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93号)
来源:省信息产业厅发布时间: 2015-03-09 15:13:00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中心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办公(人事)室
  

   

粤人考中心函[2006]93号

 

关于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6]7号),2006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4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我省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本专业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7月20日上午8时起至9月15日下午5时|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开通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全省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证件照类型)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5日。
   省计算中心协助做好省直的考场设置及考试实施等工作。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37605711、83549674。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9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完毕。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 11月4日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刻)

级别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师

上午9:00 —11:30

综合知识

下午

1:30—3:00

案例分析

3:20—5:20

论   文

系统分析师

上午9:00 —11:30

综合知识

下午

1:30—3:00

案例分析

3:20—5:20

论   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

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

监理师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

技术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应用技术

信息处理

技术员

 

上午 9:00—11:30

基础知识

分二批机考:

11月4日14:00-16:30

11月5日9:00—11:30

应用技术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 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 考生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各地级以上市设考场。报考人数少的市,报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就近安排考场。
  四、其他
   (一)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处理技术员收费另文通知。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国库。
   (二) 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提供考前培训及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协助,有关事宜由信息产业厅另文通知。

   附件: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需求表(略)
      5、2006年11月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报名人数、实考人数统计表(略)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及编码对应表
      8、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9、2006年11月4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情况统计表(略)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厅专技处,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1:

 

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 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单位验印)。
   3、2张大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相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级别 省码 省内编码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
   第3、4位为考试级别(其编码见考试级别编码表—附件7);
   第5、6位为省(市)编码:

北京

01

吉林

07

江苏

14

河南

22

陕西

30

新疆

37

天津

02

辽宁

08

安徽

16

湖北

23

宁夏

31

贵州

38

河北

03

大连

09

浙江

17

湖南

25

甘肃

32

云南

39

山西

04

沈阳

10

宁波

18

广东

26

青海

33

西藏

40

内蒙古

05

山东

11

江西

19

海南

28

四川

34

 

黑龙江

06

上海

13

福建

20

广西

29

重庆

36

 

   省内编码为6位数字,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根据各市的报名及考场设置情况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附件7: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及编码对应表

专业

类别

级别

层次

计算机

软  件

计算机

网  络

计 算 机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

信 息

服 务

高级资格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01(编码,下同)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02

系统架构设计师,03

中级资格

软件评测师,14

软件设计师,15

(原高级程序员)

网络工程师,24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34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35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36

电子商务设计师,37

信息系统监理师,44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45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46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54

初级资格

程序员,18

(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28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38

电子商务技术员,39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48

信息处理技术员,58

 

 

附件8:

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7月20日上午8:00至9月15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9月15日前

完成报名工作

9月22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10月8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发准考证

10月14日至11月3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或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11月4日

考试

11月13日前

上报考试情况统计表、高级资格下午两科目答卷

12月8日前

上报成绩库

 


上载日期:200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