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1〕147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1-11-03 15:59: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流通司《关于报送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于119日前将申报材料(12份)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每家试点企业出具一份推荐函。省属企业由所属集团公司推荐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020-8313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