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860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3]352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3-07-19 20:23:19

麦耀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广东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助力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提案》(第2023086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国家“双碳”战略驱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下,我省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光伏产业链,拓展光伏产品多元化应用,推动广东太阳能光伏产业做大做强。我们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在工作中予以吸纳。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规划与政策引导。为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省先后发布《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提出强化能源节约和清洁利用,加大风电、沿海核电、光伏发电和潮汐能、波浪能和潮流能开发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至203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35%以上;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光伏在交通、通信、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多场景应用,“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000万千瓦;发展高效低成本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业,突破新型低成本薄膜太阳电池、钙钛矿-硅叠层太阳电池等产业化技术,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硅能源产业集群新高地。

  (二)壮大光伏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新能源相关课程和专业建设。指导暨南大学、南方科技学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深圳技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珠海科技学院等7所本科高校的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协同建设、发展,构建多学科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依托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建设了省级重点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1个,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2个,9所高职院校开设新能源相关专业11个。深化新能源领域科产教融合。截至2022年,指导高校与企业共建一批绿色环保新能源相关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华南师范大学新能源材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五邑大学-江门市科恒实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实践教学基地、佛山科技学院新能源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新能源产业学院2个、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新能源材料校企联合实验室2个。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等高职院校共立项省高职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5个。

  (三)强化光伏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我省自2018年起实施首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将光伏等绿色低碳技术列入9大重点支持领域。截至2022年,已组织实施9批共598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其中在绿色低碳领域已布局84个项目,省财政立项金额11.2亿元,突破了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的前沿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为绿色低碳产业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如在2020-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点专项中部署太阳能光伏专题,通过设置专项支持钝化发射极和背面触点(PERC)技术、高效晶体硅电池、新型纳米离子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碲化镉(CdTe)等化合物半导体薄膜电池技术、薄膜电池集成应用技术(BIPV)以及逆变器、智能组件等关键技术的创新。在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中支持硅能源产业化项目,包括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OPCon)、异质结(HJT)、背电极接触(IBC)、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钙钛矿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等8类技术研发及产业化,2022年支持项目8个,拨付财政资金5700万元。

  (四)引进和服务太阳能光伏重点项目。围绕构建覆盖硅片、电池片、组件及配套材料设备等环节的光伏产业链,多次赴省外积极招引隆基绿能、英利能源、TCL中环、上迈新能源、亚洲硅业、通威股份等硅能源龙头企业,协调各方解决项目落地所需资源要素,江门市隆基绿能光伏组件项目、湛江市英利高效电池片+组件项目、广州市TCL中环光伏电池项目已签约落地,建立硅能源重点项目周报制度,跟踪服务,推动珠海高景、珠海爱旭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当前在建项目总投资超500亿元,达产后预计可新增超1000亿元产值。

  (五)加强计划指标要素供给。为新型能源产业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充分收集整理各行业领域重大项目,将38项涉及抽水蓄能、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范围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对符合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税收要求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省指标保障,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项目提供指标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培育光伏技术人才。继续按照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等相关要求,继续做好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等工作。通过系统性培训和引导,吸纳和培养出新能源职业相关人才队伍,夯实新能源产业发展创新基础,加快推进新能源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加强前沿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研究部署新一轮的新能源、双碳等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专项,围绕提高电池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等目标部署太阳能光伏专题,支持相关单位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发展,推动我省从分散的光伏产业向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发展。发挥省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优势,依托光伏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积极布局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行业优势企业、服务机构,牵头搭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支撑平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向省主管部门申报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资金支持。

  (三)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大财政资金对关键材料、系统、设备、工艺以及核心芯片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力度,加强安全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面向多晶硅、钙钛矿等多种技术路线,提升太阳能光伏产品供给能力。以重点产品为龙头进行“全产业链持续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材料研究、工艺开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推广相关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等单位开展协同攻关,推动产业基础能力链式突破,形成紧密联动、多元协同的全产业链循环格局。

  (四)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统筹省级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硅能源产业项目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奖补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硅能源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符合条件硅能源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加大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等对硅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对钙钛矿电池和新型高效率晶体硅电池等技术研发投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用好省产业发展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各类产业基金的协同作用,引导国内外龙头企业到广东落地发展,支持硅能源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为创新型太阳能光伏初创企业提供支持。

  (五)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和服务。围绕硅能源产业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发挥国有资本“以投促引”作用,积极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推进“战略性投入+市场化运作”招商模式,创新项目返利、分类考核、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利用进博会、广交会、高交会、中博会等平台,多措并举支持硅能源产业引进外资。

  (六)提高资源要素保障。加快我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指导地方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统筹好光伏产业用地布局,为我省光伏产业发展做好空间保障。同时,继续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加强计划指标要素供给,规范用地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环评、节能审查,加快硅能源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审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各地市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机制,将总量优先向硅能源重大项目倾斜。

  (七)积极拓展应用市场。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质降本,推广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支持地市和行业组织举办硅能源相关会议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会展,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有亮,020-8313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