等数字经济专业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印发《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拓展技术经纪领域职称评价。加强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发布2022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创新发展”专题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组织实施广东省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代训的形式,加强对数字技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五是培养数字经济产业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出台《关于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扶持建设10个高水平技师学院、50个省级重点专业和10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学院。高水平建设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联盟成员单位117个,覆盖全省37所技师学院、18所高级技工学校以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以及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广东省制造业协会等16家行业协会,成为我省技能人才领域最大、最重要的合作交流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1个、大师工作室78个。六是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2021年,围绕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研究设置了数字化转型、信创产业、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方面的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超过500人次,为布局发展数字经济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障。
(五)加强监管规范,规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依法施策。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不断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监管,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税收秩序,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融入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了纳税人登记、纳税状态等信息共享。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在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后,无需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获得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既有利于依法加强源头监管,又便利了纳税人。三是依法查处涉税违法案件。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税收治理,按照税务总局部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平台经济涉税违法行为。如广州税务机关妥善高效完成网络主播平某立案查处,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6200多万元,并予以曝光,案件对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纵深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是坚持“一盘棋”思维,强化数据领域制度规范和理论保障。加快推动《广东省数据条例》立法,印发《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法规规章支撑。加强数据经纪人、首席数据官以及公共数据资产化运营相关理论研究,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培养和壮大数字人才队伍,为立法工作、制度完善和地方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构建数据要素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数据要素资产化、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领域,加快研制一批基础性、通用性标准规范,助力建设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二是创新组织机制,加快构建两级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全面推广政府端和企业端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建立培训机制和评价机制。研究设立数据运营机构,加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运营管理和挖掘利用。建设数据交易场所,搭建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数据经纪人制度,规范数据入场交易。培育一批数据应用和服务重点企业,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据产业集群。立足经济社会各领域场景,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三是开展相关试点,努力破解数据要素流通应用难题。规范扩大公共数据资产凭证应用试点,实现数据有序流通。探索构建法人和自然人数字空间,依法建立数据主体授权第三方使用数据的机制,推动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敏感数据授权使用。探索以脱敏数据集、算法模型、数据特征等数据中间形态作为流通标的物,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定期举办全球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四是坚持立体防控,完善数据要素安全保障体系。部署基于自主可信软硬件数据平台环境,完善云网等基础设施安全隔离,探索构建安全支撑平台,强化政务应用与数据的访问控制能力。健全数据分类分级、审批流程、存储、传输、使用和删除等重点环节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容灾备份及恢复机制。制订省市两级政府和行业重要数据目录。探索数据安全使用承诺制度,制定大数据分析和交易禁止清单,加强数据使用和流通全过程的合规审查和安全审计。规范身份信息、隐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传输和使用,加强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安全监管能力。
(二)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出台《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实施细则(2022年)》等系列文件,聚焦广东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以“一企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链一策”,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一是“一企一策”推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集成应用创新。聚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食品医药、轻工材料等重点行业,支持数字化转型意识强,自动化、信息化基础好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围绕行业典型应用场景,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建设培育制造业数字“灯塔工厂”,大力推广示范。二是“一行一策”推动行业中小企业群推动中小微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坚持以“需求牵引、系统推进”为原则,从产业集群产业链资源共享、协同制造等重点环节切入,推进细分行业平台建设,努力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通用方案,带动全产业链整体转型、提质升级。三是“一园一策”推动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升级。按照“1个园区(集群)+1个智库+1个产业联合体+1个专项实施路径”的原则,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联合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提供先进适用、要素互通的整体数字化应用方案,带动上下游、产供销企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四是“一链一策”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转型。聚焦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梳理各产业集群、细分产业“链主”企业,支持“链主”企业牵头,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提升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增加产业链的弹性及韧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实现订单、生产等关键数据的互联互通,降低产业链整体运营成本。积极推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超高清视频显示等行业集中度较高、数字基础较好的战略性产业集群率先实现数字化协同转型。
(三)继续营造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双创示范基地赋能。开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认定不少于20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组织示范基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宣贯、查询、检测和响应中小企业需求开展特定服务。二是举办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8个参赛领域,为获奖项目设置了现金奖励,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知识产权、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目前,“创客广东”大赛共有近4000个项目参赛,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题赛共有参赛项目268个,计划于2022年8月举办复赛、9月举办决赛。
(四)继续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一是强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引导高校通过增量支持和存量调整,稳步增加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合理确定层次结构,支持高校对照国家和区域产业需求布点相关专业。继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帮助更多在职员工提升学历和技能。鼓励高校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现代产业学院,完善多主体协同育人,促进人才培养供需双方紧密对接,实现区域教育和产业联动创新发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课程联盟进一步拓展优质课程资源、更好服务数字经济专业领域人才培养。二是培养产业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以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为牵引,聚焦产业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培育工程,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产业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促进畅通数字化人才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全流程各环节,加快形成集群、企业、人才共成长的良性生态。三是加强中小企业数字经济培训。持续开展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设置“数字经济”专题,计划开设5个课程,免费培训中小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超过600人次,逐步打造与数字经济强省相适应的中小企业人才支撑体系。
(五)不断完善平台经济税收征管。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完善相关税收监管措施,持续完善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同时,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