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用好财政资金支持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今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项目。现将《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影响力大、带动力强、技术先进、模式新颖的项目参与投标。同时要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审核任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9月27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 黄紫华,电话:83135840)
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9〕6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对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的委托,代理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专题和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专题,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和技术资源条件在下述范围内选定一个专题,并明确投标项目具体名称。
1.专题一:区域性生产服务发展项目
支持为地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提供专业性或综合性生产服务的集聚区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产业集群、产业园区生产服务集聚区;大型现代物流园区(基地);电子商务基地;现代化会展中心;农产品流通基地;服务业监测平台。
2.专题二:行业性生产服务发展项目
支持为行业提供综合生产服务功能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鼓励流通业进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业发展壮大,打造行业品牌。重点支持: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现代展贸中心;原辅料采购基地(市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冷链中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供应链管理项目;服务业标准公共平台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二、应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管理人员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
2.投标项目必须在广东省境内投资建设。
3.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基建)不低于2500万元。
4.投标项目建设条件已经基本具备,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投标人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
5.从事特种产品(服务)或行业应用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6.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7.承诺中标后项目总投资不低于预算金额以及同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8.应标单位及拟投标项目的详细条件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项目实施期限及其他要求
1.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12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至2013年6月30日项目总投资额已经完成30%以上(不含基建),且在2014年6月30日前能基本完工开始运营。
2.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审核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报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择时进行抽查。
3.同级财政部门、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主管部门)在收到省财政资金后,可先行拨付50%补助资金到项目中标单位,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四、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项目数量的规定:
1.同一个独立法人最多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可能会导致其所有参与的投标被废标。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分别参与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3年 9月26日至10月14日8:30-11:30或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地铁五号线小北站B出口)。
六、投标项目审核时间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拟投标项目报有关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通过审核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并及时办理拟投标项目的审核事宜。
2.投标人为中央驻粤、地方企业(单位)的,报所在地级市、财政省管县(含顺德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商贸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投标人为省属企业(单位)的,报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省属企业法人的,审核单位为省直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省属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的,审核单位为省直主管部门;省属社会团体法人(如行业协会)的,审核单位为省直行业指导部门]。
3.审核受理单位:审核受理单位负责接收审核申请资料,对项目进行审核,并负责按时返还签署了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2013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招标审核申请表》)。
4.投标人向审核单位(非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审核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7:00。
5.审核申请受理单位将经有关审核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招标审核申请表》返还投标人的截止时间:2013年10 月24日(含)。
6.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申请1个项目的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申请的项目将不能参加投标。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也将不能参加投标。
7.审核程序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招标答疑、投标、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1.招标答疑: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15:00。
招标答疑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上午10:00,地点:燕岭大厦三楼燕逸厅1号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广州地铁三号线燕塘站B出口)。
2.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时间:2013年10月29日10:00—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燕岭大厦二楼燕翔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八、揭标方式
揭标公告将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邝工、秦工、陈工、关工、周工
电话:020-83540305、83546057、83546109、83546213、83546163
传真:020-83568592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2室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dxdfwy@126.com
十、相关网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所有信息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公布为准。
招 标 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3年9月26日