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3〕362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3-07-26 16:00:25

崔广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30378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加强顶层政策谋划指引。一是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制造业当家,把制造业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战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二是落实好支持利用外资的各项政策。把国家稳外资、稳外贸和减税降费等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系列政策落到实处,用足用好我省外资财政专项奖励政策、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和总部政策等惠企政策。进一步完善外资政策体系,在资金、用地、人才、环保、研发等方面对外资企业予以支持。三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协同发展,在粤港、粤澳政府层面合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粤港澳科技合作工作机制,设立粤港、粤澳科技创新合作专责小组,形成涵盖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平台共建、成果转化等的全链条合作体系。

  (二)强化企业培育服务。一是加强对本土链主型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及时了解本土制造业链主企业对外投资动向,引导企业扎根省内,将总部、主要生产基地、研发和高端制造等环节留在省内,稳定产业链供应链。通过“千百十”综合服务项目用好社会化专业化资源,为已经对外投资或欲对外投资的制造业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知识产权等咨询服务,不断提升省内制造业企业全球化经营水平和能力。二是建立起省市联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融资支持、人才支撑等手段,加大孵化和培育力度,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大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地市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措施,如广州印发《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深圳印发《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目前,我省已构建形成了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链主”企业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三)打造制造业创新高地。一是培育壮大各类创新主体。构建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为依托,创业团队、科技企业、投资人等多种创新创业要素组成的科技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加速科技型企业孵化和成长。全省已建众创空间1076家,孵化器1111家,数量持续6年保持全国第一。二是强化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常态化开展科技企业入库评价和认定工作。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评审企业约2.5万家,存量超过6.9万家,同比增长超12%,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总量约为江苏、北京总和。围绕优势领域,获批建设3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成27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233家新型研发机构以及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三是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35亿元对专精特新企业在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2022-202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奖补,珠三角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小巨人”企业奖补100/120万元,2022年已安排省财政资金1.74亿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奖补。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直接融资工作力度,首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2021年2月,在全国首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服务方案》,聚焦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上市一批”工作思路,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直接融资。2022年举办路演、沙龙、培训等活动178场,一对一走访专精特新企业481家次。2022年,联合广东证监局印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方案》,组织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和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路演和现场对接。截至2022年底,累计成功推动57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二是支持制造业投资。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相关政策,202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10.06亿元,对地级以上市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地市政府统筹用于当地先进制造业发展,调动地级以上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三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23年省财政安排资金30亿元,通过设备奖励的方式,突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方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与开展智能化改造,推动扩产增效和绿色发展。

  (五)加大用地支持力度。一是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制造业当家用地保障的通知》,明确珠三角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省保障;提出合理规模布局,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强化项目集聚发展,推动工业项目进园区;创新机制,实施多种供地方式保障制造业用地。二是支持标准厂房建设。支持各地按规定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用地;支持各地按照不超过本行政区域当年度计划供应工业用地总面积10%的比例,将标准厂房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给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用于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或村镇工业集聚区范围内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三是鼓励各地在标准厂房用地供应方案中明确主导产业方向,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存量用地盘活。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做好规划统筹、实施综合整治、强化产业导入等方面措施,实现产业用地供给能力明显提升,集聚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产业链相关企业用地空间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是集中资源聚焦“工业五基”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补足重大技术缺失和产业链薄弱环节。深入实施《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十四五”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实施一批重大、重点专项,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力争在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针对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前瞻性布局科研攻关项目,鼓励科学家开展探索性研究,强化前瞻性引领性技术的源头供给。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的“广东实践”,对重大前沿或涉及国家战略等攻关需求,通过专项整体委托方式,由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基础研究科学中心等平台组织实施。瞄准全球产业高标准和高技术,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二是加强产业载体建设。围绕我省区域功能定位和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引导地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培育建设特色产业园,吸引优势资源集聚。深化产学研合作,成建制、成体系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院。鼓励大院大所、高水平研发机构和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联合创新促进广东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强相关新型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优势载体建设,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

  (二)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积极采取线上云招商、市场化招商等多样化方式招引优质外资制造业项目。充分发挥省领导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全球招商顾问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家俱乐部等常态化联络机制作用,举办直通车企业走进大湾区、直通车企业CEO座谈会、招商顾问座谈会以及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一批重要对外招商活动。充分利用进博会、广交会等展会平台开展精准招商,力争更多的带动性强的高质量外资制造业项目在广东落地。携手港澳开展粤港澳联合推介和招商,吸引更多外资项目落户大湾区发展。

  (三)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梳理和推动取消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资金补助、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资质许可、注册登记、上市融资等方面内外资不一致的政策措施,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畅通外商投资者投诉渠道,为外资营造更加开放、透明和公平的营商环境。

  (四)加强保障用地需求。一是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工业用地现状和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工业用地规模和布局,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加快完成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实施。二是积极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产业项目计划指标保障工作,加快产业项目用地审批,推动产业项目落地。三是将通过实施“节地提质”攻坚行动、推进 “工改工”等方面举措,保障产业用地空间,助力打造现代化 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