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我省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分配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该专项资金的评审服务机构,协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做好项目评审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承担2013年度广货网上行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整理、要件审查、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三)具有从事财政专项资金评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四)具备编制相关文件和组织评审的专业力量;
(五)有完备的可以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等方面专家库;
(六)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七)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专家库情况等);
(二)评审初步工作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往年经验,结合本年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9.9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场租费、专家费、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设施使用费、资料印刷装订费、人工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具体数额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提出。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贾纺纺,电话:020-83135967,传真:020-8313335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11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