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248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4〕375号A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24-07-22 21:28:14

省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战略性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提案》(第20240248号)提案收悉。你们的建议我们深表赞同,并积极努力开展相关工作。经综合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设立政府基金,大力支持民营企业

  目前,省财政已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省产业发展基金、71亿元的省创新创业基金、100亿元的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一期)。其中,省产业发展基金是我省本级现有四支政策性基金之一,于2018年3月成立,以增资粤财控股方式,由粤财控股发起设立省产业发展基金,委托粤财控股全资的粤财基金管理公司运营管理。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以合法合规程序进行投资决策。基金成立以来,围绕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打造“链主+专精特新”产业链投资模式,采用“母基金+直投”的方式。对于省重点扶持并具有战略性作用的项目,在项目实现退出时,将省财政出资超出门槛收益率的收益部分50%返还给企业,从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我省重大产业发展。截至2024年3月底,基金累计完成投资310个项目,投资额381.72亿元,其中直投项目208.84亿元,子基金投资172.87亿元。基金累计投资了224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或“小巨人”企业(72%),44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根据工信部统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里民营企业占95%左右。

  (二)拓面降槛,加大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改扶持力度

  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一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安排39.41亿元,落实技改设备事后奖励政策和技改金融政策,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与开展智能化改造,突出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撬动金融资本更好支持技改;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点支持战略关键领域工程化共建和平台建设,推动扩产增效和绿色发展。同时,2023我省研究完善技改政策,技改设备事后奖励方面,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从50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并将江门、肇庆、惠州的县(市)参照享受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支持标准;研究新增技改金融政策,通过银行贷款贴息、贷款风险补偿、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更多支持企业技改,不断扩大技改政策支持面;在支持主体方面,对专精特新等企业主体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期内新增10亿元(其中2023年安排7.74亿元,2024年安排0.16亿元)支持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和促进中小企业建设,支持14个省级试点城市推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步伐。

  我省以制造业起家、当家,充分发挥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持续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逐步摸索出从“普惠补贴”到“聚焦重点”、从“单点突破”到“链式转型”的实践模式,推动3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坚持精准施策,分类促进标杆企业和产业集群转型。针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食品医药、轻工材料等典型场景,开展数字化集成应用创新,集中力量培育转型标杆示范,为行业企业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累计培育300多个“灯塔式”标杆项目,其中100多个项目入选国家级试点示范。针对行业集聚度高、链条比较完整的产业集群,从产业集群资源共享、协同制造等重点环节切入,推动东莞松山湖电子信息、广州花都狮岭箱包皮具、佛山顺德小家电等16个产业集群率先试点,探索集群整体高效转型的创新路径。二是抓好重大机遇,聚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链式转型。将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的主力军和主战场,推动深圳、东莞入选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等14个省级试点城市建设。2023年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试点城市探索“1+1+N”联合改造模式,组织供应链龙头企业、产业链牵引企业等牵头,以商业订单为重要牵引,聚合产业生态资源,组建数字化软硬件企业等联合体,共同推动30多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数字化升级,向“专精特新”方向提速发展。省财政在政策期内安排 10亿元支持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由地市政府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支持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推动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三)支持科技创新,完善人才政策

  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首先,支持科技发展。一是基础研究投入38.6亿元,占比超过1/3,其中投入6亿元落实国家实验室省级财政配套科研经费,打造国家级战略性科技力量;投入12.37亿元支持省实验室在运行期内发展壮大,久久为功催生更多原始创新成果。二是安排42.27亿元支持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重大科技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旗舰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湾区实践”。三是安排17.97亿元支持成果转化,投入10亿元提升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服务研发、对接企业、衔接产业的水平;投入2.13亿元支撑市县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四是安排0.85亿元支持科技金融。落实创投投资后奖补、孵化器和地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源头活水”。其次,支持产业创新。一是支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安排1.17亿元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落户广东,提升我省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举办工业设计大赛,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发展。二是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安排0.64亿元,对符合国家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项目予以事后奖补,推动企业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力度。再次,支持人才引进。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7.4亿元,支持实施有关省重大人才工程,为我省民营小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引进科技、产业等方面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

  我厅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队伍建设同步谋划,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关键领域,大力支持企业集聚培育高层次产业人才,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制造强省建设“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推动省、市协同培育创建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大力培育优秀制造业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和“新工匠”,锻造梯次衔接的高素质制造业人才队伍。同时,我厅积极推动健全人才认定评价机制,通过创新“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人才专项,以人才在产业平台、项目、工程中业绩成效作为申报项目的条件指标,凸显产业人才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向用人企业下放人才专项、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等举荐认定权限,提升人才认定的针对性,促进人才评价与产业实际有效匹配。

  (四)落实战略性产业和专业化园区建设的空间保障,促进产业集聚

  一是我省在国务院批复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建设世界先进制造业高地,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发展组团和产业重大平台建设,积极为包括战略性民营企业在内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好空间支撑。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中,优化建设用地供给结构,合理布局建设用地规模,按需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落实对包括战略性民营企业在内的产业重点发展平台及相关配套建设的空间保障。二是加强用地指标保障对珠三角发达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同时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对粤东粤西粤北各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 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 万元/亩和地均税收不低于15 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由省指标保障。做好符合条件民营企业用地指标保障。三是推行多种供地方式。支持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鼓励各地按照不超过本行政区域当年度计划供应工业用地总面积10%的比例,探索将标准厂房用地划拨或协议出让给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用于在开发区(产业园区)或村镇工业集聚区范围内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空间。

  (五)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力度,打造综合服务平台

  我厅围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业调研,深入了解全省生产性服务业的现状和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中提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目标,为进一步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互促互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我厅近期牵头起草《关于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推动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物流、节能技术服务、租赁服务、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平台等方面均提出指导性意见。目前该政策文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将尽快按有关程序报省政府正式印发。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及相关单位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支持战略性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广“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模式,推进2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打造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办好工业互联网大会、数字化转型50人会、“走进十行百县”等品牌活动,力争到2024年底累计推动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支持企业集聚培育高层次产业人才,推动产业人才评价认定、保障服务等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构建产业人才发展良好生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支持企业引进培育更多适配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人才。三是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继续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民营企业用地保障。四是推动《关于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早日出台,督促各地市、各职能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五是结合我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