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第2023013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定的先发优势。我省作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大省,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要求;2018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启动试点工作。我省积极响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了试点方案,2018年7月我省正式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我省围绕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商业合作模式构建、团体标准发布、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您的提案符合国家要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紧贴我省实际,对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部分意见已在我省试点方案及当前工作中得以体现,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关于“确立产业定位,创新协同工作机制”的建议
强化政策引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废旧汽车拆解及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回收处置和固废处理体系纳入重点任务;将完善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作为深入推进稳链补链强链控链的重要工作之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制定《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提出要实施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体系;优化再生利用产业布局,深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牵头起草《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明确提出将电池回收利用作为新型储能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在产业布局方面,以珠三角为核心,韶关、汕头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为支点建设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聚集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技术协作,2019年推动组建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联盟成员包括比亚迪、广汽乘用车、小鹏汽车、亿纬锂能、欣旺达、广东天枢新能源、广东邦普、广东光华科技、格林美、恒创睿能、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等重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研究机构和相关行业协会等,通过搭建联盟成员单位合作交流平台,汇集行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应用、标准规范建设。
二、关于“开展专项研究,构建制度与技术基础”的建议
加强技术创新和标准支撑,2018-2020年省科技厅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中,设置电池回收、绿色电极等项目,鼓励省内光华科技、格林美、邦普循环等企业开展电池回收技术升级,拟突破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装备,提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效能。同时,开发干法电极制备工艺,避免湿法带来的环境污染、能耗高、成本高等问题,干法电极工艺带来的能量密度提升又可以减少电池用量。累计认定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为保障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筹建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领域广东省电池循环利用创新中心,列入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六批)筹建名单,引导光华科技、邦普循环等企业积极开展电池回收技术升级,加快突破快速检测、分选重组、残值评估、梯次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装备,提高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综合效能,建成稳定运行的万吨级绿色回收生产线,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规范、高效、安全回收。
省市场监管局批准成立广东省动力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84)、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54)、广东省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38),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标准化顶层设计、标准制修订、技术审查、标准宣贯、人员培训等工作,支撑新能源产业标准体系研究和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进程。健全新能源汽车产业标准体系,推动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编制《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材料回收要求》《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包装运输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等国家标准。发布《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条件》(DB44/T 1371—2014)、《小型二次电池制造过程废料回收处理要求》(DB44/T 1370—2014)等地方标准,规定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基本要求、技术条件等。发布《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生产通用要求》(T/ATCRR 01—2018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石墨类》(T/SPSTS004-2018)等团体标准,形成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链条,强化标准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关于多措并举,全方位建设回收体系”的建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等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及再生利用企业的回收利用责任,鼓励各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电池。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建设回收服务网点1532个,实现了全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落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引导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发展,遴选培育12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规范企业。加强规范条件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征集并公布了12种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通过典型模式征集及模式案例宣传,有效推动了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商业模式的探索及应用。惠州恒创睿能、广东光华、广汽乘用车、海通科创等企业在低速动力(二三轮电动车、电动工具)、储能(家用储能、光伏储能、房车储能、路灯储能、基站备电、混合动力移动储能集装箱等)领域均有较成熟的应用。深汕乾泰、深圳杰成等企业与车企和电池产权方紧密探索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的产业化应用场景及技术。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获广汽集团指定为内部各企业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单位,整合集团内各企业回收服务网点覆盖需求,在集团内部形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闭环。
省教育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扩大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规模。鼓励和支持高校、中职学校主动适应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扩大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规模,目前,华南理工大学等20所本科高校开设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在校生约0.654万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54所高职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在校生3.5万人;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等178所中职学校开设相关专业,在校生6.84万人。加强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建设,立项支持本科高校建设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类项目41项,其中4个相关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的11个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纳入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群立项为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等32所中职学校的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立项为省中等职业教育“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项目。推进新能源汽车1+X证书制度试点,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落实经费保障,压实院校主体责任,推动院校全面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2022年,全省近81所职业院校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X证书试点,规模约0.9万人。畅通新能源汽车人才成长通道,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抓手,加强中职、高职(专科)、本科等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衔接,打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2022年,组织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34所高职院校与80所中职学校在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点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安排招生计划5685人;3所高职院校与4所本科高校在4个相关专业点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安排招生计划280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意见,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实施好《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实施方案》《广东省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发展规划,培育动力电池壮大回收利用产业。加强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培育壮大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推动有关高校和中职学校深化校企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建设,扩大新能源汽车人才供给,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支撑。加快推进2023年“新能源汽车及无人驾驶”“新型储能”专项立项,加快电池回收设备、回收全链条产业、智能电芯、硅碳负极、超级充电桩等项目实施,增强电池回收设备开发,提高锂等贵金属提取效率,增强电芯内部状态信息监控,一体化集成技术,可确保电池系统一致性,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提高梯次利用和回收效率。提高负极材料的比容量,降低材料成本和用量,通过超级充电桩开发,解决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充电体验差”的瓶颈问题,同时提高电池可充容量,减少用电量,促进纯电动乘用汽车普及,并打通电池产业链闭环,极大增强电池无害化绿色回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向循环发展,向“双碳”目标靠近。鼓励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动力电池标准制定和推广实施,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标准化工作。
(三)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探索形成包括车电分离、换电模式、区域化集中回收、第三方评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多样化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合作模式。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有关政策、标准的宣贯,强化公众规范处理退役电池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