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宣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宁德时代肇庆项目为核心,加快构建我省新能源电池产业生态的提案》(第2022073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新能源电池是新能源发展的“兵家必争之地”,发展新能源电池对我国来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能助力突破新能源供给瓶颈,促进汽车等产业实现“弯道超车”,同时也是推动国家“双碳”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积极把握能源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着力发展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电池产业,推动全省锂电池产业快速发展。
(一)出台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
2020年,我省制定《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工信装备〔2020〕111号),提出加快对新能源汽车动力核心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等领域的研发。2022年,我省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府办〔2022〕8号),提出要加快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推进广州、深圳、惠州、肇庆储能生产制造、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此外,我省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财政补贴措施、搭建省级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等措施,有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支持肇庆企业发展和园区建设
为支持带动工业有效投资,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有关先进制造业项目,具体包括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和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等。2022年省财政已安排肇庆市15201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同时安排2亿元支持肇庆市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为集聚区建设提供启动资金。
(三)加快新能源电池核心技术攻关
2019年以来,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等重大专项中,已立项快充型动力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大功率双向车载充电机、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5个相关科技项目,财政投入2.1亿元,带动社会投入6.7亿元,突破高镍三元、新体系电池、分布式智能充电系统、车载充电机等关键共性技术,实现碳化硅功率器件国产化,提高了动力电池快充性能和充电桩智能网联水平,建立大规模充电设施智能运维系统,形成各类标准超过30份。
(四)加强电力能耗等要素保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 号)规定,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大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工商业用户选择适合的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从而优化用电成本。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相关要求的新能源电池产业重点企业项目,积极给予能耗指标保障。
(五)加强人才培育力度
近年来,我省顺应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加强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相关专业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全省有涉新能源和高端制造业领域(一级学科含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博士后科研平台约80家,35所高职院校开设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53所技工院校开设有新能源检测与维修、新能源应用技术等专业,其中有3所技师学院开设的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被评为2021年省级重点专业,共投入财政资金450万元。举办了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与服务等赛项,推动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不仅是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还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下来,将着重从六个方面推动我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做大做强。
(一)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由我厅牵头开展硅能源产业研究,摸清全省产业发展情况,借鉴其他省份发展经验,研究编制《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生态体系,在用地、能耗、环评、资金等方面予以统筹考虑,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推动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奋力创造后发优势,推动我省新能源电池产业快速发展。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按照“产业集聚、优化布局”的原则,高标准建设高效光伏产品和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一批省特色产业园,促进区域协同合作。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支持广州、深圳、惠州、肇庆等地推进储能生产制造、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鼓励风电资源丰富的阳江、江门等沿海地市规划一批锂电池产业园,支持梅州、清远、惠州等有基础的地市发展铜箔等锂电池中游材料产业,加强园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省特色产业园。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在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锂电池产业化项目。支持成立锂电池发展基金,综合运用银行贷款和各类产业基金,支持锂电池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新引进或扩建项目的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产业链项目,建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等政策规定,积极申请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四)加快关键技术创新
加快推进2022年“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专项立项与实施,加快高安全、高比能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持续研究双向充放电、水冷散热、车网储智能交互等关键技术,开发高防护、低噪音、轻量化的超级充电桩;开展集成有序用电和储充一体的充电站运营示范,解决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充电体验差”的瓶颈问题,争取推动广东省制定的企业标准、团队标准成为国家标准。
(五)以需求牵引推动项目落地
充分发挥我省汽车及终端制造优势,以市场需求带动锂电产业项目落地。鼓励广汽集团、东风日产、比亚迪、小鹏汽车等整车制造商,积极引进配套动力电池生产线在广东落地。鼓励华为、OPPO、vivo和荣耀等企业加快发展智能终端产品,支持河源等地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智能终端制造产业转移项目,吸引供应商建设配套消费锂电池生产线。
(六)强化人才和服务支撑
鼓励高等院校加强锂电池相关学科建设,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完善多元化人才培育体系。完善引导激励机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高职院校做大、做强、做优相关专业,不断增强高职院校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加快锂电池领域技术研究、检测认证、标准体系等平台建设,提升锂电池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