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粤经信生产〔2014〕491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5-01-04 16:34:00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两化融合”引领带动,促进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整合生产性服务业资源,创新生产性服务业模式,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在财政、金融、土地、产业等方面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

  ——坚持服务生产与促进升级相结合。在服务于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拓展优化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素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相结合。积极把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的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和新兴服务拓展等重大机遇,通过创新驱动,促进生产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坚持立足本土与跨区域合作相结合。既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制造业集中区域和功能区集聚发展,也要加强与境内外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合作,在更大的区域范围整合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资源,构建生产服务网络体系。

  (三)发展导向。

  ——促进制造业服务化。积极拓展制造业产业链条,增加生产服务要素在制造业投入产出活动中的比重,促进制造业从以产品为中心向服务增值延伸。鼓励制造业外包非核心业务,强化产业链两端资源投入,推动产品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型。

  ——促进服务业制造化。鼓励研发、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服务企业,通过新技术、新设计、新平台建设,主导新产品生产,打造自有新品牌,向掌控产品品牌和核心技术的高端服务业转型。支持服务企业通过消费需求大数据分析,推广个性化、多样化的以销定产模式,实现精准生产和精确制造。

  ——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和服务化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于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果应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提高工业和信息产业附加值;通过“两化融合”促进服务化发展,通过服务化发展为“两化融合”拓展空间,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和服务化深度融合。

  (四)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信息产业有机融合,初步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高效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到2020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生产服务要素整合能力不断加强,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信息产业进一步融合,建成全国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亚太地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二、主要任务

  (五)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进一步完善工业设计发展载体,鼓励工业企业剥离设计服务,成立独立工业设计企业;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建设内部工业设计机构,鼓励建设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引进国外知名设计机构,鼓励民资兴办工业设计机构,举办工业设计大赛,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提升工业设计创新水平,鼓励开展工业设计相关基础研究,支持工业设计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方面的研发应用,推动制定设计行业标准,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大力度推动工业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业设计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创意产业、生态设计、传统工艺美术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省现有的家具、服装、箱包、家电、建材、灯饰、钟表、黄金珠宝、五金制品等产业集群,推动工业设计走进产业集群,促进设计成果与企业对接。

  到2017年,培育3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1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到2020年,培育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20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4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六)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企业外包物流业务;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推动物流企业协作,加强珠三角物流一体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现代物流技术装备,重点推进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集拼分拨管理、空箱集管、货单质押、代收货款等物流新功能。研发推广集装箱电子标签、托盘和货架电子标签、手持和车载阅读器,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运输工具和节能型仓储设施。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以世界级工业物流基地为目标,建设空港、海港、公路、铁路、邮政复合型物流基地;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建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家电、家具、服装、食品、玩具、陶瓷、金属加工、石化、钢铁、能源等生产性服务型物流园区。

  到2017年,物流业实现增加值5600亿元,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从2012年的15.1%下降到14.8%。到2020年,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100亿元,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4.5%。

  (七)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快培育供应链管理企业,支持一批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中小企业与供应链管理龙头企业合作,指导大型制造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鼓励供应链整合,推动供应链设计、供应链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发展,着力提升面向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强化供应链管理,强化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管理中应用,实现对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产成品和产品消费全过程识别和跟踪,增强供应链管理可视性和可溯性,促进生产和销售信息同步共享、消费需求及时反馈。鼓励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的整条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优化供应链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物流畅通,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到2017年,培育1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专业化应用。到2020年,培育3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供应链实现专业化应用,应用水平接近或达到世界领先行列。

  (八)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网触电,加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通过电子商务促进电子采购分销、网上定制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个性化、精准化和线上线下融合(〇2〇)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积极利用宽带网络提升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终端设备制造商、平台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移动运营商合作发展;开展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创新基地试点示范。加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公共领域电商化应用;加快并规范集交易、标准化、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和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指导电子商务服务商开展专题服务,支持各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和园区。

  到2017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6万亿元,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超过80%,移动网络零售额占网络零售总额接近50%。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移动网络零售额占网络零售总额比重超过60%。

  (九)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推动物联网发展和智能制造,鼓励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和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应用机器人装备,实施“机器换人”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业无线传感网在自动化生产线上应用,拓展3D打印技术应用范围,加快培育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加强软件开发,开展咨询设计和信息安全服务,推动制造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建设自主时空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云计算发展,实现制造业资源跨行业共享,建设面向工业生产的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修理维护、检验检测、产品认证等功能性云计算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管理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形式,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大数据库,引导企业分析公众数据需求,推动制造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鼓励跨领域、跨平台应用,创新运用大数据工具,开发和推广轻型信息化应用系统,在大数据系统支撑下实现产业重构和流程再造。

  到2017年,培育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600亿元,云终端制造产业规模达到4000亿元。到2020年,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达3000亿元,云服务产业规模达3000亿元,云终端制造产业规模达到6000亿元。

  (十)完善节能环保服务。完善我省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选取行业试点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制定重点行业能耗先进值。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加快发展节能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能投融资、能源审计、节能技改、节能评估、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节能循环经济服务体系,引导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企业提供节能规划、诊断、融资、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先进节能工业锅炉、窑炉等技术设备。编制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通过节能环保技术成果推介会、对接会、现场会等形式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到2017年,新增2-3个行业、累计在8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公布对标行业能耗先进值;向社会推荐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30-40项。到2020年,新增3-5个行业、累计在10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公布对标行业能耗先进值;向社会推荐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设备(产品)50-60项。

  (十一)推动服务外包和品牌建设。鼓励制造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推动软件服务外包,发展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租赁、系统托管等信息技术外包,扶持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外包,推动工业设计、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外包,促进业务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鼓励制造业发展售后服务,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内设机构向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转变。鼓励制造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明确品牌发展目标,开展品牌营销策划和品牌价值开发,引导创建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创建广东优质制造集合品牌,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提升企业知名度、商誉度和竞争力。

  到2017年,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占比达30%,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达80家、区域品牌试点地区5个。到2020年,工业设计生产性服务外包占比达40%,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企业达到2500家,品牌培育试点企业达120家、区域品牌试点地区8个。 

  三、工作重点

  (十二)加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强国内省市生产性服务业交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生产性服务业合作,推动广东与阿里巴巴集团、微软等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强粤港澳工业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合作,探索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为重要节点打造粤港澳生产性服务业核心圈。借助“广交会”、“中博会”等平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合作,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十三)加大投资引导力度。对生产性服务业类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核准、备案。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加大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工业设计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信息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在产业转移工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项目。

  (十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方案,结合产业园区发展,培育一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使其成为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重点支持以提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和品牌建设等服务为主体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与集聚化发展。

  (十五)促进产业联动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作为生产性服务业模式创新的突破点,促进产业间资源有效整合。建设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支持建设与制造企业紧密配套的仓储配送设施和平台,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的融合。积极推动制造业与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引导制造业将非核心的生产服务业务外包给专业服务供应商。

  (十六)加强工业设计引领。发挥工业设计引领产业创新作用,推进广东工业设计城等设计中心建设,引导工业设计进集群,培育壮大全省工业设计产业。进一步办好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工业设计周。举办广东工业设计展,加强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支持举办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州国际设计周、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大展等活动。

  (十七)推广物流信息化应用。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骨干物流企业建设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推动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营,加强与交通运输等公共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开展重点项目试点,扩大平台应用,拓展泛珠三角物流市场,开展国际互联应用示范。

  (十八)引导企业上网触电。支持企业网站建设和开展网络营销,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培养网络营销人才。支持全省各地主管部门举办宣传推广会,动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上网触电。筛选一批优质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一体化服务,特别是在产业集聚区开展上网触电专题辅导及专场对接会。开展县域电子商务试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十九)提升信息消费水平。促进信息消费,建设智慧城市,推动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家居、智慧采购、智慧社保、智慧医疗、智慧政务等示范应用。加快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实施全省软件百强企业培育计划,拓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支持建设中国移动南方基地、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和广东联通数据及应用枢纽中心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创新中心。

  (二十)加强节能示范推广。加大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等重点技术设备推广应用,积极向国家推荐我省高效节能电机纳入惠民产品推广目录。在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公布试点行业能效先进值和“领跑者”名单。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循环化改造,加大示范试点推广力度。探索项目节能量交易新机制,争取国家节能量交易试点。

  (二十一)加大培育骨干企业力度。大力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支持重点培育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和上市融资。鼓励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品牌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创建知名品牌。  

  四、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效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探索建立省际间生产性服务业合作组织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

  (二十三)加强服务指导。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行业组织的作用,推动行业规范自律。优先把生产性服务企业纳入全省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范围,减轻生产性服务企业负担。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领域,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服务与指导。  

  (二十四)加强基础研究。努力跟踪国内外发达地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在全省的应用。积极争取经费保障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的总结与分析。参与研究制定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编写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年度报告,编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意见和发展规划,提高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水平。

  (二十五)加强对人才的培育和保障。大力培养和引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训教育,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相关培训班、经济和信息化大讲堂开设生产性服务业专题。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智库作用,建立全省生产性服务业专家库。深化全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探索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