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粤经信生产函〔2011〕4016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1-12-31 10:44: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7)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负起融资租赁行业指导责任,大力培育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融资租赁试点,我委将根据商务部的工作部署,适时启动申报国家融资租赁试点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我委(生产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黄紫华,电话:83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