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潮州提升传统产业打造制造业强市的提案》(第2024031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潮州传统产业在工业用地指标、产业园区扩容增效、村级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等方面支持”的建议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土地储备管理。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潮州市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布局、按需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在《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潮州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湘桥区铁铺瓷泥产业转移园等纳入重点项目安排表,强化制造业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在全市划示工业用地控制线94.32平方公里,将基础较好、集中成片以及其他重要工业用地纳入工业用地控制线管控。同时,加强土地储备标图建库和土地储备标准化建设,积极指导潮州市做好包括工业用地在内的土地收储工作,截至2024年1月31日,潮州市入库面积共计1585.1公顷、出库面积共计775.02公顷,当前在库共计810.08公顷。
(二)倾斜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配置时,充分考虑到潮州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数较小的实际情况,对潮州市获取的计划指标全部留给潮州市,省未设置其上缴任务。同时,降低潮州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制造业使用省指标的门槛,对潮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同时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指标由省指标应保尽保。此外,专项下达潮州市400亩省指标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推动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潮州市传统产业发展,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指导潮州市制定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方案。潮州市主平台由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潮安经济开发区组成,总面积约27.0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现代轻工纺织、现代农业与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产业。2023年1-12月,潮州市主平台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38.04亿元,同比增长12.68%;实现固定资产投资58.94亿元,同比增长5.61%;新整备土地面积2309亩,新建成标准厂房3.6万平方米。2023年省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专项用地指标400亩,有力保障了潮州主平台开局起步。2023年,潮州市主平台新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产业转移项目17个,完成年度任务进度113.3%。
(四)实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在总结提炼顺德村改经验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的通知》,供潮州等市研究借鉴相关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开展复制推广。同时,省市场监管局等制订印发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指南地方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印发《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连续两年开展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评选,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二、关于“加大对潮州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一)支持潮州市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明确支持“以深圳、汕头、梅州、肇庆、潮州为依托建设新型电子元器件产业集聚区”;印发实施《《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支持“以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梅州、潮州为依托发展光伏玻璃、光伏浆料、封装胶膜、电池材料、铜箔、铝箔等关键材料集聚区”。2020年以来,统筹安排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资金1188万元支持潮州三环集团开展高精密片式电阻器用电阻功能浆料及其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二)加大对潮州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支持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按照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的比例予以奖励,高于珠三角地区不超过20%的奖励比例;同时,入库项目条件包括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新设备购置额不低于400万元,低于珠三角地区新设备购置额700万元的要求。2024年,省财政通过提前下达的方式安排潮州市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980万元。
(三)支持产业有序转移。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与惠州、江门、肇庆市部分县市承接产业转移予以奖补,通过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对地级市予以考核奖励等方式,支持潮州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提升产业承载能力,2023年,潮州共获得注入资本金1.8亿元。
三、关于“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技术人才支持”的建议
(一)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科研机构和高校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充分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支持潮州市企业和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2家、新型研发机构3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潮州布局建设省先进陶瓷材料创新中心,累计培育18家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积极支持潮州市传统制造业创新能力建设,潮州三环集团、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索力德机电设备等单位牵头承担了多项省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加快推进潮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潮州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省教育厅积极引导大湾区高校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建设创新平台,支持粤东粤西粤北高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近年来,支持韩山师范学院立项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2家,推荐韩山师范学院省粤东药食资源功能物质与治未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立项为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地方建设华农(潮州)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潮州产业发展。同时,省教育厅开展百校联百县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组织韩山师范学院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组团为单位与潮州市饶平县建立结对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围绕强化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等七项任务开展合作共建,目前校地达成25个合作项目,助力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制造业人才培育。省委组织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制造强省建设“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推动省、市协同培育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育建设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助力县域地区构建产业人才发展良好生态。同时,积极推动校企深度融合育才,支持潮州等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建设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鼓励优质企业深度参与当地产业人才培育体系、评价标准、实训实践基地和设施建设,支持当地培育优秀技能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的提案结合潮州市制造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意义。下来,我厅将结合您的意见,按照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要素支持。继续指导潮州市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中落实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对潮州市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支持,指导潮州市做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和土地收储管理工作指导。二是加快推动主平台建设。扎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大平台提级赋能行动,继续指导支持潮州市高标准规划建设主平台,推动省产业园提质增效,为潮州提升传统产业打造制造业强市提供坚实平台支撑。三是加强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大规模设备更新部署,用好“技改十条”等惠企政策,积极引导潮州市企业加快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建议潮州市充分利用好省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结合本地特点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撑作用,依托龙头骨干企业、高校以及高水平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促进潮州市科研院所、高校与传统产业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合作,积极推动潮州市建立更多省级研发平台、制造业创新平台。五是加强制造业人才支撑。持续关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需求,大力支持韩山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百校联百县,支持高校科技成果服务潮州产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