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到省、市机关工作公告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 2010-11-05 16:51:00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历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选拔培养链,根据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和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遴选173名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到省、市(含地级以上市,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我省县、乡镇机关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0年11月30日。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后出生);

(四)参加遴选省直机关职位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遴选市直机关职位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2007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也不得参加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的机关的遴选,正在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迳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与推荐。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2日。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视为放弃遴选资格。符合条件的遴选对象,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也可报考本人所在市市直机关职位,但一般不跨市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2.报考者将填写好的《报名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及本人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和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一式4份)以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其中:在乡镇机关工作的由乡镇党委组织办加具意见,在县直机关工作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具意见,在中央和省设在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加具意见。经审核的《报名推荐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交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力资源)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后,将报市直机关的《报名推荐表》转给遴选机关,将报省直机关的《报名推荐表》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送省直遴选机关。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遴选机关接到《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四)领取准考证。

2010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遴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6。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机关与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设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由遴选机关于开考前3天告知报考者,有关信息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2010年12月8日后,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或各市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各遴选机关将于2010年12月12日前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告知面试人选。

面试前按遴选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转任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遴选职位的专业要求请参阅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查询)。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及省、市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 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 广东省2010年从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