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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高级经济师、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

电子技术(含广播电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资格证书及清退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省高级经济师、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电子技术(含广播电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申报者按原报送渠道,在指定的时间里,到省经贸委领取原申报材料,凡通过评审(或确认)获得相应专业资格的,一并领取证书。

要求:

1、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或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原送审材料及证书;

2、资格证书工本费每本7元。

 

领材料时间:527日至66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省经贸委人事培训处(广州市吉祥路100711房)

联系人:廖颖 83133413      陈淇 83133303

 

人事培训处

                             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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