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09年第142号令,取消了我厅对省级工商领域协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部分社会组织主管单位的复函》,自2010年7月14日起,我厅对全省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不再实施前置审批和行政管理。自此后,我厅与原主管的社会组织已全部进行了脱钩,未再作为任何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
特声明,如有社会组织以我厅为主管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均与我厅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我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